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過戶准備貸款的需要什麼資料
一、二手房貸款的條件
1、業主必須具有房產證,且未查封、抵押等設定的他項權利。
2、買受人必須有穩定合法的工作且徵信良好。
3、交易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交易雙方有合法有效的買賣合同且買受人已繳納定金及購房首付款。
二、二手房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
1、房產證。
2、交易雙方身份證、結婚證。
3、貸款人徵信報告。
4、貸款人收入證明。
5、貸款人半年銀行流水。
6、網簽合同。
7、資金監管證明。
(說明:未實行網簽和資金監管地區第6、7項資料免交)
三、二手房交易稅費參考項目:
1、增值稅(房屋售價的5%,滿兩年免交),原業主繳納。
2、個人所得稅(房屋售價差額的20%或房價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請免稅),原業主繳納。
3、契稅(90平米以下為房價的1%、90-144平米以內為房價的1.5%、144平米以下上為房價的3%,應辦理相關優惠手續),買家繳納。
4、房屋轉移登記費80元,買家繳納。
5、房屋轉移登記手續費(過戶費)(住宅3-4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買賣雙方繳納。
6、房屋專項維修基金(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為: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如果原業主已經交過,則辦理轉移奧你名下即可。原業主已經交過的買家可不交,否則應補繳。
7、土地收益金(房改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依次為1%、2%、15%,商品房不繳納此費)。原業主繳納。
❷ 貸款過戶房子的流程
房子有貸款過戶流程如下:
1.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2.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3.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
4.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5.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6.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拓展資料】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❸ 夫妻離婚房產貸款過戶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房產貸款過戶需要的證件有: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2、房產證;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5、委託書。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❹ 有貸款的房子如何過戶
有貸款的房子有以下過戶方式:
第一種: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就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第二種:或者就是轉按揭,即為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第三種: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並且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其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第四種:另外就是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也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拓展資料】
過戶費一般需要多少?
1.印花稅,一般按正常買賣成交報價計征,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時刻過戶,營業稅不能享用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采購住所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3.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添加一本收10元。
4.契稅,由房產購房人交納,自己采購按房產買賣額的1.5%交納,單位采購按房產房產買賣額的3%交納,非住宅按房產房產買賣額的3%交納。
❺ 貸款房子怎麼過戶給別人
一般情況下,按揭房的過戶方法如下: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的按揭抵押登記後,取得房屋產權證,接著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償貸款的,可以和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貸款合同。操作過程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和工作量的考慮,通常不會配合。
【拓展資料】
一、貸款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費
1.稅類:契稅(房屋面積<90_,比例1%;90_≤房屋面積<140_,比例為1.5%;房屋面積≥140_比例3%),貼花費用5元/套。
2.費類:登記費80元,手續費產價2%,工本費20元。
二、離婚了房子有嗲款怎麼過戶
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❻ 按揭房過戶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按揭房過戶一般需要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土地證、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申請書等資料。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四條 不動產登記資料包括:
(一)不動產登記簿等不動產登記結果;
(二)不動產登記原始資料,包括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材料、不動產權屬來源、登記原因、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核材料。
不動產登記資料由不動產登記機構管理。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建立不動產登記資料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建設符合不動產登記資料安全保護標準的不動產登記資料存放場所。不動產登記資料中屬於歸檔范圍的,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歸檔管理,具體辦法由自然資源部會同國家檔案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❼ 房子按揭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房子按揭過戶需要以下手續: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申請表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3、房地產權屬是否明確,是否存在糾紛或者其他權利不明確,是否在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的不轉讓范圍內;4、受讓人是否可以按照規定轉讓房地產;5、房地產是否已抵押;6、買賣租賃房地產時,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7、共有人買賣共同不動產時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❽ 貸款的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規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購買時簽訂的合同和房屋的產權證書、銀行的抵押合同關系變更一下就可以,其實做起來整個過程卻是沒有那麼容易的,首先,購買房產的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銀行簽訂貸款房屋抵押的合同,進行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記錄。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
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
3、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
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規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購買時簽訂的合同和房屋的產權證書、銀行的抵押合同關系變更一下就可以,其實做起來整個過程卻是沒有那麼容易的,首先,購買房產的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銀行簽訂貸款房屋抵押的合同,進行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記錄。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
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
3、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
拓展資料:
二手房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的房產。它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也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三級市場的俗稱。
二手房主要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買賣規定
根據房改有關政策,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
按照成本價、標准價以及按標准價優惠辦法購買的公有住房;
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安居工程住房;
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
按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指導價格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
按照高於規定成本價的價格購買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比如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由政府房管部門直接管理和由產權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有單元式住宅樓房,包括新建樓房和已住用的樓房均可出售。
為維護交易雙方的利益,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雙方訂立買賣合同,據合同規定,由買方將資金付與賣方,依法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由賣方將房產騰退如期交與買方。
估價
隨著二級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把舊房子賣掉已成為很多家庭計劃中的事情。但是,自己的舊房子到底值多少錢呢?估高了賣不出去,估低了自己又不合算,確實是件麻煩事。
解決的辦法有五個:
一、找中介;
二、找專門的評估人員;
三、找熟人。不過,無論找誰,先讓自己心裡有個數,總是好的;
四、平均估價法,把同類型房子成交價格,取平均值得到估價;
五、網路調查法,通過網路渠道,收集最新房價狀況估價。
❾ 夫妻有貸款的房子過戶到一方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婚姻存在期間的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給對方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該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