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北省教育廳等關於推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及規范貸款操作程序的通知的簡介
冀教貸〔2009〕7號
各設區市、擴權縣(市)教育局,省聯社各辦事處,石家莊、滄州、衡水市聯社,各縣(市、區)聯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
2009年是我省大力推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擴大助學貸款范圍,加大助學貸款規模,實現普通高校河北籍學生全覆蓋的一年。同時,國家今年將我省列為全國重點督察督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6省之一,要求貸款發放「應貸盡貸,滿足需求」。為使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順利發放,為了規范貸款操作程序,現就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貳』 怎麼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具體方法是什麼
學生本人向培養單位有關部門提出校園地助學貸款申請,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資料。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培養單位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培養單位將組織學生填寫、簽訂貸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
1.登錄學生在線系統,完成注冊並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列印《申請表》並簽字。
2.系統提示通過預申請的學生,列印《申請表》並簽字後,按系統提示上傳申貸材料。
3.未進行預申請,但確因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可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作為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4.請借款學生預約具體時間後,攜帶共同借款人及以下申貸材料,前往指定地點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①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②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戶口本原件;③大學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④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申請表(請提前填寫好信息);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請提前填寫好信息,沒有相關證件的勾選「否」,沒有的情況可填「無」,「個人承諾」請按要求抄寫完整)。
5.持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據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根據上級文件,原則上要按照先預申請再由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中心(或辦理點)現場辦理的程序進行。
縣級學生資助中心將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報送的預申請名單導入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
各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要留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相關材料,並編制本校的預申請名單加蓋公章後同電子版一並報送至學校所在地的市、縣級學生資助中心。縣級學生資助中心要留存各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報送的加蓋公章預申請名單紙質表備查。
『叄』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什麼意思
『肆』 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貸款是一些學生學習最有效的手段。很多同學在開始申請助學貸款的時候浪費了時間,卻不知道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在這里,編輯為想申請的人整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供有需要的人參考。學生資助...想了解更多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和華旅一起看看吧。com。
生源地信用貸款是一些學生學習最有效的手段。很多同學在開始申請助學貸款的時候浪費了時間,卻不知道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在這里,編輯為想申請的人整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1.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附新生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大學生應出示本人學生證和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
2.合同簽署
①地方資助中心審核申請材料。
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在經辦銀行開立個人賬戶。
(3)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④地方資助中心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
3.合同收據
①借款學生攜帶合同回執到學校。
②學校根據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的縣級資助中心。
④地方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並報送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⑤省級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經辦銀行審批。
4.貸款發放
①經辦銀行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轉入借款人所在學校的學費賬戶。
5.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如需變更個人賬戶戶名或賬號,或因繼續學業、輟學等原因導致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經縣級資助中心批准,借款人本人可申請變更合同。還款計劃的調整原則上只能在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進行,不得展期。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1912/12/19145587318.jpg『伍』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請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用途是什麼?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具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學生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什麼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有什麼區別?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007年,國家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試點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辦法。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從大的方面來說,上學期間由國家貼息的助學貸款都是國家助學貸款。在就讀高校辦理的叫高校助學貸款,在戶籍所在地向經辦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叫生源地助學貸款。它們之間沒有什麼區別,最終都是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開學前和開學後申請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學生主要推薦生源地助學貸款。
學生每學年可以申請多少金額的國家助學貸款?
按照有關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生源他助學貸款也是。
哪些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
哪些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普通高等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學生如何申請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
(7)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長?
貸款學生應在畢業後1-2年內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國家鼓勵畢業後收入較好的貸款學生提前還清貸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包括畢業生還款協議),一般規定貸款學生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助學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如遇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同。
國家財政如何對助學貸款利息進行財政補貼:
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並由有關部門直接支付給經辦銀行,貸款學生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本人全額支付。如出現還款違約行為,由此發生的罰息必須由貸款本人全部承擔。
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其在校學習期間以及畢業後到最終還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財政負擔,一半由學生本人負擔。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 借款學生中途不需要貸款了怎麼辦?
◇轉學的借款學生如何處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步:學校初審審核原則: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初審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第三步:銀行審批銀行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誰來審查和審批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第四步:簽訂合同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學校將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學校應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
第五步:發放貸款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
如何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誰來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
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經辦銀行可以向學校了解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貸款學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的申請?
