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車必須在4s店買三年保險合法嗎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貸款買車必須在4S店買三年保險不合法。因為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同時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六條第三款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⑵ 車貸期間必須指定購買保險嗎
沒有規定的,但如果銀行指定保險公司你也沒有辦法。
據了解,並沒有規定說貸款買車需要在制定的某一家保險公司買保險,同時,除了交強險以外,其他保險也應該是自由購買的。不過,在簽訂汽車貸款協議的時候,消費者需要引起注意。
在簽訂汽車銷售合同或者是貸款合同的時候,往往在貸款合同或者是汽車買賣合同中會暗藏一些貓膩。有一些附加條款會在你不經意之間加到您的貸款合同或者購車合同里,譬如「到某指定保險公司購買保險」。
提示:如果你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發現該項條款,那麼你就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到該家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以及所需購買的保險品種。而如果在簽訂合同之前發現了該條款,並且要求工作人員刪改後,則可以到任意一家你所中意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
⑶ 分期付款買車必買人身意外險嗎
分期付款買車的人,當然是有必要買一個人身意外險了,如果這樣的話,對你的一些財務,安全和家人都是有幫助的。
⑷ 分期買車4s店強制要求購買保險,合法嗎
分期付款的車輛第二年買不買全險要看4S店及放款銀行的要求,如果銀行及4S店都沒有要求的話,車主可以自行決定買全險或者不買全險。但是如果4S店強制要求必須購買全險,而且收取了續保押金的情況下,這種情況最好購買全險,否則,4S店就不退還押金了。
銀行或4S店要求車主繳納全險一般是因為銀行恐怕車主出了事故之後造成車輛損失或是車主沒有能力繼續償還貸款,所以要求車主必須投保全險,而且保險收益人必須是銀行,主要是為了保障銀行貸款的安全性。如果車主上年度還款及時,車險出險情況很少或輕微,銀行也不會強制要求客戶一定繳納全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買車在店裡強制買保險,否則不出車是否違法
其實保險在哪裡買都差不多。但是現在國家規定上路的汽車一定要買交強險。否則不允許上路,商業險自由選擇。至於車店強制要求你在他那裡買全險,可以投訴的。如果使用車店提供的貸款服務的話你就必須在那買,這個在合同中都寫有,簽字了就得執行。
法律分析
消費者在購車時,往往提車心切,汽車銷售方也正是抓住了這個心理,強制性捆綁銷售車險,大多數消費者選擇了被迫接受,簽訂合同。單從合同上來說,簽訂合同即代表自願同意,但要注意一個前提,合同的款項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律師建議,消費者在簽訂貸款買車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押金相關內容,對續保押金要咨詢清楚,如遇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條款時,應及時咨詢並拒簽、拒交押金,或向工商、一二三四五等部門投訴。如果是在店做消費貸款買的車,那麼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有強制性的要求,必須要在提車上戶時購買指定的保險,一般包括三者,車損,盜搶等,這個沒有什麼選擇餘地,就得聽人家的,因為借了人家錢了。 如果是全款提的車,那就沒有這個限制了,可以自由選擇在哪裡買保險,買哪個保險公司的,買什麼險種,都是自己說了算。實在想省錢,就買個交強險上路。對於沒有保險的車輛,交警部門將採取扣車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國務院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決定反不正當競爭重大政策,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⑹ 貸款買車強制買保險
貸款買車的,必須保商業險種的車損,三者,盜搶,自然及所有的不計免賠,這是由於以上幾個險種都可能引起汽車全損,這是由貸款銀行決定讓你保的。
首先是貸款買車要強制買全險,這種強制本身就同保險法規相矛盾。保險法規定,買保險要依據本人自願的原則,而貸款買車則是必需買全險。
其次,在國外,機動車輛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內容和保險費率都由各個保險公司自定,因此,其保險合同內容多種多樣,其費率也是靈活多變的。在國內,機動車輛保險的合同內容和費率都是由政府統一規定的,全國千篇一律,很少有車型差別,更沒有地區差別。其保險內容僅有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幾項;其車型雖有大客車、小客車之別,但分得很粗。不同的車型其安全率不一樣,保險公司應在費率等方面加以區別對待。不同的人用車的出險率有很大的
差別,保險公司承保收費也應該有所區別。再次,要改變單一營銷方式。國內車輛保險營銷渠道僅有兩條:保險公司的專職人員和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員。國外的車輛保險營銷渠道除有保險公司的專職人員、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員以外,還有經濟人、電話、計算機網路和銀行等輔助渠道。國外車輛保險營銷輔助渠道的業務量已經佔到了其總量的20%至30%,並將越來越大。因此,國內車輛險業也應該向國外學習,降低經營成本,讓利給消費者。
由此看來,貸款買車需買全額保險對消費者而言的確有不公平的一面,不是國人保險意識淡漠,病根在制度的制定上,使得消費者別無選擇。在目前的情況下,買車時最好還是一次性掏錢把車買回家,這樣消費者就不必在買保險的問題上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