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超過10%,解釋看不懂,求解求解
您好!舉個例子:您有100塊錢,現在要求對張三的借款不能超過你總資產的10%。這樣的規定限制張三在您這里最多借到10塊錢。換句話說:您的100塊錢至少可以借給10個人。這樣就起到了分散風險的目的。
和平時說的,不將雞蛋放到同一個籃子里的道理是相同的。
㈡ 銀行的負債業務包括
一、銀行的負債業務有哪些
1、銀行的負債業務有:
(1)自有資金,銀行股東為賺取利潤而投入銀行的貨幣和保留在銀行中的收益,代表著對銀行的所有權;
(2)存款負債,存款是銀行負債業務中最重要的業務,是商業銀行經營資金的主要來源;
(3)借款負債,商業銀行通過票據的再抵押、再貼現等方式向中央銀行融入資金和通過同業拆借市場向其他銀行借入資金進行短期活動;
(4)其他負債,商業銀行利用除存款負債和借款負債以外的其他方式形成的資金來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對企業債務進行重組利用的方式有哪些
對企業債務進行重組利用的方式有:
1、以資產抵消債務;
2、以應收賬款抵消債務;
3、以相應的股權或債權償還債務;
4、以勞務抵償債務;
5、以固定資產償還債務。
㈢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多少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資本充足率是指銀行自身資本和加權風險資產的比率,代表了銀行對負債的最後償債能力。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拓展資料:
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商業銀行辦理票據承兌、匯兌、委託收款等結算業務,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兌現,收付入賬,不得壓單、壓票或者違反規定退票。有關兌現、收付入賬期限的規定應當公布。
第十六條商業銀行計算各項貸款的風險加權資產時,應首先從貸款賬面價值中扣除專項准備;其他各類資產的減值准備,也應從相應資產的賬面價值中扣除。
第十七條商業銀行境外債權的風險權重,以相應國家或地區的外部信用評級結果為基準。不同評級公司對同一國家或地區的評級結果不一致時,選擇較低的評級結果。
㈣ 銀行貸款罰息可以免除嗎
根據情況而定。
銀行貸款逾期產生罰息,如果用戶是因為特殊原因導致逾期,比如突然失業、突然患重大疾病或傷殘等,銀行經過核實確認無誤後,是可以減免罰息的。而用戶沒有特殊的原因,就是逾期產生了罰息,這種情況銀行是不會減免罰息的。
因此,不想支付罰息的話,一定要按時歸還銀行貸款,這樣不僅有利於維護個人徵信,還可以讓後續申請信貸業務變得更容易通過審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三十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㈤ 夫妻房貸年限規定
法律分析:男方是65歲減去當前年齡,上限30年,女方是60歲減去當前年齡,上限也是30年~一般銀行是按照年限更長一點的來貸 夫妻倆共同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㈥ 對同一貸款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5%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對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之比不得超過10%。這一規定,旨在分散貸款風險,防止貸款投放的過分集中。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單個貸款比例指標和人民銀行規定的《監控指標》不相同,《監控指標》規定:對同一借款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總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5%,它是以銀行資本總額來計算的。在《商業銀行法》生效實施後,當依《商業銀行法》的規定。關於單個貸款比例指標,《監控指標》還規定:對最大10家客戶發放的貸款總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總額的50%。
㈦ 農業銀行有無息貸款3年的政策了嗎
法律分析:有,各級政府人社局、就業局為鼓勵創業,無息貸款個人申請最高30萬元,企業申請最高可達300萬,並且最長用款期限可到3年。只要你滿足條件且意願自主創業,徵信良好,能提供抵押物或擔保人,就可以享受無息貸款的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㈧ 銀行貸款債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債權轉讓的法律規定如下:1、銀行轉讓債權不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被認定合同有效;2、商業銀行可以將貸款債權轉讓給自然人、其他組織,以及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法人;3、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㈨ 就業貸款2021年新政策
就業貸款2021年新政策:
1、金融貸款方面。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簡化貸款手續,利率優惠;
2、簡化貸款手續。梵谷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納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3、企業運營方面。員工聘請和培訓享受減免費優惠,人事檔案管理免2年費用。
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各級政府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 償還方式首先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內的個人創業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其次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個人創業貸款,貸款本息償還方式可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也可按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