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擔保人借款人的錢我已經幫他還了借款人玩失蹤,請問我起訴他需要寫起訴狀嗎謝謝
你倆只是單純的擔保關系,你起訴他民間借貸糾紛是不成立的,除非你與借款人之間存在借貸關系,並有證據證明。
B. 別人把車過戶到我名下然後讓我抵押貸款最後發現手續是假的我會不會坐牢
摘要 不過戶的汽車一般是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的。車輛在未還清貸款前是屬於抵押給貸款機構的,所以個人是無權進行買賣或是過戶的,只有當車貸款付清,借款人拿著收據到相關部分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後,才能對車輛進行過戶。有些人中途出現資金短缺,無法償清餘款,打算通過轉讓的來融集資金,但是車貸在未還清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n貸款車輛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需要提供已付清貸款的單據。車輛未付清,車還助於銀行,車主沒有權利將車過戶給其他人,另外,如車主不能按期還款或是逃避還款,銀行會依據汽車貸款合同,將抵押車輛進行拍賣後所得資金來償清餘款,減少貸款損失。
C. 寫了一份汽車抵押借款合同現在車主找不到可以把他車開走嗎
第一,看合同是否對這種情況有明確約定,如果有就照辦,若果沒有的話,看第二條
第二,看債務是否到期未能完全清償,若果是的話,可以拿這個車子抵債,如果未到期或者已經全部償還,那麼,車子屬於債務人。
D. 朋友在4s店貸款買的新車,後不久被她老公私自抵押二次貸款,現在車丟了,貸款她本人也沒還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 本案中涉及夫妻間一方不知對方將車輛私自抵押進行二次貸款,法律規定夫妻間一方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的債務,能證明未用於共同生活,則為個人債務,另一方不需要償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本案,當事人應先歸還購車貸款,進行報案,找尋車輛,若車輛消失可進行相應補償。
E. 汽車抵押貸款給別人別人開出去出車禍車主有刑事責任嗎
他不負責的話,很不幸,有。
因為抵押給他,車主名字還是你,你的車撞了人,當然有責任。如果已經過戶給他,就不管你的事了
F. 借出去的錢沒打借條,借款人玩失蹤,只有擔保人空口承諾,我應該咋辦
借條都沒打,證據都沒有怎麼搞?別人死不承認你能怎麼辦?這就是道德問題,別人不信守承諾
G. 買的抵押車被抵押公司偷走了可以找到原車主過戶後找回嗎
抵押車???買過後,是不是沒有過戶??你買的時候,有買賣合同么?抵押公司怎麼能隨便偷走?或者拖走,,,如果是原車主追究抵押公司,抵押公司拿回車,是要給你補償或者違約,,如果什麼都沒留下,就涉及詐騙,,,車牌號有么?買賣合同有么?留下證據,法院起訴抵押公司吧,,,原車主不是抵押給公司了么,,和原車主無關,,直接向抵押公司退錢,賠錢,詐騙處理………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H. 對方借了我的錢後玩失蹤、家人又不配合聯系、打有合法借條、借款人用機動車登記證書做為抵押、可目前才發
問:對方借了我的錢後玩失蹤、家人又不配合聯系、打有合法借條、借款人用機動車登記證書做為抵押、可目前才發現機動車登記證書不是他本人的、是他老婆的、如何處理是好?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1、建議你收集債務人身份證復印件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2、法院根據債權人所提供的信息聯系債務人,若無法聯繫上債務人,法院可能採取的措施有幾種情況。如果債權人提供的債權債務關系清楚,法院則應直接判決;如果債權債務關系不夠清楚的話,法院可能會向債務人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後,債務人還不出現的,再缺席判決。
I. 按揭車抵押給別人後車不見了怎麼辦
第一責任人就是你,因為是你跟汽貿公司簽訂的按揭合同。如果你停止月供,車子肯定會被收回,結果你連車子都搞丟了!你攤上大事了!!!!!!
J. 車貸逾期車被偷偷開走犯法
車貸逾期車被偷偷開走的行為是違法的。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提訟。
抵押車貸款是什麼?
抵押車貸款簡稱「車貸」,也叫「汽車消費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汽車消費貸款是銀行對在其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購車者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的一種新的貸款方式。
抵押車貸款的流程如何?
相對於房貸來說,抵押車貸款的流程更加簡便,具體包括下面幾個環節:
1、借款人向貸款機構(銀行或者汽車消費金融公司)提交借款資料。
2、貸款機構對核實借款人資料,評估汽車價值。
3、貸款機構根據客戶資質和汽車價值確定貸款額度。
4、貸款機構和借款人簽訂借款協議。
5、貸款機構收押借款人汽車資料。
6、到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
7、放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提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