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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中心工作內容

發布時間:2022-09-02 20:50:58

① 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太原公積金中心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旨在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通知》指出,要嚴格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應做好下轄業務經辦網點的管理和業務協調工作,不得隨意提高貸款門檻或簡化個人貸款辦理的相關程序,進一步強化「不見面、網上辦」等內容

此外,為滿足貸款職工的不同需求,在個人貸款還款方式中增加「等額本息還款」的還款方式

以下為《通知》全文: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

並公積金(2021】13號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

工作的通知

鐵路分中心,各分理處、科室:

為落實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相關要求,進一步規范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建設服務性單位、根據太原市委辦、政府辦《關於印發<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並辦字(2021)17號),結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350號令)、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責和內部授權管理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3)70號)、住建部《關於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號)要求和我中心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過程中,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下轄的業務經辦網點需根據中心法人內部授權內容按「一站式」業務辦理的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受理、審核、審批、發放等全部相關工作;

二、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應做好下轄業務經辦網點的管理和業務協調工作,在中心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下轄業務經辦網點授權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對業務經辦網點的日常業務活動進行監督;

三、中心各相關部門應按要求執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規定,確保中心各項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不得隨意提高貸款門檻或簡化個人貸款辦理的相關程序;

四、協作單位不具備相關條件的,分中心、分理處、存量房貸款部和各貸款部應要求限時進行整改,在時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可暫停其辦理資格;

五、各分理處(管理部)和業務經辦網點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辦理過程中,應嚴格落實告知承諾制、跨省通辦等相關要求,為借款職工提供相關便利服務

六、充分發揮分理處(管理部)個人貸款分管領導的作用強化在預審預約、歸檔管理、貸後管理、輪候制度執行等方面的分工,同時應定期對本部門發放個人貸款的合規性進行核查。

七、進一步強化「不見面、網上辦」,對於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中已在手機app中開通的業務事項,要宣傳和鼓勵借款職工通過手機app 自助辦理;

八、為滿足貸款職工的不同需求,在個人貸款還款方式中增加「等額本息還款」的還款方式。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

②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及流程細節是什麼

1、申請條件

貸款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2、流程細節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③ 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及流程有哪些

買房的時候,我們經常會用到住房公積金貸款這一方式進行購房。究竟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呢?請看下文相關介紹。


一般辦理公積金貸款都需要准備以下的材料:

(1)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1份;

(2)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原件各1份,外地戶口可提供復印件;

(3)非所居住市戶口須提供有效居住證明原件1份;

(4)已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原件1份;

(5)離退體職工須提供離退休證明原件1份;

(6)提供收入證明原件3份;

(7)大專以上學歷者提供最高學歷證明原件1份

(8)職稱證明原件1份;

(9)購房合同原件1份;

(10)預售登記備案表原件1份;

(11)購房改房者提供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復印件1份;

(12)購房改房者提供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復復印件1份;

(13)購買改房都提供單位所售公房大產權證或確權證明復印件1份;

(14)購集資房者提供集資建房方案復印件1份;

(15)購集資房著提供集資建房方案批復復印件1份;

(16)購集資房者提供集資建房批復在房改部門備案證明復印件1份;

(17)購集資房者提供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專戶存儲證明復印件1份;

(18)購二手房者提供賣方房屋產權證或確權證明文件1份;

(19)購二手房者提供首付款已付證明原件1份;

(20)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貸款流程是這樣的: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初審與評估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以上即為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和流程,需要的購房者一定要提前了解。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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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多長時間審批

