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他人名下的財產、在法院為保全之前已經賣出、現在還是他人名、法院能保全嗎
可以保全的。
訴訟保全的范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申請人的財產。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的財產所有權憑證,如汽車要提供車戶證明,房屋要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書等,以防錯將他人的財產查封、扣押。對案外的財產不得採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本案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能採取保全措施。訴訟保全的對象界定應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夠自由處分為原則。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穢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進行財產保全。有兩種情況例外,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財產保全的,例如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軍隊的戰備、軍需物質、款項,以及公益事業和慈善機構辦公產所、救災扶貧專戶也禁止進行財產保全;二是非自己所有,但法律允許予以財產保全,則必須嚴格依法律的規定范圍,例如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權下可以處分的財物應嚴格進行財產保全,法律規定被申請人的到期應得收益或債權,必須在有充分的證據和第三人就自己與被申請人享有的債權沒有爭議的前提下適用。
請參考:訴訟保全規定http://www.055110.com/zq/5/204.html
㈡ 法院會查封還在還車貸的車子嗎
當然會。查封以後,如果最終要執行,會把你的車子拍賣掉。車子沒了,你銀行裡面的欠款還是要還。
㈢ 訴前保全的車輛在銀行有貸款抵押怎麼辦
屬於輪候查封,如進行執行或拍賣,所得價款西安有銀行,受償貸款剩餘部分再由法院予以執行。
㈣ 貸款的車輛能被財產保全 嗎
可以。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第101條的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訟中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此外,在知識產權法中還規定了訴前行為保全制度。
財產保全的益處是顯而易見的,一旦對方的某項財產被採取了保全措施,申請人就可以「高枕無憂」地進行訴訟,如果案子勝訴了,即使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也有已被保全的財產可供執行。
財產保全限制了對方對財產的處分,極大影響著被申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故在權衡利弊後,很多情況下,為了滿足雙方的利益,大多數會和解,這樣既節省了時間,也順利解決了糾紛。
(4)法院保全前變賣有貸款車輛擴展閱讀
貸款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1、向銀行提供資料要真實,提供本人住址、聯系方式要准確,變更時要及時通知銀行。
2、貸款用途要合法合規,交易背景要真實。
3、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和未來收入預期,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4、申請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還款額不宜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
5、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6、要按時還款,避免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7、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對於抵押類貸款,還清貸款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登記。
8、提前還款必須要提前一個月與銀行溝通才可以辦理。
9、外地人辦理商業貸款一般銀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穩定的收入外,還要到戶口所在地開據戶籍證明(有的銀行還要求辦公證),而房屋置業擔保公司對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辦理個暫住證即可。
㈤ 有銀行抵押貸款的車輛還可以被法院保全給私人債務保全嗎
不能。因為,車輛已經抵押給銀行了,並用過的車子拍賣也不值錢,拍賣不夠還銀行貸款本息。還是與債務人協商解決為宜。市場有風險,貸款需謹慎。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㈥ 保全車輛在我保全前以協議的形勢賣給了別人,請問這車我還能執行來嗎
既然是賣給了他人,賣車款,你可以申請凍結。
另外,車子是否辦理過戶?,沒有辦理過戶,車子還是和屬於原車主所有,你可以省內請凍結和執行。
㈦ 執行中財產保全的車子被當事人賣掉怎麼辦
執行中財產保全的車子被當事人賣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㈧ 在法院查封前把車賣掉可以嗎
法律分析:法院如果採取了保全措施,那就要等法院判決下來後如果你們不履行判決,法院才有可能對車輛採取拍賣等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條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㈨ 被執行人的車輛有貸款法院怎麼辦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車法院仍能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貸款購買的車輛,所有權是歸被執行人所有的,法院在執行時仍可以依法對該車輛實施查封、扣押、拍賣等強制措施。只是在拍賣後,拍賣所得款項應該首先償還抵押債權,之後所剩款項才是可供執行的執行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