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
法律分析: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是指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或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由國家實行代償。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 一、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一)改革財政貼息方式。改變目前在整個貸款合同期間,對學生貸款利息給予50%財政補貼的做法,實行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全部自付的辦法,借款學生畢業後開始計付利息。
(二)延長還貸年限。改變目前自學生畢業之日起即開始償還貸款本金、4年內還清的做法,實行借款學生畢業後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做法。借款學生辦理畢業或終止學業手續時,應當與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若借款學生繼續攻讀學位,借款學生要及時向經辦銀行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學生實施貼息。借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後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經辦銀行應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還貸。提前還貸的,經辦銀行要按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對畢業後自願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期達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學生,經批准可以獎學金方式代償其貸款本息。具體辦法將結合學生就業政策另行制定。
『貳』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怎麼代償
法律分析: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獲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採取分年度補償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後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3年補償代償完畢。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
法律依據:《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實施細則》
第八條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獲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採取分年度補償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後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3年補償代償完畢。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
第九條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相應申請材料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在與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學校應將代償資金代為償還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學校應將代償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三)畢業生到崗後,應於當年11月15日前將在職在崗情況證明材料寄到學校。學校將根據上述材料,按本細則規定,審查申請資格,並於當年12月底前將申請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第十條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批復後,獲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應在之後兩年每年5月31日前將當年在職在崗情況證明材料寄到學校;期間不再符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條件的學生,應及時向學校提出取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書面申請。學校審查學生申請資格,並於每年6月30日前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學校要建立與就業單位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專門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高校畢業生建立完整准確的檔案,並將高校畢業生在本學段學習期間獲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情況通知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人事部門及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還應主動了解並定期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通報畢業生的工作情況,以便經辦銀行及時掌握借款學生的動態情況,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貸後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要求其及時向辦理代償的原高校申請取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對於取消學費補償資格的畢業生,學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從當年開始停止對其學費的補償。對於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改由其本人負責償還餘下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就業單位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給學校,並憑畢業生重新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學校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對於不及時向學校提出取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申請、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有關部門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相關資料庫。
『叄』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條件有哪些主要滿足以下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不是每個學生都可以申請的,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才可以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根據政策的規定,成功申請到代償以後,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肆』 助學貸款 代償
若畢業之前 貸款 沒有還清,是不是拿不到畢業證?——畢業就是畢業,有畢業證和學位證,學校沒有權利扣留。如果學校不給或者有條件給,都是違規的。另一點,助學貸款是國家給的,學校只有協助催收的作用,真正催收是銀行。一般來講,畢業了就開始要歸還助學貸款的利息,本金一般是4年後還清。具體可以問問學生處,他們比較清楚。學生處不清楚,就職業問貸款銀行。
大學期間的貸款,如果在畢業之前還清,是否可以申請代償?——還清了還怎麼代償呢?代償是沒有還清的情況,國家根據你的工作情況,符合政策的,就由國家給你還這筆貸款。
最後,助學貸款雖然有國家旗號,但畢業工作了,就和普通的商業貸款沒啥區別,不按照要求歸還本金和利息,就要被央行列入信用不良,徵信受到影響。以後再貸款買房買車,甚至做生意,就貸不到了……
『伍』 已工作一年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辦理
能辦理的。
具體的辦理流程如下:
准備材料: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審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陸』 西部計劃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中央部屬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或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及以上的,可以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分三年補償或代償完畢。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詢相關政策, 簡單說就是你通過勞動還助學貸款。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三)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高校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三)高校根據上述材料,按本辦法規定,審查申請資格;在每年6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相關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對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高校應在畢業生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並經審查後,最遲於當年12月底前將申請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請材料後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
法律依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六條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三)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柒』 生源地貸款代償條件
法律分析:國家對每名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金額,按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計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六千元。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六千元的,按照每年六千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六千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後,國家助學貸款停止發放。
法律依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
第九條 高校需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將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高校畢業生當年在職在崗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要建立與就業單位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高校要專門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高校畢業生建立完整准確的檔案,並將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情況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人事部門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還應主動了解並定期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通報畢業生的工作情況,以便經辦銀行及時掌握借款學生的動態情況,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貸後管理工作。
『捌』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何申請請看最詳細的流程詳解!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流程其實非常簡單,申請代償的畢業生只要具備好相應的申請資料、滿足申請條件就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請了。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何申請?下面就給大家說說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