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別人用我身份證貸款買房子怎麼變更貸款
別人用我身份證貸款買房子變更貸款的步驟是:
1、先去房管局或者開發商那裡了解房產證下是否辦理,如果辦理,需要辦理過戶手續。
2、未辦理房產證,本人和那個人,需親自到開發商處說明情況,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3、更改合同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如果是合同已備案,只需要繳納元的跑腿費即可。有些銷售人員會獅子大開口,可維權。
2. 用親戚的名字貸款買房如何過戶給自己
法律分析:1、過戶可以選擇贈予。
2、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3、贈予方式有以下的兩種情況:1)、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2)、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稅。
4、贈與手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3)、辦理公證。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1)申請書(窗口提供)。(2)原房地產產權證。(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4)贈與書及公證書。(5)契稅收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3. 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 借名買房認定依據是什麼
很多人沒有購房需求的人群想要買房會選擇一些其他的途徑,比如說借名買房就是比較常見的一種方式了,借名買房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而且也要承擔風險。那麼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呢。
很多人沒有 購房 需求的人群想要買房會選擇一些其他的途徑,比如說 借名買房 就是比較常見的一種方式了,借名買房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而且也要承擔風險。那麼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呢,具體的一些過戶小常識還是需要消費者們有所了解的。借名買房認定依據是什麼呢,來看看相關的內容介紹吧,讓大家對這些小常識有所了解。
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
借名買房指的是當事人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的現象。有關於借名登記約定的,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出名人辦理 房屋所有權 轉移登記的,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支持。
但是以下兩種情況屬於例外,具體如下:
1、如果該房屋因出名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的,那麼借名人是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
2、借名人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借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並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不能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者要求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誡命買房具體的過戶方式,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進行過戶。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 房屋贈與 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之後受贈人就可以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並辦理公證以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借名買房認定依據是什麼
1、存在借名買賣協議
借名買賣房屋協議的本質是當事人之間對房屋所有權歸屬實際出資人的約定,其法律性質是房屋所有權信託管理合同。“出名人”作為登記所有權人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借名人”作為實際買房人對登記所有權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可提起合同之訴。審判實踐中,借名買賣協議是認定借名關系成立最核心的基本要件。
2、“借名人”為實際出資人並履行了相應出資
大多數借名買賣關系中,“出名人”只負責付出“名義”,實際出資義務由真正買房人負擔。也有部分借名買賣協議中約定實際買房人履行部分出資或者分期出資。雖然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系,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持,但在審判實踐中,“借名人”履行了全部出資或相應出資,是認定借名關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3、房屋由借名人實際控制使用
對房屋有 剛性需求 而沒有購房資格的購房者購房的目的主要是居住,而希望通過他人名義購買低價房屋的投機者購房的目的主要是出租。房屋由誰居住或出租,決定了誰對房屋進行實際控制。在審判實踐中,“借名人”自行居住房屋或對房屋進行出租取得,也是認定借名關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4、重視其他生活常識類輔助性要件
以下事實雖不如上述要件基礎,但在審判實踐中是處理借名買賣糾紛重要的參考要件,應予以充分重視並綜合考慮。一是 房屋產權證書 和 契稅發票 原件往往由實際出資人持有;二是房屋 物業費 、供暖費等後續費用一般由房屋實際居住人交付;三是借名人入住房屋時間往往是 開發商交房 時間;四是 房屋買賣 履行過程應符合借名買賣習慣;五是考慮房屋出賣方(開發商)的相關證明。
關於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這個問題,借名買房是當事人以他人的名義購房,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的一種現象,這種情況的具體過戶方式還是有不同方式的,具體流程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名買房認定依據是什麼,具體的法律認定依據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下,如果想要借名買房的話這些相關的內容一定要考慮到。
4. 借名買房房產證如何更名
1、過戶有二種方式可以選擇,買賣或贈予。
2、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3、贈予方式有以下的兩種情況:
1)、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2)、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稅)。
4、贈與手續
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窗口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
5、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6、買賣手續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夥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7、選擇那種方式,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而定。
5. 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
和正常買賣過戶住房一樣手續收取稅費,需要多繳納訴訟費,律師費,牽扯到執行,還有執行費。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銷售價格;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6、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7、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房產過戶需要哪些資料: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銷售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購買房屋的話,那麼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因為可能有一些地方是存在著限購的政策,當然也有一些人會借名買房,這是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的,之後如果有想過戶的話,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來完成。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6. 借名買房幾年後才可以過戶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姓名。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