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理賠數額標准怎麼算
保險理賠的賠償計算具體分兩方面來操作實施:
一是交強險部分的保險理賠:
交強險賠償范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交強險賠償限額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准)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交強險范圍內賠償有責任的限額最高限額:12.2萬元。
交強險賠償限額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准)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二是超過交強險部分的保險理賠:事故中造成第三者損失,超過交強險部分的保險理賠將在機動車的商業保險中承擔賠償,具體涉及到理賠的項目主要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事故造成你殘疾的,還有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等!
這里的醫葯費方面需要你提供病歷卡,拍片的報告,醫葯費發票和出院小結和住院醫葯費清單。誤工費需要你提供單位上班的工資明細表和發放清單和勞動合同,沒有的只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標准來賠償。交通費、住宿費同樣需要正規發票,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按照住院天數計算。
財產損失的賠償需要你提供修理發票,修理清單的原件,(當然,對方有保險的,你還需要通過對方保險公司的車輛損失評估單)
B. 車輛交強險保險責任中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多少
車輛交強險只是基礎的車險,保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因此車輛交強險保險責任中的財產損失賠付限額也不是很高,只能夠保障基礎,具體賠償限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車輛交強險是什麼?
車輛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購買的交通保險,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只會賠付別人,不會賠付自己。具體來說,車輛交強險可以賠付三個內容,第一個是在交通事故造成殘疾死亡的時候,只會賠付對方110000,超過的部分不會進行賠償,第二個是交通事故造成對方受傷就醫時,只會賠付對方的醫療費用10000元,超過的地方是不會賠付的,第三個是交通事故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時候,只會賠付對方2000元,超過的部分也是不會賠付的。車輛交強險只是提供的一個基礎的保險,保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可以得到補償和保障。
(二)賠償限額是什麼
賠償限額指的是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更加簡單的來說,在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保險人最多能賠付給受害人的錢。
(三)車輛交強險保險責任中財產賠償限額是多少?
車輛交強險保險責任中的財產賠償限額要看交通事故的情況來定。我以2020年9月19日的數據來講,如果是自己有責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就是180000元,如果視自己有責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就是18000元,如果是自己有責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就是2000元,如果是自己無責任的死亡傷殘賠付限額就是18000元,如果是自己無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就是1800元,如果是自己無責任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就是100元。具體的車輛交強險保險責任中的財產賠償限額要看具體情況來定。
C. 貸款買車購買第三責任險的額度有硬形規定嗎
第三者責任險是什麼保險?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該險種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賠償的險種。它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限額
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檢。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台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於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上的部分負責賠償。通俗的講就是你撞別人了,陪別人的保險額度,一般第三者責任險有5萬,10萬,15萬,20萬,30萬,50萬不等,以五萬為一檔,一般家庭自用車10萬,20萬就差不多了。
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范圍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准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核定賠償金額。
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不屬於保險人賠償范圍或超出保險人應賠償金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1、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依據和賠償標准
(1)保險車輛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依據我國現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准以及保險合同的規定處理。
(2)根據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核定賠償金額。
①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負的賠償金額超過責任限額時:
賠款=責任限額×(1-免賠率)
②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負的賠償金額低於責任限額時:
賠款=應負賠償金額×(1-免賠率)
(3)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准以及保險合同的規定,且事先未徵得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擅自同意承擔或支付的賠款。
2、一次性賠償原則
賠款金額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協商確定後,對被保險人追加的索賠請求,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汽車第三者責任險應遵循一次性賠償結案的原則,保險人對第三者責任險保險事故賠償結案後,對被保險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賠償費用不再負責。
3、保險的連續責任
被保險人獲得賠償後,保險合同繼續有效,直至保險期限屆滿。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責任為連續責任。保險車輛發生第三者責任保險事故,保險人賠償後,無論每次事故是否達到保險責任限額,在保險期限內,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責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4、免賠率的規定
根據保險車輛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按下列
免賠率免賠:
(1)負全部責任的免賠率為2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率為15%,負同等責任的免賠率為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率為5%。
(2)違反安全裝載規定的,增加免賠率10%。
D. 汽車交強險的保險限額是多少
機動車交強險限額賠償責任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首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予以賠償。做強保險,全叫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國家規定必須強制購買的保險。簡而言之,只要你買車,你就必須投保交通強制保險。因為交通保險與業主的利益息息相關,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夠及時提供經濟援助,能夠大大減輕業主的經濟負擔,化解糾紛。
對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依法進行賠償,對損失金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駕駛員不具備駕駛資格或醉酒駕駛的;被保險車輛被盜發生事故的;被保險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這三種情況不屬於保險公司的責任范圍。不過,保險公司應在強保險責任范圍內預付救助費用,但有權對肇事者追償。此外,當救援費用超過強制保險限額,而事故造成的機動車未投保上述三險時,救助基金會將預支一定數額的救援費用;其次是在機動車肇事後逃逸,事故受害者傷亡的喪葬費和部分救助費用,先由救助基金支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然而,造強險終究是責任保險,保護第三方,而車輛自身和受傷者沒有保障。如果部分車主對保障需求較高,保費負擔能力較強,可以選擇商業保險作為補充。
E. 車輛損失保險的賠償限額是累計賠償限額還是一次事故賠償限額
車險保險一年期內,保險公司是根據保額來賠償的,不是根據次數來賠償的,即在保額范圍內,出現多次事故都是會給予理賠的,但是如果超過了賠償限額,則不在賠償。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5)貸款車輛保險賠付限額擴展閱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F. 車輛強險賠付范圍及標准有哪些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約定對每次事故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有責任時: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
(一)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