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別人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有什麼風險
當然有了,如果人家買了車又賣了的話,錢又不歸你,那個貸款還是要每個月還的,人家要是還不了 銀行還是要來找身份證上面的人的。
B. 別人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那這個跟我有關系嗎
誰貸的款寫誰的,除非你能讓4s店幫你開兩張發票,一張作廢,一張正式上戶用,所以多在4s
店花點功夫,一般是可以辦到的。
C. 別人貸款買車要以我的名義,這樣行嗎
汽車也是可以過戶的,我認為還是讓他自己貸款來買,你作為擔保人這樣比較合適。。。因為車買好你是給他使用的,出了事什麼的都要你本人到場的。。車子在貸款期間是不能過戶的,要貸款還清了才可以過戶。。。
D. 別人買車用我的名字有什麼風險
如當肇事者逃逸或下落不明,或車輛沒有購買交強險的情況下,法院也會判決借名車主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當遇到親戚朋友借名買車時,要核查借用人是否取得駕照、所購車輛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通過車檢、是否購買交強險等信息後,再慎重作出決定。
看看下面這個案例吧!
表哥借表弟的名買車 出了事故表弟也被告上法庭
2015年9月,徐某准備買一輛轎車自用,但是手上資金不足,與汽車銷售人員商量後,決定貸款買車。後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徐某有欠銀行信用卡借款的記錄,辦不了貸款。
隨後,徐某找到表弟郭某,二人商量後,郭某同意徐某用自己的名義購車,貸款每個月由徐某償還。2015年10月,徐某付了首付款後,貸款買下轎車並登記在郭某名下。
2016年8月,徐某駕駛車輛與騎摩托車的劉某發生碰撞,致使劉某倒地受傷,構成八級傷殘。經交警部門認定,徐某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劉某沒有責任。
後因賠償問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劉某將保險公司、徐某及車主郭某訴至法院,要求二人承擔醫葯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合計18萬元。
拓展資料:《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49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E. 別人貸款買車車主的名字要寫我的名字有什麼危害呢
危害可大了,到時貸款找的是你
F. 貸款購車後落籍到別人名字可以嗎
您好,不可以的。購車落戶人必須是貸款人(直系親屬除外),如果落戶人不是貸款人,還貸期間,車輛出險事故,第一責任就是貸款人!
貸款條件:
1。在貸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18歲-60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4。必須是沒有在銀行留下什麼不良記錄
5。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
以上條件符合即可申請貸款。
G. 別人買車用我的名字我有風險嗎
存在兩個風險。
如果是貸款,那麼如果對方不能按時還款,你的信用就會受損還會承擔還款責任。
第二就是,萬一出現交通事故,你作為車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H. 別人想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會對我自己貸款買車有影響嗎
肯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