現在有些開發商並不願意為購房者辦理公積金貸款,有時需要申請人態度強硬,但並不是所有開發商都這樣,如果辦理正常,2個星期之內,就可以申請下來。

⑤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設機構

歸集管理處:負責住房公積金促建、促繳、調基工作,組織、實施和完成歸集任務;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相關政策和操作規范的研究制定;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相關數據的採集、清理、核對及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對業務部、分中心、管理部及承辦銀行歸集、提取業務的辦理情況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負責承辦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流程中所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處理歸集、提取業務相關的投訴、復議;負責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的年審及政策宣傳工作;負責相關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的政策解答及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貸款管理處:參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工作目標的擬定,負責目標的實施與完成;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相關政策和操作規范的研究制定;負責住房公積金逾期貸款的催收及貸款風險防範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相關數據的採集、清理、核對及綜合分析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開發項目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的立項、調查和評估工作;負責對業務部、分中心、管理部及承辦銀行貸款業務的辦理情況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負責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流程中所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處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投訴、復議;負責與承辦銀行、開發商、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相關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政策解答及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貸款管理處業務部:負責接待單位辦事人員及繳存職工,宣傳相關政策,接受咨詢,實現一站式服務;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提取、轉移等業務;負責辦理單位繳存比例變更業務;負責辦理公積金賬戶及資料變更業務;負責單位緩繳、補繳的審批工作;負責公積金貸款項目備案的系統登記工作;負責個人貸款的申請、受理及審批工作;負責提取公積金還貸的審核工作;負責向職工出具未貸款證明及貸款結清證明;負責受理職工公積金賬務查詢;負責相關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負責向相關業務處室反映歸集、提取、貸款、核算工作中的新矛盾、新問題,並在相關業務處室指導下予以解決;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會計處:負責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及成果性會計核算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的編制、下達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編制和統計報表的編報工作;負責中心處室、分中心、管理部目標責任指標的制定及考核;負責住房公積金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的匯總編報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合理調度平衡資金;負責住房公積金有關存款賬戶的設立及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的計劃、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專項資金的計劃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各項經濟指標的分析及資金風險管理;負責對分中心、管理部的財務管理及成果性會計核算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負責相關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會計處核算管理部:負責住房公積金存、貸款業務會計核算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相關政策的研究制定;負責住房公積金存、貸款業務流程設計及前台操作規范的管理;負責對繳存、提取、貸款等業務產生的各類賬務、憑證、要件進行復核、審查,並根據所發現問題,對承辦銀行進行定期通報,提出整改意見,並納入對承辦銀行的年終考核;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相關數據的採集、清理、核對及綜合分析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的對帳及繳存職工有效憑證的管理,處理會計核算業務相關的投訴、復議;負責住房公積金利率調整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的系統測試及核對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有關業務核算賬戶的設立及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重空憑證的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年度結息及對賬工作;負責項目逾期貸款的核算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的政策解答及培訓工作;負責中心主機系統前台核算業務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對業務部、分中心、管理部及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業務會計核算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負責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基礎報表的編制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存、貸款業務票據清算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保全處:負責制定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審計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負責對系統內住房公積金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和資金運用、財務收支、會計核算等實施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負責對系統內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內部業務管理中的違規、違章事件實施核查;負責監督、檢查中心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市政府決定、命令以及辦事效率、工作作風的情況;負責受理群眾對監察對象的控告及投訴的調查核實,對違反行政法規、紀律等行為提出處理意見,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實施不良資產的管理、處置及變現,對呆壞帳的核銷提出建議;負責相關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術處:負責中心信息化建設的長遠規劃及年度計劃的編制、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中心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的擬定、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與監督檢查;負責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計算機硬體設備的采購、調配、維護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心應用軟體的開發、優化、維護及升級工作;負責信息系統的運行監控,保證系統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正確性;負責公積金門戶網站和網上業務的技術支持工作;負責與分中心、管理部、承辦銀行相關業務的技術銜接工作;負責相關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負責中心職工計算機技能的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處:負責中心政務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中心文秘、文書檔案、保密、信訪、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協助市政府辦公廳做好管委會日常工作;負責對外接待及對外宣傳的統籌工作;負責黨組及行政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決策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行風建設、綜合治理、計劃生育、愛國衛生、安全、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中心業務檔案及行政檔案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工會、共青團等日常工作;負責中心黨風廉政建設以及中心系統黨員、幹部的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處政策法規部:負責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長遠規劃的設計及主要業務制度的綜合性研究,提出工作創新的建議;負責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起草工作;負責對相關業務處室提出的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使用等方面的政策和主要制度、規范進行合法性、合規性、綜合性審查;負責中心重要規范性文件及協議文本的法律審查工作;負責協同相關業務處室進行法律訴訟、仲裁等事項的處理工作;負責中心有關政策、法規的政務信息公開及咨詢工作;負責相關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負責公積金門戶網站的內容更新及網上政策解答工作;負責中心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負責對貫徹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決定、命令等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按照黨組部署,協助有關部門抓好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負責開展黨紀政紀及勤政廉政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系統內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受理公民對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不廉潔行為的舉報和控告,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負責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負責信訪件的承辦、轉辦、督辦,及時報告重要情況;負責做好行政效能投訴管理,規范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行政行為;負責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中心黨組交辦的有關作。

