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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貸款方需要哪些資料

發布時間:2022-09-18 18:11:53

Ⅰ 貸款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貸款要提交的資料有:
1、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2、穩定的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3、個人身份證明,可以是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Ⅱ 貸款要哪些資料

貸款申請表;身份證(包括配偶)復印件;戶口薄復印件;婚姻證明復印件;個人收入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其收入水平的證明(包括我行認可的工資單、稅單、納稅證明等;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等。
《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Ⅲ 辦理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辦理貸款手續所需材料,申請人在填寫申請表的同時,要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常住人口戶口證明或者有效居住證明,以及固定住所證明,婚姻情況證明,收入證明以和人資產狀況證明,並需要提供抵押財產的所有權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Ⅳ 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身份證明:需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已婚需要提供配偶的),如果身份證丟失或其他原因導致原件不能使用,也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
(2) 戶籍證明:戶口簿需首頁和對應頁,戶籍證明需加蓋鮮章(戶籍所在派出所或戶籍所在單位開具)且在有效期內。
(3) 婚姻證明:需要提供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根據不同貸款機構的要求來提供)或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單身證明(必須是公證處公證的)三者之一。之所以需要結婚證,其實就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字同意貸款(具有共同還款責任);如果借款人離婚了,為了避免財產處置糾紛,所以要求提供離婚後的相關判決(比如房子、車子判給誰的);因為未婚、離異、喪偶等情況都叫單身,貸款機構為了搞清楚借款人的資產情況,就要求提供單身證明。
(4) 居住證明:一般要求辦理居住證(有的地方是暫住證),或提供近3-6個月的水電、燃氣、通訊、物管費的繳納證明,再或者提供近3個月銀行信用卡賬單地址。
(5) 工作證明:沒有穩定的工作一般是很難辦到貸款的(有抵押物的除外)。貸款機構會提供工作證明的材料,借款人只需要填寫相關信息,然後讓所在單位加蓋鮮章。如果單位或公司有工作證的,也可以准備起。另外,企業主或者個體戶,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副本。當然,有些自由職業者這個材料就沒法准備了。同時還要提供滿足貸款條件的材料。 拓展資料: 貸款條件:
1、 年滿2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中國境內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 具有固定的職業或者穩定的經濟收入,能夠保障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3、 信用記錄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4、 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5、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徵信辦理商貸時,個人徵信很重要,如果有連續三個月累計六個月的逾期記錄,基本上沒有銀行會貸款給你。公積金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滿足連續足額繳納12個月的公積金,並在申請貸款前仍在繳存中。公積金貸款從申請到放貸,時間比商貸長,需要慢慢等。另外,在貸款買房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什麼問題,可以及時向置業顧問尋求幫助。收入證明收入證明要覆蓋個人名下負債的2倍,銀行流水的月份,需要按照具體銀行的要求來出具。小型企業或需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
拓展資料: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Ⅳ 合同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買賣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單身的帶單身證明原件),買方的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無房證明或首套房證明,首付款打款憑證(可在簽訂合同後在貸款行以銀行打款方式付首付款給賣方),在貸款行開立好的還款卡,購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及原件(還在按揭的房子提供復印件),有房產中介參與的,還需提供三方協議,賣方在貸款行開立的收款卡,銀行信貸員進行核對審驗和復印。

拓展資料
貸款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形式。即貸款方將貨幣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關規定,按期將一定數額的貨幣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方,確定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為了保證自身安全,貸方要求借方在貸款合同有效期間的財務狀況 (特別是它的流動性) 至少要同它簽訂合同時的情況不相上下。列在貸款合同中維護貸款者利益的條款,叫做保護性條款。貸款合同本身只是表示在借方違反合同條款的場合下,貸方有採取行動的合法許可權。否則的話,貸方將受到它承諾的貸款條件的約束,一直要等到合同期滿才能採取糾正措施。
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能用於非法目的。
貸款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明確此項條款,對借款人而言,可以維護自己使用資金的權利;對貸款人而言,可以監督資金的流向,確保資金回籠,控制風險。
對貸款用途加以限制的原因是:首先,如果借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用途,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范,將導致貸款合同無效。即使貸款人在貸款的使用時對此非法目的尚不知情,一旦貸款人知悉此非法目的後,必須阻止借款人繼續提款。其次,限制貸款用途是為了保證還款資金的來源。如果貸款不按協議的用途加以運用,借款人可能因經營不當導致喪失還款能力。再者,貸款行內部經營方針可能對發放貸款的行業或部門有限制,政府規則、法令有時也有類似規定。最後,限制貸款的用途還可能因為是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在出口信貸項目中,貸款用途就僅限於特定的支付對象。

Ⅵ 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3.婚姻狀況證明;4.銀行流水;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6.徵信報告;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拓展資料:
銀行貸款的信用條件
銀行貸款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1.信貸額度
信貸額度是借款人與銀行在協議中規定的允許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額。
2.周轉信貸協定
周轉信貸協定是銀行從法律上承諾向企業提供不超過某一最高限額的貸款協定。
3.補償性余額
補償性余額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用額一定百分比(一般為10%至20%)計算的最低存款余額。 拓展資料:
拓展資料:
一,夫妻買房的注意事項包括哪些: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
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2、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3、准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Ⅶ 民間借貸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需要的資料:1.借貸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婚姻狀況證明。2.借貸人的徵信報告。3.個人財產證明。4.近半年的銀行流水證明。5.借貸人的個人簡歷。6.保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個人徵信報告、銀行流水等。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Ⅷ 辦理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答:一、辦理貸款需要的資料

1、抵押貸款:

就是通過產權房產證、汽車等質押物申請的貸款

(1)住房貸款(貸款人的身份證明、還款能力證明以及購房合同、首付款以及其他需要材料)

(2)消費貸(借款人的身份以及結婚證明、銀行流水工資流水。房產證以及用款合同等)

(3)經營貸款(身份以及結婚證明、營業許可證開稅登記證以及公司單位的流水、質押物購買合同、房產證以及收入證明)

2、個人貸款(無抵押):

無抵押貸款就是指通過申請人銀行流水往來記錄和工資流水銀行徵信記錄申請的貸款

工資貸(個人身份證明以及結婚證,半年到一年的工資打卡流水,徵信記錄)

信用貸(個人徵信記錄,身份證明,銀行流水)

二、辦理貸款需要的條件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Ⅸ 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貸款申請需要的條件/材料有如下:
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證明材料借款人貸款償還能力證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貸款的步驟/流程/手續是你提交個人貸款需求和大概資料給銀行或者貸款產品代理機構,然後銀行對貸款申請者的貸款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安排專人聯系貸款申請者,聯系後如果通過初審,然後再指導貸款申請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後再審核,最終達成貸款放款。


如有詳細投資理財可繼續追問,如果對您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Ⅹ 銀行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銀行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有貸款申請書;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財產共有人同意貸款意見書;夫妻雙方職業、收入證明、家庭財產狀況等資料(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明、車輛行駛證等);固定場所的證明(房產證及最近三個月以內水、電、煤氣等單據);借款合同。

一、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銀行貸款的信用條件
銀行貸款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1、信貸額度:信貸額度是借款人與銀行在協議中規定的允許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額。
2、周轉信貸協定:周轉信貸協定是銀行從法律上承諾向企業提供不超過某一最高限額的貸款協定。
3、補償性余額:補償性余額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用額一定百分比(一般為10%至20%)計算的最低存款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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