A. 貸款購車行駛證誰的名字
一般貸款人是誰(或者主貸人是誰)車輛的行駛證就是誰,也就是車主是誰,行駛證、發票、產權證名字都和貸款人必須一樣的。
B. 貸款的車為什麼行駛證不是我名字
行駛證是寫你名字的;登記證也是寫你的名字,但第二頁會註明抵押給你所辦貸款的銀行,交由銀行保管,等你分期結束後去銀行解押,就能拿到登記證原件,所有權就全在你這了;按揭期間汽車不能變賣、過戶,除非還掉貸款(即解押後)。
C. 首付購車,行駛證是寫自己的名字嗎行駛證在自己手機還是押在銀行
寫自己的名字。車首付20%-50%,一般銀行要求40%-50%,有些車行找一些融資公司,就可以做到20%,甚至更低。
一般分2-5年還清,月還款多少看你貸多少了,可以用房產擔保
首先要知道買車的分期付款的受益人是銀行或是金融機構,因為現在許多銀行對貸款購車的門檻比較高,更多的金融公司,尤其是與該汽車生產廠家同出一系的金融公司開始為客戶辦理方便的貸款手續.(例如上海通用的金融公司有GMAC貸款)
其次是對購車人的條件要求:一般為有正常工資收入的,最好有公積金、房產(有產權的)或已婚的。當然,如果你還有別的可以證明你有償貸實力的書面文件都可以。
D. 4s店貸款買車,名字是自己么大本抵押給誰,行駛證是我名字就是我的車么
行駛證上「所有人」是誰就是誰的車。
至於前兩問不太清楚問題的意思。
E. 我貸款買的車怎麼行駛證不是自己的名字
答:速找經辦人咨詢,是否幫多人上牌交錯車了(張冠李戴了)。無論什麼原因車主一定要是自己名字,否則以後會有大麻煩。
F. 購車合同上寫的不是我的名字 買車之後辦行駛證寫我的名字可以嗎
你好 這個是不可以的,一般辦理行駛證需要到這購車手續還有身份證才能辦理,人名是需要一致性的
G. 我貸款買的車怎麼行駛證不是自己的名字
前兩天,市民洪師傅通過毛豆新車網貸款買下了一輛新車,可等把車開回家之後洪師傅這才發現,行車證上的名字竟然不是自己的,而是一家公司。被驚出一身冷汗的洪師傅趕緊把車開了回去,並提出推車退錢,但卻遭到對方的拒絕,雙方因此起了糾紛。
洪師傅說,因為他曾在毛豆新車網上看過車,於是對方的工作人員便與他取得了聯系。10月26號這天,他在看了實體車後,覺得很滿意,就交了首付辦了貸款,把車給買下了。
洪師傅:「10月27號的晚上打電話給我,讓我28號來提車,我提車的時候他們行車證也沒拿給我看,就是讓我驗車,教我基本操作。」
洪師傅說,接車之後他就開車回了呈貢。可在翻看行車證時他卻意外的發現,車輛所有人一欄內寫的並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車好多汽車銷售(江蘇)有限公司昆明第一分公司。
洪師傅:「貸款信息所有信息都是我的,車子的戶頭是他們公司的,可以說他們可以隨時借故就把我的車拖走。他們就是錢也收了,戶頭還是他們的,車子就相當於我找他們借來開的一樣。」
記者注意到,洪師傅手中並沒有貸款合同或是購車協議等文本,只有一份融資租賃合同之補充協議。合同顯示,在租賃期間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洪師傅只有在付清原合同項下全部的應付款項,並向甲方支付原合同約定的象徵性留購價後,才能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然而對於這一情況,洪師傅堅稱自己根本不知情。
洪師傅:「這個協議我沒讀,我不識字,他們也沒讀給我聽。我說我不識字你們要給我辦好,我買一輛車你們不要騙我,他們說我們公司辦事你放心,他們現在就是在欺騙我。」
自己貸款買車,車主卻是別人。洪師傅怎麼都想不通,於是找到對方維權,表示要退車,但對方卻拒絕了他的要求。記者隨後跟隨洪師傅再次找到該公司,一位售後人員表示,他們賣車給洪師傅時,相關情況都是進行過說明的,客戶認可後也是簽字確認過的,並不存在有意欺騙或者故意隱瞞。對此,洪師傅並不認同,希望找當時的銷售人員進行對質,但對方卻拒絕作出任何說明。
記者:「當時是怎麼和洪師傅溝通的,到底是落戶是在公司名下還是他名下?」
當事銷售:「我不接受采訪,抱歉。」
洪師傅:「提前上牌你們跟我說過沒有?」
毛豆新車網工作人員:「這個沒有必須要告知客戶。」
洪師傅:「沒有告知你們是不是欺騙?」
毛豆新車網工作人員:「我們上了我們公司的牌怎麼是欺騙呢?
洪師傅:「那她當時說的上我的戶,我貸的款,憑什麼上你們的戶?」
毛豆新車網工作人員:「那當時簽合同的時候你有沒有看?」
洪師傅:「他沒念給我聽,我不識字。」
毛豆新車網工作人員:「這個就沒有辦法談下去了,我沒辦法去判定你識不識字。」
在現場,洪師傅再次表達了自己想要退車的訴求,該工作人員則表示,由於車貸已經辦下來了,如果退車就會產生違約金,費用需要由洪師傅承擔。對此,洪師傅表示拒絕。直到記者離開時,雙方依舊在進行協商。
H. 貸款買車行駛證是我的名字還是4s店的名字
是借貸者的名字。
I. 以他人名義貸款買車,行駛證能寫自己名字嗎
可以。但風險很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中車輛登記單位與實際出資購買人不一致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和《公安部關於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復函》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不準予機動車上路行駛的登記,而非所有權登記。
動產車輛所有權的判斷應依據《物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行駛證登記者訟爭汽車登記在其名下歸其所有,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信。出資人出資購買訟爭汽車,原告對訟爭汽車享有佔有、使用和管理的權利,應確認訟爭汽車歸出資人所有。
(9)貸款買車後行駛證是我的名字么擴展閱讀:
法官提醒,借名買車對於實際購車人來說,如果「車主」(被掛名人)反悔,可能導致錢車兩失;若被掛名人對外有債務,該車輛還可能被視為被掛名人的財產而遭到法院的強制執行;若順利上牌後,被掛名人還可以將車輛賣出、報廢等。
而對於被掛名人來說,也同樣存在風險。首先,若車輛發生事故,雖然是汽車的實際所有人開車,但車輛登記人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次,若實際購車人未按時還貸會導致被掛名人的信用喪失;
另外,在車輛違章扣分罰款等方面,被掛名人也要承擔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還是要按法規辦事,切莫鑽所謂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