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齡和貸款年限有什麼關系
為負關系。貸款年限和房齡的關系為負相關關系,即房齡越大,貸款年限越短,房齡越小,貸款年限越長。貸款年限除了受房齡的影響,還受貸款人年齡的影響,貸款人年齡也與貸款年限是負相關關系。計算貸款年限時,房齡、申請人年齡都要考慮進去。
(1)折舊年限和貸款年限的關系擴展閱讀:
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房貸,又叫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消費貸款 ,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是城鎮居民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購房所需資金30%的購房首付款,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等。
個人住房貸款限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身份證件;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❷ 有誰知道如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及折舊年限
1.通俗講平均年限法指在預計使用年限內,每年提取的折舊相等;年數總和法指每年提取的折舊不等,一年比一年少,具體先計算出年度總和數,再將應提總折舊除以年度總和得相等的若干份,則最後一年折舊為1份,倒數第二年折舊為兩份------依此類推.
2.例:一設備原價10000元,預計使用年限5年.殘值率5%,總折舊應提10000*(1-5%殘值率)=9500元則折舊計算:
(1)平均年限法:
每年=9500/5=1900元
(2)年度總和法:
年度總和=1+2+3+4+5=15
折舊份額9500/15=633.333元
第1年折舊=633.333*5=3166.67元
第2年=633.333*4=2533.33元
第3年=633.333*3=1900元
第4年=633.333*2=1266.67元
第5年=633.333*1=633.33元 企業如何減輕稅收負擔是每個企業都要思考的問題,結合會計實踐,我認為採用不同的折舊方法和選用不同的折舊年限,能起到遞延納稅和節稅目的。本文就如何選擇折舊方法,計提折舊使企業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拙筆如下。
一、不同的折舊方法對稅收的影響
目前,會計實務中普遍應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採用不同的折舊方法所計算出來的折舊額在量上的不一致,影響各期營業成本和利潤。這一差異為合理避稅提供了可能。因此企業採用不同的折舊方法直接影響企業的應納稅額。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節稅額即使在節稅總和(相同折舊年限和不考慮稅收優惠)相同的情況下,也將產生節稅額時間價值的差異。
例:某企業購入一大型設備,成本為100萬元,該設備可以使用5年,該企業10年內每年末扣除折舊費以前的年利潤總額維持在120萬元,假設所得稅率為33%,下面就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及年數總和法等三種方法對各年稅收的影響作一比較:(見表一)
表一:各種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對企業所得稅影響的比較(單位:萬元)
年
份
平均年限法
加速折舊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數總和法
折
舊
額
應納
稅所
得額
應納
稅額
折
舊
額
應納
稅所
得額
應納
稅額
與平均年
限法相比
節稅額
折
舊
額
應納
稅所
得額
應納
稅額
與平均年
限法相比
節稅額
第一年
18
102
33.66
40
80
26.4
7.26
30
90
29.7
3.96
第二年
18
102
33.66
24
96
31.68
1.98
24
96
31.68
1.98
第三年
18
102
33.66
14.4
105.6
34.848
-1.188
18
102
33.66
0
第四年
18
102
33.66
5.8
114.2
37.686
-4.026
12
108
35.64
-1.98
第五年
18
102
33.66
5.8
114.2
37.686
-4.026
6
114
37.62
-3.96
合 計
90
510
168.3
90
510
168.3
0
90
510
168.3
0
從計算結果可知,採用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在固定資產使用期內所計提的折舊額是相等的,企業5年內應納稅額是相等的,但在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下,在固定資產使用期內每年所計提的折舊額是不盡相同的,每年的折舊額是呈遞減趨勢,這直接影響企業的凈利潤。而實際中,企業對折舊方法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出於獲得財務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從上表可以看出,上述三種折舊方法對應納稅總額沒有影響,但是在加速折舊法下,企業在第一年、第二年少納稅,使納稅期向後遞延,而資金本身具有時間價值,這就相當於政府向企業提供了一筆無息貸款,且固定資產價值越大,這筆資金的就越多。
進一步分析看,在相同的折舊年限和不考慮稅收優惠的情況下,不同的折舊方法即使在節稅總和相同的情況下也將產生節稅時間價值的差異。
計算結果可知,採用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在固定資產使用期內所計提的折舊額是相等的,企業5年內應納稅額是相等的,但在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下,在固定資產使用期內每年所計提的折舊額是不盡相同的,每年的折舊額是呈遞減趨勢,這直接影響企業的凈利潤。而實際中,企業對折舊方法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出於獲得財務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從上表可以看出,上述三種折舊方法對應納稅總額沒有影響,但是在加速折舊法下,企業在第一年、第二年少納稅,使納稅期向後遞延,而資金本身具有時間價值,這就相當於政府向企業提供了一筆無息貸款,且固定資產價值越大,這筆資金的就越多。
