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去銀行查房貸需要什麼證件
去銀行查房貸需要本人持身份證和銀行貸款合同去相應的銀行網點進行辦理; 也可以致電承辦貸款的網點客服經理進行查詢。
銀行房貸需要以下的資料,銀行會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通常來說,達到銀行的貸款授信標准,提供的資料真實,個人信用沒有問題,就一定能辦下來。貸款購房者提交資料後需要等待銀行的審批一般來說銀行會進行如下方面的審核 拓展資料:
借款人資格審核 a具有本地常住戶口或本地有效居住身份 b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c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個人資信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d能夠提供貸款機構認可的擔保或具備我行認可的信用資格審查材料 貸款機構經辦人員收到客戶申請材料後按清單所列內容清點材料是否齊全,對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和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查。 具體審查要求是 a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要素是否符合銀行的要求。 b客戶及保證人出質人抵押人的身份證件是否真實有效。 c擔保材料是否符合規定所有材料均需由經辦人員負責驗證材料的原件並確保所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對於客戶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規范的應要求其及時補齊材料或重新提供材料,經初審符合要求後經辦人員應將借款申請書、申請材料清單等交貸前調查人員進行貸前調查。 貸前調查貸前調查是對客戶的整體資信狀況、貸款的風險狀況等進行全面評價並最終形成對貸款的綜合性評價意見。 貸前調查應遵循客觀科學公正的原則採取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原則,貸前調查的主要手段包括借款人面談、電話訪談、實地考察信息查詢等貸前調查,必須至少使用其中一種方式。 內容包括:a個人基本情況調查 b借款人資信情況調查 c借款人的資產與負債情況調查 d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的調查 e對擔保方式的調查 撰寫調查報告貸前調查完成後調查人員應對調查結果進行整理分析填寫《貸前調查表》。 內容包括:a貸前調查所採取的方式;b借款人的貸款申請情況對借款人的償還能力還款意願擔保情況以及其他情況等的調查意見;c該筆貸款的主要風險點和控制措施;d明確對調查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等。上述報告完成後調查人員填寫《個人信貸業務申報審批表》,提出貸款額度、貸款期限、貸款利率、擔保方式、還款方式。
② 我們要到銀行調查單位貸款情況需要什麼手續
應當攜帶公檢法出具的協查通知函件,否則本著為客戶保密的原則,銀行不會配合你的調查。
③ 公安局可以查貸款記錄
可以。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個人信用制度是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已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並隨時記錄、存檔,以便於個人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反映個人信用狀況有兩種形式,即個人信用報告、信用評分。
(3)公安機關到銀行查詢貸款資料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八章第七節 查詢凍結
第二百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個人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可以通過兩個途徑:
一是向商業銀行申請信用卡或貸款時,銀行會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個人將自己的信用報告拿來看。
二是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在各地的徵信管理部門查詢。
④ 到銀行打貸款信息查詢記錄需要什麼資料
做的什麼貸款?房貸的話房本上會有體現,其他的貸款合同和你的還款的銀行卡都有體現!最直接的就是去銀行打個個人徵信(信用報告)出來,一目瞭然就是信息太多,如果只想查詢貸款那就用以上的幾種,或咨詢你貸款的擔保公司業務員
⑤ 警察局能不能查到自身貸款
可以。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個人信用制度是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已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並隨時記錄、存檔,以便於個人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反映個人信用狀況有兩種形式,即個人信用報告、信用評分。
(5)公安機關到銀行查詢貸款資料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個人信用制度是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已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並隨時記錄、存檔,以便於個人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是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保證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正確履行職權,規范辦案程序,確保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制定。由公安部於2012年12月13日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八章第七節 查詢凍結
第二百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個人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可以通過兩個途徑:
一是向商業銀行申請信用卡或貸款時,銀行會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個人將自己的信用報告拿來看。
二是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在各地的徵信管理部門查詢。
⑥ 去銀行查房貸要帶什麼證件
貸款審批下來了以後,銀行都會通知客戶去拿一本貸款合同以及列印一年的還款計劃書給客戶,客戶本人需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
1、以後每年開始客戶都可以去申請貸款的部門拿當年的還款計劃書,上面就有每月應該還款多少,以及是第幾個月還款等信息,在列印還款計劃書的時候,可以詢問貸款余額以及剩餘的未還本金是多少。
2.也可以給貸款的部門打電話進行詢問。
在向銀行貸款的過程中,有三種查詢貸款進度的方式,