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明顯改善,或獲得了其他較大額度的資助、捐助,不需要繼續貸款時,學生應在當年放款10天前,通過所在學校向銀行提出書面的終止貸款發放申請。經銀行同意後,學生與銀行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什麼情況下,銀行可以停止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貸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銀行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清償貸款本金:
(1)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的;
(3)中途退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4)學習成績差,無法完成學業的;
(5)出國留學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蹤、死亡、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的。
第六步:貸款償還借款學生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
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制度?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減輕家庭困難學生的還款負擔,從2006年起,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借款學生在何時開始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自己需全額支付貸款利息。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
借款學生可採取何種方式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銀行通常為借款學生設計了兩種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償還本息金額相等,還款壓力平均分布;等額本金還款法初始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多,以後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少,還款壓力呈前緊後松分布。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支付本息總額略高於等額本金還款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是怎樣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畢業時,需要與銀行辦理哪些手續?
1.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2. 對於畢業後當年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借款學生可否提前還款?
借款學生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本金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
違約的借款學生應承擔什麼後果?
1. 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 經辦銀行會將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將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3. 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 違約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陸』 如何辦理助學貸款
助學貸款主要分為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開學後向學校遞交申請表進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前往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貸款申請辦理。
一、申辦生源地助學貸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2、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
3、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二、申辦生源地助學貸款材料
1、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3、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4、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申辦國家助學貸款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四、申辦國家助學貸款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簡擴展閱讀:
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柒』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貼息。還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只需償還利息,寬限期後,償還本息。那麼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是哪些呢?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 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 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5、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 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 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6、 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 的證明)。
7、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9、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10、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11、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12、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二)、貸款額度、期限及預期年化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6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預期年化利率執行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預期年化利率 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三)、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交的材料
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2件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7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8.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9.《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p#副標題
10.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1.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12.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1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4.《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15.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16.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17.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及相關材料後,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貸款合同的簽訂並完善相關手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託其近親屬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生父母要及早郵寄委託授權書)。
2、《申請表》所填共同借款人與簽訂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續簽合同的,現申請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與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按新申請貸款的程序辦理並提交新申請貸款所需的材料。
5、貸款合同生效條件。所簽貸款合同只有在縣資助中心收到學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後,貸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沒有收到「回執」,合同自動失效。回執單上一定要准確填寫學校開戶銀行的名稱、行號及帳號。實到具體處室,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註:在山東、福建 等地開始實行網上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五)、借款主體及還款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 等金融機構 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捌』 2019年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政策及提前還款規定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各高校,省屬中職學校,福州一中、 福建師范大學 附中:
為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推進預申請工作
(一)對象范圍。各高中畢業班、中職學校部分參加春季高考、部分高校符合條件的學生。其中,高中畢業班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和建檔立卡的學生,是預申請工作的重點對象,應該全部進行預申請。
(二)時限方式。4月底之前,組織有關學校(學生),通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平台(http://xszz.fje.gov.cn)」,完成預申請工作。
(三)充分重視。預申請是做好精準資助的一項重要要求,請各地各校充分重視,認真開展。我們將適時通報各地各校預申請進展情況。通報情況將作為今後績效考評、評先評優、下達獎補等經費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繼續開展志願者活動
(一)繼續開展評選表彰活動
各地各有關高校,根據《關於做好生源地信用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4]9號)的目標原則、基本條件等組織開展評選活動,按照以下要求報送材料:
1.4月20日之前,以設區市為單位集中報送有關材料(附件1-3)。
2.材料以紙質(一式一份)方式報送,附件3還要發送電子郵件。
省資助中心根據報送的材料,組織評審,確定名單,採取適當方式予以表彰。
逾期未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繼續招募志願者
繼續面向全省所有高校招募志願者。請各高校廣泛宣傳,發動,組織學生登錄「福建省學生資助信息化工作平台(開放時間一般是每年的4月初至8月底)」,踴躍報名參加。招募後,按照自願便利、雙向擇優的原則進行協商、調配。
各地各校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青年志願者活動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4]16號)要求,做好培訓、管理工作。
按照《關於開展生源地貸款青年志願者先進單位優秀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閩教助中心[2015]12號)要求,志願者人身意外保險,主要由各縣(區)負責購買。
三、其他有關事項
預申請及志願者表彰、招募等工作,已步入常態。今後,沒有重大調整,將以本文要求為准、不再另外行文通知。
紙質材料郵寄至:福州市鼓屏路162號省教育廳辦公樓618室,福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郵編35000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及電話:林予佳,0591-87091629。
附件:
1.生源地貸款志願者活動優秀個人申請審批表
2.生源地貸款志願者活動先進單位申請審批表
3.生源地貸款志願者活動優秀個人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