進一步分析看,在相同的折舊年限和不考慮稅收優惠的情況下,不同的折舊方法即使在節稅總和相同的情況下也將產生節稅時間價值的差異。
從上表計算可以看出,對三種折舊方法下節稅額的現值進行比較,加速折舊法的節稅額多於直線法,主要原因是加速折舊法在最初的年份內提取了更多的折舊,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的遞延交納,在資金時間價值上獲得了實質性的收益,企業相當於取得了無息貸款,企業在兩種加速折舊法下分別節約利息支出為24.611-22.518=2.093萬元和23.942-22.518=1.424萬元。
從以上的比較和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如果企業採用平均年限法,雖然使用較為簡便,但卻違背了「何時受益,何時計費」的配比原則,而如果用加速折舊法,最大動因是減少所得稅的凈現值,推遲企業納稅,實現合理避稅。雖然企業的納稅總額保持不變,若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越晚納稅就對企業越有利,但是這種折舊方法人為的使會計前期的利潤偏低,而使後期的利潤反彈,以致使會計信息因計價方法不一致而造成會計信息的不可比。
但在稅收籌劃時要避免這樣一個誤區——折舊籌劃就是盡量使用加速折舊方法。幾乎所有的稅收、會計理論都告訴我們,在比例稅率下,如果未來稅率不變,且各年收入均衡,則採用加速折舊方法比較有利,這可以使納稅人在早期計入更多的折舊額,而使稅款推遲至晚期交納,從時間價值看,延遲了納稅支付時間,取得其資金的時間價值;而在累進稅率制中則採用平均年限法有利,可避免利潤的波動而提高所適用稅率,從而增加稅負。從表面上看,由於我國的企業所得稅使用33%的比例稅率,但我國對中小企業規定又有: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適用稅率18%,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適用稅率27%兩檔優惠稅率。這實際上已構成了一種特殊的累進所得稅制。
假設某企業購入一台設備原價90萬元(不考慮殘值),預計5年內每年稅前未扣除折舊的利潤均為25萬元,折舊年限5年,市場平均利率水平10%,採用平均年限法平均每年折舊額為18萬元,則這5年每年稅前所得為7萬元,5年合計納稅7*27%*5=9.45萬元,採用年數總和法折舊每年折舊額為30萬、24萬、18萬、12萬、6萬,則這5年內每年稅前所得為-5萬、1萬、7萬、13萬、19萬,5年合計納稅額為0+1*18%+7*27%+13*33%+19*33%=12.63萬元。如果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稅額現值分別為7.165萬元和8.392萬元。可見無論從稅款支付靜態總額還是折現值考慮,在比例稅率下,也並非採用加速折舊一定有利於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折舊年限長短的選擇對納稅的影響
客觀地講,折舊年限取決於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由於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個預計經驗值,使得折舊年限容納了很多人為成分,這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縮短折舊年限有利於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後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後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遞延期交納,相當於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例某外商企業購買了一台價值為200萬元的機器設備,預計使用年限為5—8年,預計凈殘值8萬元,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假設該企業資金成本為10%,所得稅率為33%。
若按8年折舊期計提折舊,則年固定資產折舊額為(200-8)/8=24萬元,則年節約所得稅額=24*33%=7.92萬元,節稅額得現值為7.92*5.335=42.25萬元。
若按5年折舊期計提折舊,則年固定資產折舊額為(200-8)/5=38.4萬元,則年節約所得稅額=38.4*33%=12.672萬元,節稅額得現值為12.672*3.791=48.04萬元。
可見盡管折舊期限的改變,並未從數字上影響到企業所得稅交納的總和。但從資金時間價值的角度,縮短折舊年限對企業更有利。但這並不是說折舊稅收籌劃就是盡量縮短折舊年限。一般認為,盡可能在較短的折舊期內收回投資,有利於企業實現合理避稅的目標。這存在著兩條途徑:一是在折舊期限既定的情況下選擇加速折舊;二是在折舊方法既定的情況下選擇縮短折舊年限。從前面的分析中,我們已經了解到加速折舊方法並非完全有效,在減、免稅優惠政策存在時,在符合稅法規定的前提下,延長折舊年限也可以達到減低稅負的目的。
假設上述企業享受「免二減三」的優惠政策,該設備為企業第一個獲利年度購入,其他條件相同,則相應的各年節稅額為:(節稅總額和各年節稅額直接合計可見當稅率發生變化時,企業延長折舊年限也可以節約更多的稅負支出。上例中即使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8年折舊期的節稅額已經超過5年折舊期的節稅額,折舊期限的延長使企業多節稅35.64-19.008=16.632萬元。若將各年折舊額折現後,前者可以利用延長折舊期引起的時間減輕稅負。這種減少納稅義務行為應該是合理的、合法的。折舊期越延長,稅負減輕額就越大。