1、網上查詢。登錄中國銀行官方網站,查詢貸款進度。
2、櫃台查詢。可以攜帶貸款相關證件及本人身份證到申辦網點的營業櫃台查詢貸款進度。
3、電話查詢。
手機APP提供以下三種查詢服務:
1、歷史還款查詢
2、逾期信息查詢
3、剩餘還款查詢
⑦ 公檢法到銀行查詢嫌疑人的存款情況需提供什麼
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存款人在銀行的存款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的查詢、凍結和扣劃,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司法機關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到銀行查詢個人賬戶時,應該出示個人工作證件,以及縣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銀行才可以協助查詢。
(7)公安機關到銀行查詢貸款資料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郵電部門查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查詢存款、匯款通知書》,通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郵電部門執行。」
《查詢存款、匯款通知書》是執行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存款、匯款的憑證。需要填寫文書發文字型大小,發往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郵電部門的名稱,犯罪嫌疑人存款、匯款通知書的日期,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或名稱,最後填寫簽發的日期,並加蓋公安局的印章。
對「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不能僅理解為以犯罪嫌疑人的名字進行的存款或以犯罪嫌疑人的名字匯出、匯入的款,只要有證據證明是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不論是以真名、假名、化名、親友名稱或以轉交方式進行的存款、匯款,均可查詢、凍結。
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是法律賦予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的偵查權力,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協助、配合。
偵查人員在查詢、凍結存款、匯款任務 時,應當向銀行、郵政儲蓄等部門出示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存款、匯款的決定;未經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偵查人員無權自行對犯罪 嫌疑人的存款、匯款進行查詢、凍結,同時查詢、凍結還必須依照法律、司法解釋以及有關規定進行。
不得重復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已經被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凍結的,其他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不得對同一犯罪嫌疑人的同一筆存款、匯款再次凍結。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無權扣劃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刑事訴訟法只規定了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根據需要決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沒有 規定可以扣劃上述款項。
對於在偵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對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應當依法予以沒收或者返還被害人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凍 結犯罪嫌疑人存款、匯款的金融機構上繳或者返還被害人。
⑧ 去銀行查房貸要帶什麼證件
拿著你的身份證件和貸款合同去銀行窗口進行查詢就可以了,畢竟你是在銀行辦理的房貸申請,那麼拿著身份證和房貸合同就可以去辦理。
⑨ 去人民銀行查詢貸款卡信息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般來說,查詢方式有三種:
第一種:貸款者可以帶上身份證親自到貸款行網點的個貸部門查詢
這樣做一個最大的好處是,貸款者不僅能查出貸款余額,還可以讓銀行幫忙列印自查詢後一年之內的還款計劃表,這樣就能清楚了解一年內的貸款情況。
第二種:通過網銀查詢
貸款者開通網銀之後,就可以足不出戶查詢貸款余額。貸款者通常可以通過「個人貸款」——「我的貸款」——「貸款查詢」這樣的路徑進行操作。這種方法最為簡便,通過網上銀行,不僅可以查詢到貸款余額,還可以查詢還款記錄等信息。
第三種:通過銀行客服電話查詢
⑩ 公安和法院的人去銀行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需什麼證件
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根據《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第九條,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他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第十條,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金融機構在協助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存款時,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一)「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填寫的需被凍結或扣劃存款的單位或個人開戶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和賬號、大小寫金額;
(二)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義務人應與所依據的法律文書上的義務人相同;
(三)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凍結或扣劃金額應當是確定的。如發現缺少應附的法律文書,以及法律文書有關內容與「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內容不符,應說明原因,退回「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或所附的法律文書。
有權機關對個人存款戶不能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有權機關提供該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它足以確定該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