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的資料有:購房合同、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子女出生證、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以及其他家庭財產證明。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⑵ 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有: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用於判斷年齡准入及司法介入)2、婚姻證明(用於判斷抵押物權屬是否清晰);3、房產證(用於評估,判斷類型、年代、區域准入);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用於判斷經驗類型、年限、司法、關聯准入等);5、借款人家庭其他房產,(證明資產情況及是否有其他居所)6、辦公場所使用證明(如房產證、租賃合同等);7、近半年借款人、配偶個人流水及公司賬戶流水(證明經營情況及流動性);8、上下游合同(各2份,交易方非關聯公司);9、公章、法人等;10、三方支付合同;11、支付合同中收款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12、收款人銀行卡正反面照片;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二)抵押登記申請書;(三)抵押合同;(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⑶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提供下列材料: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所有共有財產權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子女出生證、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以及其他家庭財產證明。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⑷ 房貸抵押什麼證件
辦理房貸不需要在銀行抵押證件,提交購房合同、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收入證明就可以了。
【拓展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
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採用抵押貸款方式。
本質:
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
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⑸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房產抵押貸款需要以下這些材料:1、房產證;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包括所有共有財產權證明;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財產權的戶口本;4、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5、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二)抵押登記申請書;(三)抵押合同;(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⑹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權屬證書;
3、收入證明;
4、財產證明;
5、銀行需要的其它材料。
不同的銀行在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時,需要的材料可能會有所差別。
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的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⑺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提供什麼
如何做房屋抵押貸款
1.房產證抵押貸款指的是購房者以房產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取得資金,再分期一次性向銀行還本付息的一種信貸方式。房產證抵押貸款是房屋者將房產作為抵押物向銀行借款用於消費或解決資金問題的一種辦法,房屋者不必將房子賣掉就可以取得一定數額的資金來解燃眉之急。
2.個人房屋抵押貸款,簡稱房屋抵押貸款、房貸購房者向貸款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表,並提供合法文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貸款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貸出款項。
3.房產抵押款起點金為5000元,高額度不得超過抵押房產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長可到十年。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貸款人要具備的條件: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其次,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用於抵押的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與貸款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⑻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等。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⑼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的資料有以下幾點: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5、房產的產權證;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