綜上所述,企業可以通過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的合理籌劃,達到減少或延期納稅的目的,而且,合理選擇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關繫到能否合理地把固定資產成本分配到各個期間,同時,對固定資產清理帶來利好和損失,也不能盡由處理期享用和承擔,而應當將它們分配到以前各期或轉入期初未分配利潤賬戶,從而准確真實地反映當期損益。
❸ 房齡和貸款年限有關系嗎
房齡和貸款年限有關系。
各大銀行對二手房貸款的房齡要求很嚴格,一般情況下,超過20年的二手房基本不放貸。個別銀行甚至要求房齡在15年以內的二手房才可貸款。
房產證上的時間並非房齡,而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權人實際取得該產權的日期,而非房子建好的時間。如果房屋幾經交易,房產證上的時間更不能體現房齡。
銀行在發放貸款的時候會審查借款人的收入,要確定借款人每月收入能足以償還房貸月供。借款人要根據自己的收入和實際狀況來確定還款方式,辦理房貸應該以不影響家庭生活為前提,這就需要考慮月供與家庭收入的比例。
如果這一比例過高,勢必會減少家庭的其他開支,從而影響正常的家庭生活。月供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可以通過延長或縮短貸款期限來調節,一般月供最高不能超過收入的50%。
❹ 房屋年限和貸款年限有關嗎
有關,房貸期限也會受貸款人年齡所影響,貸款人年齡越大,越不容易申請房貸。按照銀行個人貸款的規定,在中國貸款的年齡限制是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
❺ 貸款買二手房,房子的新舊與貸款年限有關系嗎
新房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二手房不超過20年。 一般為「房齡+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70歲。
二手房要求
(1)下列房屋類型可辦理二手房貸款: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成本價房改房、可以上市的央產房、寫字樓、商鋪、公寓。
(2)對房屋竣工時間的要求:1993年以後竣工的房產,該房產沒有列入拆遷范圍,也無拆遷跡象和債權債務糾紛。
(3)房屋竣工時間與貸款額度:竣工時間在五年以內的商品房最高的可貸評估價的80%;2000年至2003年的商品房最高可貸評估價的70%;1993年至1999年的商品房最高可貸評估價的60%;成本購置價出售住宅在此基礎上各降10%;寫字樓、商鋪和公寓最高可貸評估價的50%。(具體可貸數額各銀行不同)
(4)購買二手房的借款申請人發放的購房貸款,借款人必須以所購的二手房作抵押,否則不予放貸。
❻ 貸款年限和房齡的關系是怎樣的
根據相關規定,關於銀行對二手房貸款的期限,有如下內容:
1、二手房已使用的年限與貸款年限的和不能超過30年。
2、二手房的房齡不能超過15年。
3、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
4、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的年齡之和不得超過60周歲。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關於貸款期限的四點規定,必須同時符合。也即是說,最長的貸款期限必須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
❼ 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折舊年限什麼關系〔區別〕呀
關系:兩者都是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計算方法,區別如下:
一、計算方式不同
1、折舊年限:計算固定資產折舊時所用的年限。
2、預計使用年限:固定資產自投入生產到報廢為止的估計使用年限。
二、確定方式不同
1、折舊年限:按固定資產經受物理磨損和自然磨損所能延續使用的時間確定的,後來逐漸又開始按照經濟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資產在這種年限內單位時間如年、月,使用成本最低來確定。
2、預計使用年限:採用使用年限折舊法計算折舊時的主要因素。
三、作用不同
1、折舊年限: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根據各類固定資產實物磨損和自然磨損的價值大小確定。對於技術發展較快的設備和大型精密儀器等可適當考慮無形損耗的因素。
2、預計使用年限:使用年限的長短,是由固定資產本身的結構、質量、使用條件和維護保養情況等決定的。根據各項固定資產的具體情況,分別確定其預計使用年限,有利於合理計算提取各期的折舊費,也有利於正確計算產品成本。
❽ 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借款問題
1.我國目前實行的增值稅已經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了。意思就是說,購買固定資產的進項稅可以全額抵扣。稅法規定交通工具的折舊期限為4年。實際中,一輛汽車的使用年限應該超過4年。即使你預計達不到4年,但折舊年限還得照章辦事,至少不能少於4年的
2.稅務機關查賬時對公司的會計利潤進行調整,然後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像你公司這種情況,公司向銀行借款然後又貸出給個人,這些程序上的處理應該是會計部門的事情。印花稅的稅率低,即使稅務檢查時規定不允許扣除,問題也不大。我認為這個事件的關鍵是:怎樣在財會上處理這筆事項。這才是這個問題的重點
❾ 折舊年限怎麼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100%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年折舊率÷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年折舊率÷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100%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12
一般企業使用較多的是直線法。企業計提折舊可以個別計提,也可分類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