⑥ 公積金中心綜合櫃員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綜合櫃員主要職責:

業務范圍涵蓋一般業務與管理工作兩大類。

一般業務包括:辦理歸集、提取、匯繳、貸款、年審、

職工賬戶的設立(包括轉移、合並、封存與啟封、凍結與解凍)、

基本信息變更、期房保證金收付、質押解除、政策咨詢、日常業務憑證整理及裝訂、對賬單發放、行政執法等。

管理工作包括:大廳管理、政策宣傳、檔案管理、考勤管理、後勤服務、經費報賬及其它公共事務。

(6)公積金貸款中心工作內容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綜合櫃員制的業務辦理程序

一、公積金繳存

1、繳存單位到大廳綜合櫃窗口領取《住房公積金繳存清冊》和《住房公積金單位資助部分審批表》(或登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單位經辦人按規定填報後,到大廳綜合櫃窗口辦理審批;

3、單位經辦人攜帶經核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清冊》、《住房公積金單位資助部分審批表》,到指定的銀行辦理繳存手續。

二、公積金提取

按照《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辦事指南》,根據借款申請人提取的類型

①購房,②建房、翻建、大修,③離退休,④解除勞動關系,

⑤出境定居,⑥異地調動,⑦死亡,⑧歸還住房貸款等攜帶相關資料到綜合櫃窗口直接辦理。

三、公積金貸款

綜合櫃員根據借款申請人購房種類、貸款方式、擔保形式、年齡、家庭收入、個人信用狀況,對其貸款的金額和期限進行綜合評判,做出初審意見,符合條件者予以受理。

綜合櫃員通過對借款申請人資格、額度、期限、還貸能力、擔保方式等審查復核,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當事人必須當面簽字按印確認。

綜合櫃員用攝像頭將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保證人等影像資料保存到信息系統中。並將借款人購房合同、發票及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個人信用報告掃描並錄入到貸款系統,做出初審結論。

按程序並將整套資料傳遞到復審、終審及財務櫃員。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綜合櫃員提出明確意見,告知借款申請人不予貸款的原因,並退還申貸資料。

參考資料鏈接:網路-住房公積金

⑦ 用公積金貸款怎麼操作

1、貸款申請及審核:

承辦銀行受理借款人公積金個貸申請,核驗申請資料,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公積金貸款管理系統,公積金中心在1個工作日完成網上審查確認並反饋審查結果。

2、簽約及辦理相關手續:

經審核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由承辦銀行負責辦理簽約及相關借款手續後,交售房單位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委貸資金劃轉審批:

公積金中心在收到辦妥抵押的相關貸款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核驗及委貸資金劃轉工作。

4、銀行發放貸款:

承辦銀行收到公積金中心劃撥的貸款資金後,1-2個工作日內上賬並劃撥至借款合同指定的賬戶。

(7)公積金貸款中心工作內容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⑧ 公積金貸款批下來之後,還有什麼工作要做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收入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8)公積金貸款中心工作內容擴展閱讀: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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