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買車後,這車是不是在銀行名下是不是不在我的名下
車輛是你在你名下的,你貸款的是購買車輛的金額,只不過車輛的行駛綠本是放在銀行保管的。
② 用別人身份證買車,首付款我付的,貸款也是我還的,如果開庭如何辯解這個車是屬於我
只要你說清楚怎樣才會用別人身份證買車,把你的首付款收據,貸款手續和還款收據,把買車身份證本人一起叫到場,就可證明這車是你出錢買的,車自然就是你的,只是借用他人身份證義以。
③ 買車貸款用別人身份證,車屬於誰的
法律分析:車的登記在誰名下,一般認定就是誰的。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④ 別人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現在無法償還貸款,我可以把車拿回來嗎
當然可以。貨款你得還。不然銀行會追你的責任。
⑤ 朋友用我字義貸款買車 貸款人、行駛證都是我名字,法律上車子屬誰
法律上車子屬於你。
車子屬於誰的判斷標准主要是車籍落到誰的名下。一般是貸款人、行車證上的名字就是落車籍時的名字。即在法律上,車屬於貸款人。
一般來說,車輛的所有權是以銷售合同、交貨憑證、購車發票(收付依據)等相關信息為基礎的。登記車主在機動車駕駛證上對機動車的所有權作出判斷是不容易的。
(5)借名貸款買車車輛歸屬權擴展閱讀:
關於車輛所有權的法律法規:
《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物權法》第23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物權法》第24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者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
⑥ 借名買車協議書(含貸款)有效嗎
法律分析:「借名買車」協議不受法律保護,而且「借名買車」,車輛登記在車牌所有人名下,而非出資購買車輛的車牌使用人名下。這樣便產生了「車戶分離」的現象。對於指標使用人來講,可能存在其購買的車輛被車輛登記所有人設定抵押的情形,影響車輛的使用可能存在當車輛登記所有人與他人涉及債務糾紛作為被申請執行人時,申請人申請執行登記在其名下的小客車,此時,車輛實際所有人還要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對車輛進行確權,以保證該車輛不被執行。如果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若車輛沒有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輛所有人作為車輛投保義務人將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⑦ 以我的名義貸款買車,貸款人、行駛證都是我名字,法律上車子屬誰
法律上車子屬於自己。車子屬於誰的判斷標准主要是車籍落到誰的名下。一般是貸款人、行車證上的名字就是落車籍時的名字。即在法律上,車屬於貸款人。
法律分析
貸款購車時大部分都是採取所有權保留方式,在消費者未付清汽車全款前,汽車所有權就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如某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並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這時銀行即為抵押權人。作為一種擔保物權,是實踐中最理想,被廣泛使用的擔保形式,因為它的擔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發揮擔保財產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轉移其佔有,那麼它既可以發揮其使用價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繼續使用並發揮它的使用價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償債務,這樣就使債權人的權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於抵押權這種區別於其它擔保物權的優勢,使抵押權在市場經濟中對促進市場經濟正常、良性運轉起著促進和保護作用,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有序地深入和發展,抵押權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青睞,成為最常見、最常用的擔保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⑧ 借名買車協議法律上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所謂的「借名買車」,是車輛登記在車牌所有人名下,而非出資購買車輛的車輛使用人名下,這便產生了「車戶分離」現象。車輛屬於特殊動產,交付才則發生所有權的轉移,而登記是對抗要件,未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借名買車協議對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從內部來看,對雙方當事人來說,符合雙方合意、意思表示真實等合同生效要件,即借名買車協議是有效的。從外部來看,雙方的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對於善意第三人則借名買車協議是無效的。特別是對於逃避限購令規定而簽訂的借名買車協議,因違反相關規定而無效。借名買車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風險都較大。
對於使用人來講說,其購買的車輛可能會被車輛登記所有人設定抵押,進而影響車輛的使用;若車輛登記所有人與他人涉及債務糾紛而作為被申請執行人時,申請人執行登記在其名下的車輛時,車輛實際所有人還需要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對車輛進行確權,以保證該車輛不被執行。對於車輛登記所有人來說,一旦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若車輛沒有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等,車輛所有人將作為車輛投保義務人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⑨ 別人拿我的名字貸款買車
按照現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作為實際購車者的擔保人,在別人不能清償貸款時,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也就是由擔保人來全部清償,在清償後有向實際購車人追償的權利。
首先,這不僅僅是借名字,而且還要借用身份證信息。簡而言之,其實就是以你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一旦對方還不上錢的話,銀行直接找的人就是你,因為是以你的名義貸的款,銀行就會要求你還錢。包括,如果在還款過程中他如果還款不及時,還會對你的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導致你再貸款就很困難了。
再則,借名買車發生事故,車輛登記人是法律意義上的車主,當肇事司機無力賠償時,車主就要承擔連帶責任。被借名人的風險:
1,登記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車輛由借名人實際佔有使用,無法對車輛進行有效控制,可能在發生車禍時與借名人(駕駛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能因為借名人的過錯承擔違章罰款、車輛保險等方面責任;
2,喪失個人信用的風險,對於借名後貸款買車的情況而言,借名人是實際還款人,被借名人是名義還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償還貸款,就有可能對被借名人(名義還款人)造成信用損失;
3,被借名人收到行政處罰的風險。如根據《北京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小客車指標僅限本人使用,對於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出借的行為,指標管理機構收回指標、三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申請。
(9)借名貸款買車車輛歸屬權擴展閱讀
貸款的注意事項
1、在申請貸款時,借款人根據貸款利率,對自己的經濟實力,還款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設計還款計劃,並適當留有餘地,不要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2、選擇適合的還款方式。有等額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還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約定,在整個借款期間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時還款避免罰息。從貸款發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時間為還款日,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罰息,導致再次銀行申請貸款時無法審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據,同時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⑩ 借名買車去公證處公證可以嗎有法律效益嗎
可以去公證,公證以後就具有法律效力。借名買車,名義所有人與實際所有人簽訂一份協議,約定車輛的出資人是車輛的實際所有人,車輛在車管所登記的所有人非實際所有人,車輛的權利歸實際所有人。協議可以去公證,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用別人的名字買車,主要簽寫免責協議和歸屬權協議。就是這個車掛在朋友名下,但歸屬權是你的,出了事情朋友也不需要擔責。需要做的是:1、協議約定清楚財產實際所有權人等;2、保存購車系付款購買的相關證據。(10)借名貸款買車車輛歸屬權擴展閱讀:借名買車時的注意事項:如果「車主」(被掛名人)反悔,可能導致錢車兩失;若被掛名人對外有債務,該車輛還可能被視為被掛名人的財產而遭到法院的強制執行;若順利上牌後,被掛名人還可以將車輛賣出、報廢等。而對於被掛名人來說,也同樣存在風險。首先,若車輛發生事故,雖然是汽車的實際所有人開車,但車輛登記人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次,若實際購車人未按時還貸會導致被掛名人的信用喪失;另外,在車輛違章扣分罰款等方面,被掛名人也要承擔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還是要按法規辦事,切莫鑽所謂的「漏洞」。車輛公證的辦理流程:1、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自身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2、提交證明材料。具體材料包括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親屬證明。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3、等待公證結果。一切公證行為都產生證據上的效力。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也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