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己個人按揭買車,車子歸屬人可以寫別人的名字嗎可以報停,等過戶嗎
貸款買車車子需以車質押,發票、行駛證等必須與貸款人一致,貸款未還清之前無法過戶,致於你說的報停不知道什麼意思。
『貳』 我想用房子貸款買車,行駛證可以寫別人的名字嗎
可以寫別人的名字的,但用你的房子貸,還款人也必需是你!
『叄』 本人貸款買車,行駛證可以寫父母的名字嗎
買車確實不需要駕照,只要你父親在銀行資信夠就可以貸款,車主也可以登記他。
交警臨檢,只要你駕照和行駛證有帶在身邊就行,行駛證可以不是你的名字。
『肆』 我辦貸款購買一輛車,行駛證可以寫別人的名字嗎
不怕鬧糾紛可以的
『伍』 自己個人按揭買車,車子歸屬人可以寫別人的名字嗎
不可以寫別人的名字。車子歸屬人必須是貸款人,因為貸款期間車輛共有人是貸款人和銀行,且登記證要放銀行做抵押,等和銀行解除貸款後,可以自己自由添加名字,因為車是商品,就像房產,夫妻共有或者其他人都可以加名字。但是加上名字就是共有關系,而非自己的了。
根據各大銀行的條件得到的總結,按揭購車的一般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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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買車流程
1.引客戶在銀行特約經銷商處選擇汽車並簽訂購車協議或合同;
2.借款人向貸款行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
3.經調查同意後簽訂合同;
4.辦理汽車公證、抵押等手續;
5.貸款人(銀行)辦理放款;
6.貸款還清後,貸款人(銀行)注銷質押憑證,並退還給客戶。
參考資料:網路-按揭買車
『陸』 買車上戶寫別人的名字,駕照是自己的可以嗎
可以的。沒有規定必須要有駕駛證才能買車,車輛注冊登記的時候也不需要駕駛證,開車的時候帶上本人駕駛證和車輛的行駛證就可以。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
第七條 申請注冊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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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柒』 購車可否由一人貸款 行駛證上寫另外一人名字
不行,銀行只向車輛所有人放貸,行駛本不是你的名,在法律上就意味著車不是你的,或者說你沒有買這輛煨,既然你沒有買這輛車,銀行為什麼會放貸給你呢?
那也不行,如果你以後沒有償貸能力,不管是銀行還是金融公司,都要收回車進行拍賣的,分明是你借的款,可行駛本不是你的名,也就是說車不屬於你,銀行無法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其實道理很簡單,假如你欠了我的錢,我會去找你的朋友要債嗎?當然,這只是原則上的,如果你有一些特殊的關系之類的,也不是不可以,要不銀行怎麼會有那麼多呆壞賬呀
『捌』 按揭的車行駛證可以做別人名字嘛
不能,只能是全款車,沒有抵押產權糾紛的才可以過戶
『玖』 你好 請問 買車時候寫了別人的名字 行駛證也是 現在 想改我名字 可以嗎
可以,『這樣情況就是辦理該機動車過戶手續。
需要車輛違章事故處理完畢,測量手續證件齊全。
雙方當事人持身份證,和車輛一起到車輛登記車牌的車管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