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寧波職工提前結清貸款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寧波職工提前結清貸款提前公積金所需材料
申請材料:
(一)職工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的,應向貸款銀行提出提前結清貸款申請,銀行為職工出具提前結清貸款情況證明書,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②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④銀行出具的《提前結清貸款情況證明》;
⑤房產證原件。
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職工當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開具提前結清貸款情況證明書的當月),且不超過提前還款金額,整取。支付方式:轉賬支付。
(二)職工自籌資金,已向貸款銀行提前結清貸款的,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②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④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末次還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房產證原件。職工可提取的金額:提前還款當月住房公積金余額,且不超過提前還款金額,整取。
溫馨提示:在提取主借款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足以歸還銀行貸款餘款時,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提取總金額不超過提前結清貸款的金額(可取金額=提前結清貸款金額-主借款人可取金額)。提取時,另需提供被提取人工作單位開具的
①《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非同一戶口的提供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若主借款人未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適婚年齡子女購買首套房,可提取其父母住房公積金)。
如委託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委託授權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寧波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法律分析: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經審核,開具一式三聯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准確、完整地填寫「單位名稱、單位賬號、職工姓名、職工個人賬號」等信息,並在第二聯加蓋印鑒章。
3、職工持《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及有關資料原件(並提供復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在寧波,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4、退休的;
5、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五年,或滿2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持有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或民政部門核發的《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的8、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或者出國、出境定居的9、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0、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寧波市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寧波公積金怎麼取
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首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待單位對購房情況進行初審後,出具加蓋了單位印鑒的《成都市職工購建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二:持《購建房提取申請表》、身份證明及相關的購房證明資料到核心辦理提取審核。
三:經核心審核後,由單位開具轉賬支票到公積金繳納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貸款時應提供:所在單位填制並蓋章的《成都市職工購建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表》、本人住房貸款合同原件、還貸存摺或還貸儲蓄卡(須在存摺上列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還款記錄)、配偶方提取時,還應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提取公積金要什麼材料?
一、一手房提取: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二、二手房提取: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三、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頭次公積金提取: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理按揭貸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的整數,用於歸還貸款。在辦理公積金貸款前,不得提取帳戶內的公積金。辦理過貸款後,每年可提取一次帳戶內的公積金用於還貸。
五、一次性付款買房:只要在半年內,憑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可以提取你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的整數。如果你公積金帳戶余額為1870元,可提1800元。因為裝潢申請公積金貸款或提取公積金都是不可以的。
4. 寧波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4)寧波公積金貸款後提取余額擴展閱讀】(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等。在公積金管理中心或是聯名卡開戶行。公積金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5. 公積金結清提取是什麼意思浙江
公積金結清意思就是公積金賬號的錢都給提取了。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結清後,在結清12個月之內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需提供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夫妻雙方身份證及結婚證。把賬戶余額全部提取結清,注銷賬戶以後就沒有公積金這個賬戶了。
結清提取:
職工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的,應向貸款銀行提出提前結清貸款申請,銀行為職工出具提前結清貸款情況證明書,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銀行出具的提前結清貸款情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管理中心辦結業務時留存資料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復印件,提前結清貸款情況證明,房產證復印件。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職工當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6. 寧波償還房屋貸款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寧波償還房屋貸款提取公積金材料
購買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職工可實行一年一取且對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還貸提取時提供)
取得本市分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共同還款人在本管理中心繳交 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銀行還貸情況證明書
購買自住住房取得商業性貸款或組合貸款的,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職工可實行一年一取且對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5.銀行還貸情況證明書
7. 寧波公積金提取方法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 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 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 個人繳存比例)。
3、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4、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具體最高限額各地情況均不同,建議具體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寧波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條件(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三)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根據新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退保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外地農民工返鄉; (2)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而未繳滿15年; (3)參保人員出國定居; (4)參保人員死亡。 符合以上條件的,僅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職工醫療保險手冊》、《社會保險卡》、「退工證明」以及《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申請表》等材料,到當地社保中心辦理退保手續。
8. 寧波公積金提取
直接向單位提出申請。
1、提取條件:
寧波各類情況下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2、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現房未做房產證, 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 需提供以下資料:
(1)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 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已備案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 商品房銷售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流程:
(一) 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二) 單位經審核,開具一式三聯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准確、完整地填寫「單位名稱、單位賬號、職工姓名、職工個人賬號」等信息,並在第二聯加蓋印鑒章。
(三) 職工持《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及有關資料原件(並提供復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四) 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中名稱、賬號及其他信息填寫的完整性、准確性,個人身份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按本操作規程進行審核,經確認與原件無誤後,復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還提取人。
(五) 管理中心將符合規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資料在住房公積金綜合管理系統上進行登記操作,列印一式三聯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加蓋業務公章後,一聯作為提取憑證交提取人,一聯移交銀行出納作為開具存單或支票的憑證,一聯作為業務檔案存查。
(六) 提取人持現金存單或轉賬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相關支付手續。
(七) 提取資料不符合本操作規程規定的,管理中心將提取資料返還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並填寫一式二聯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退件理由書》;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
(八) 提取業務除節假日外全月辦理,銷戶提取應在單位為該職工辦理好封存手續後方可辦理。
4、提取額度:
商品房:
(1) 購買商品房現房的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購房當月之前公積金余額,並以已付款為限。
(2) 購買商品房期房的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購房合同約定最後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積金余額,並以應付款為限。
5、提取時間:
寧波公積金購房提取時限:提取業務除節假日外全月辦理,銷戶提取應在單位為該職工辦理好封存手續後方可辦理。
6、寧波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