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買車貸款給的不是銀行分期合同而是租賃合同是怎麼回事
是個坑 相當於汽車租賃公司貸款買車 然後租給你開 你還貸款 還完後 租賃公司在過戶給你 這樣 如果你還不上貸款的話 租賃公司可以把車收回 然後成了租賃公司的財產 這樣避免了銀行收車不方便的缺點 對於銀行 4S是方便了 對於貸款人有風險
㈡ 貸款買車合同是租賃是什麼意思
辦理車貸簽訂的不是貸款合同而是融資租賃合同的話,那很可能是工作人員拿錯了材料,畢竟貸款合同和租賃合同是不一樣的。也有可能是某些貸款公司的套路。雖然融資租賃合法,但由於汽車所有權不屬於車主,所以如果客戶還款逾期,對方也許會收回車輛。
【拓展資料】
貸款合同是可以證明客戶與經辦銀行(汽車消費金融公司)的借貸關系的,但融資租賃合同並不能,其只能證明租賃關系,是出租人把物品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過程中承租人應有物品的使用權但卻並無所有權。
融資租賃其實是讓客戶以租代購、分期付款,而還完之後客戶往往需要再支付一筆費用才能正式過戶車輛,要麼就只能退還汽車。如果客戶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了融資租賃業務,且對該業務不認可,那是可以進行投訴、主張權益的。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徵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㈢ 買車按揭為什麼有一個租賃合同呢
買車不是租賃合同,只是為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不是真正的買車貸款。
融資租賃合同讓消費者從原來的購車者變成租車人,車的所有權也不歸消費者所有,只有在租滿一定期限後才可以獲得。而如果在這期間有違約行為的話,租車公司有權對車輛進行處置。
拓展資料:
車貸類型
個人貸款購車業務分為直客式、間客式、信用卡車貸三種。直客式一般為客戶直接見面進行貸款的銀行車貸,間客式一般為汽車金融公司轉接客戶的汽車金融公司車貸。
直客式銀行車貸,所收的費用項目為押金、本息、3%擔保費等,銀行優質客戶費用還會有所優惠,不過每家銀行的優惠政策各有不同。
間客式汽車金融公司車貸除了繳納以上費用外,還需負擔監管費、車隊管理費、質保續保押金
還有一種就是信用卡車貸,信用卡分期購車貸款只對銀行信用卡用戶提供分期付款,不是任何條件都可以辦理,還要有一個審核程序,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卡用戶就很難辦理。
信用卡分期購車的具體步驟大致如下:
1.持卡人(或申請人)電話資詢銀行信用卡中心或去當地銀行,了解是否能夠辦理信用卡車貸。
2.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經銷商處現場填寫車購易分期訂單,交由銀行後台實施審核。
3.當訂單審核通過後,持卡人付首付款,並辦理正常購車手續。
4.當車輛上完牌照以後,持卡人需要向銀行辦理抵押手續同時購買所需規定車險險種。
5.最後我們就可以順利地將愛車開走。
貸款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個人帳戶過去6個月的流水清單;
3.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㈣ 我想問下貸款買車,綠本上是本人名字行駛證也是本人名字,簽的確是租賃合同,有沒有什麼問題嗎
貸款買車簽署租賃合同的問題:汽車貸款還清後,車輛的所有權仍然是汽車銷售商。
如果想要汽車的所有使用權,需要再簽訂一份附條件合同,在合同中說明貸款還清後,對方移交汽車的所有權。4S店貸款買車是簽訂分期購車合同,而不是租賃合同,兩者有很大區別。完成貸款償還後,執行分期購車合同意味著該車的所有權屬於消費者本身。
4S店車貸變成了租賃,往往是消費者沒有認真看好合同,辦理了融資租賃業務,導致從車貸變成租賃的結果。一般車貸是首付款是不低於三成,如果是採用零首付或者是一成購買新車的話,則很可能是融資租賃,該業務是消費者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
汽車租賃合同的風險:
車貸租賃合同是合法,在以租代購的融資租賃業務,一般在第一年裡汽車所有權不屬於車主,如果消費者出現逾期還款等問題,租賃平台是有有權將車輛開頭的,因此這種方式有一定的風險。
