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車簽了合同交了定金可以不要嗎不要了算不算違約要不要陪違約金,合同上有關於違約這方面的
可以不要車,這樣屬於違約,適用定金罰則,將會失去定金。合同上如果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也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同時,此處的違約責任屬於民法領域,適用意思自治原則,雙方當事人也可以進行協商。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以真實意思表示、自願簽訂的合同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完全履行合同。買車簽了合同交了定金可以不要,但是屬於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一方違約後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同時,如果有給付定金,也可適用定金罰則,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此外,定金的數額依法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因此,如果買車簽了合同交了定金又不要,對方可以要求違約方依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已經收到的定金,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也可以不返還。當然雙方也可以對此進行協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Ⅱ 買車合同簽了定金給了還能退嗎
買車合同簽了定金給了是否能退根據情況而定。
如果是當事人自己違約,定金不能退;但是如果是另一方違約,當事人可以請求雙倍返還定金,或者是賠償損失和退還定金。
定金不退的處理辦法如下:
1、雙方協商。合同雙方可以就定金退還的問題友好協商,協商最大的優點就是方便快捷、利於執行;
2、訴訟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就定金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根據案情並結合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就合同定金問題作出裁判。
購車合同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1、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
2、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包括交車方式、時間等;
3、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以及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等;
4、註明售後服務,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
5、票據上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Ⅲ 買車付了定金貸款也下來了不要可以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Ⅳ 購車合同簽完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如果合同上寫的是定金,就不可以退。如果寫的是訂金,就可以直接讓賣家退款。訂金沒有法律效力,屬於預付款,如果買家不想購買車輛,可以直接退款。但定金屬於擔保的一種方式,繳納定金後就代表買家會履行合同的相關條款,即在法律上承認買家會購買車輛,所以買家反悔那麼賣家有權不退定金。但是如果買家有證據證明是因為要購買的車輛本身的質量等問題,可以要求賣家退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Ⅳ 買車簽了合同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1、購車定金在以下情形可以退還:
(1)簽訂的定金合同無效的,收取定金一方要全額返還定金;
(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收取定金一方要全額退還定金;
(3)定金合同因法定原因解除的,收取定金一方要全額退還定金,如果因違約而解除的,要雙倍退還定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Ⅵ 今天在銀行簽了車貸合同,現在想取消可以嗎
銀行已經通過審核的話,那在沒有簽訂貸款合同之前,可以去申請取消的,銀行會停止發放貸款。
已經簽訂了貸款合同,且銀行已經發放了貸款的話,那就無法取消了,只能選擇提前還款。因為車貸不僅僅涉及銀行,還涉及到了經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