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爸是黑戶兒子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自己不可以,但是兒子可以貸款,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八條 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B. 個人在銀行有黑戶同一個戶口簿上的子女購車有影響嗎
這個問題比較簡單。你個人的銀行有黑戶。這是影響你個人的徵信。同意戶口簿上的子女購車不會有影響。因為購車屬於消費行為。除非你是要貸款買車。可能會進行調查。但是子女是持有人。一般來說沒影響。
C. 父母是黑戶子女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子女是可以貸款的,而且在辦理貸款的時候,一定要符合辦理貸款的申請條件,銀行才會批准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D. 父母被銀行拉黑,子女能到銀行買房貸款不
子女被銀行拉入黑名單,說明其有不良的記錄,無法進行銀行貸款,不能和父母在一塊進行銀行按揭買房。但是父母如果在銀行沒有不良記錄,年齡又符合銀行貸款的要求,子女的銀行不良記錄是不影響的。父母可以通過銀行按揭進行買房。但是子女可以把錢轉賬到父母的賬戶,幫助父母還款。等銀行按揭貸款還清以後,父母可以把房產的所有權轉讓給子女。
E. 父親是黑戶兒子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自己不可以,但是兒子可以貸款,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八條 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F. 父母銀行黑戶對子女貸款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可能會有影響,具體影響可以咨詢貸款銀行,銀行會對貸款人進行貸款調查,貸款調查包括借款人基本情況以及借款人收入情況等內容。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G. 父母徵信黑名單了,子女可以買車貸款讓他們簽字嗎
簽了也不行!
H. 父親欠銀行的錢上了黑名單,兒子買房會受影響嗎
不影響。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11條的規定:「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在借款人個人信用回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的前提下,只要符合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就可以獲取貸款;
另外,該辦法亦未對借款人父母具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情形做出禁止性貸款的規定,也就是說借款人不會因為父母存在不良信用記錄而影響其個人的信用狀況。
無論父母是否成為銀行黑戶,均不影響子女的信用狀況,只要無不良信用記錄,符合銀行其它答貸款條件,即可直接貸款買房。
I. 父親黑戶影響孩子貸款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因為父母與子女是各自獨立的個體,如果夫妻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徵信都不好,屬於銀行黑戶,那麼以後使用夫妻雙方的個人信息貸款或者辦其他銀行會被拒;而孩子的個人信用不會受到影響,以後可以正常去銀行貸款。父親上徵信黑名單會被被限制高消費。對孩子沒有太大影響,除非有可繼承的財產孩子繼承,這樣會承擔一些責任,對其上學有一些影響,主要是影響子女就讀私立高等學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