本質上來看屬於一種「融資+融物」的服務,屬於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根據消費者對車輛和供貨商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的車輛,消費者按期支付租金,到期獲得車輛的所有權的交易活動。
㈤ 貸款買車,對方給我的不是貸款合同而是租賃合同,怎麼辦
說明對方是以租代購,車很可能上的還是公司戶,你等3年還完錢後還要過戶。第一過戶要對方配合不一定順利,第二一過戶就成二手車。你可以中止交易不簽合同。
㈥ 買車簽租賃合同是什麼意思
車貸租賃合同是指用戶申請的是車貸,但是在簽訂合同時發現簽訂的是租賃合同。大家需要注意,一成首付買新車此類優惠活動,並不是銀行或汽車金融公司推出的貸款業務,而是汽車融資租賃業務,這種業務需要支付的首付比例為30%,因此用戶在申請車貸時,實際上辦理的就是以租代購的業務。
由於以租代購在第一年車輛不屬於車主,因此如果用戶逾期,那麼租賃平台是可以開走汽車的,這樣對於用戶來說存在一定的風險。
拓展資料:
車貸類型
個人貸款購車業務分為直客式、間客式、信用卡車貸三種。直客式一般為客戶直接見面進行貸款的銀行車貸,間客式一般為汽車金融公司轉接客戶的汽車金融公司車貸。
直客式銀行車貸,所收的費用項目為押金、本息、3%擔保費等,銀行優質客戶費用還會有所優惠,不過每家銀行的優惠政策各有不同。
間客式汽車金融公司車貸除了繳納以上費用外,還需負擔監管費、車隊管理費、質保續保押金
還有一種就是信用卡車貸,信用卡分期購車貸款只對銀行信用卡用戶提供分期付款,不是任何條件都可以辦理,還要有一個審核程序,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卡用戶就很難辦理。
信用卡分期購車的具體步驟大致如下:
1.持卡人(或申請人)電話資詢銀行信用卡中心或去當地銀行,了解是否能夠辦理信用卡車貸。
2.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經銷商處現場填寫車購易分期訂單,交由銀行後台實施審核。
3.當訂單審核通過後,持卡人付首付款,並辦理正常購車手續。
4.當車輛上完牌照以後,持卡人需要向銀行辦理抵押手續同時購買所需規定車險險種。
5.最後我們就可以順利地將愛車開走。
貸款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個人帳戶過去6個月的流水清單;
3.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㈦ 車貸簽的是租賃合同綠本是自己的名字有問題嗎
法律分析:買車的時候交了定金,沒有簽訂購車合同,如果有收據不會賴賬,但是提車時有分歧。因為購車合同是購車人與經銷商簽訂的正式購銷合同,是保證經銷商與消費者雙方權益的一個依據。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另外合同還規定了違約責任要明確,售後服務註明等等。如果沒有合同,要盡快補簽,以免今後有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㈧ 車貸都是簽租憑合同嗎
法律分析:車貸用戶簽訂的是貸款合同,簽租賃合同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在辦理車貸業務時,貸款機構要讓用戶簽租賃合同,一定要問清楚是不是貸款機構弄錯了。而貸款機構堅決讓用戶簽租賃合同,那麼就存在欺詐的嫌疑,這時候用戶是可以維權起訴的。簽租賃合同表示用戶與貸款機構存在車輛租賃關系,兩者之間並沒有貸款關系,那麼車貸還清後,就會存在一種情況,那就是車輛仍舊不是用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㈨ 車貸為何要簽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買車是一種特殊的購車方式,與普通購車有所區別,所以要簽訂與業務相符合的合同。融資租賃買車是「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是合法業務。購車者用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其間汽車所有權歸汽車銷售平台方,1年之後用戶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或申請最長36期分期,或退還汽車,或繼續租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