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房子貸款的名字是我大哥的,轉到弟弟的名下去供,需要什麼程序呢,大家幫幫我,謝謝
過戶時辦理弟弟貸款,先給哥哥還貸結束,然後過戶給弟弟,由弟弟還銀行貸款,但是產權證就是弟弟的了,還貸必須是產權擁有人才可以……原產權人的名字就不在上面了,等於哥哥把房子賣給了弟弟
『貳』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家人
如果房子有父母名義的抵押貸款,是不可以直接過戶給子女的,為此提供了四種解決方案:
方法一:父母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待父母付清銀行貸款後,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父母子女雙方再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方法二:父母子女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1、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父母一方變更為子女一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此時,父母子女雙方可以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相關房產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順利完成房產過戶。
2、若銀行不同意變更,父母子女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方法三:贖樓。父母一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父母一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方法四: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父母子女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父母一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父母一方或子女一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叄』 姐姐貸款買房子過戶給兄弟
法律分析:無法辦理過戶。按揭房屋過戶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肆』 弟弟婚前用姐姐的名義貸款買房,婚後過戶到弟弟名下,弟弟的配偶有份嗎
你好!
你的弟弟配偶是有份額的。
因為你在過戶給你弟弟的時候,你弟弟已經結婚,他們屬於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資產都是夫妻雙方的。
『伍』 房子以我弟的名義買的現在貸款還完怎麼過戶
房子以你弟的名義買的,而且是貸款買的,所以房主是你弟。貸款還完後可以辦理解押贖回房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原件。
拿到原件後可以辦理過戶。過戶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贈與,你弟贈與給你,但是稅費相對高,主要是契稅得交3%,所以一般以買賣方式過戶。
買賣過戶主要涉及買方契稅和賣方個人所得稅,你是還貸還完了過戶,所以一般都在5年以上了,你弟名下沒有其它房子的話,他作為賣方不需要繳稅,如果他名下有其它房,需要交1%個人所得稅。你作為買方,主要看你名下有沒有房,如果沒有房契稅交1-1.5%,如果是第二套要交1.5-2%契稅,第三套以上交3%。
手續就是雙方持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原件到你們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或者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有些地方還得先繳稅才能辦過戶,有些是過戶後領證前繳稅,不繳稅就領不到新的房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的原件。
『陸』 姑姑家有房貸能把房子轉給弟弟嗎
可以將房子轉給弟弟的。
但是,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必須先將貸款還清。
因為在申請房貸時,是姑姑和銀行簽的借款合同,姑姑要出賣房子,必須先把房貸還清,否則是沒法過戶的。
你弟弟可以先把房款支付給你姑姑,讓她先還清房貸,撤銷房子的抵押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了。
『柒』 銀行貸款買的房子現在想要把戶主變在弟弟名下,需要些什麼資料,要查弟弟的銀行信用記錄嗎
還貸款,過戶;或者還貸款,過戶,你弟弟再貸款。如果是後者需要查你弟弟最近兩年的徵信記錄。
『捌』 我們用公積金貸款買房,5年後過戶給弟弟嗎
你好,你們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過五年後給弟弟嗎?這個要看你自己自願吧!想給就可以給,不想給就不給,這是你自己的權利,望採納,謝謝
『玖』 把名下房子過戶給表弟的流程
法律分析:基本流程是: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簽買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連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話),就房產價格、交樓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協商簽合同。
遞件是指: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買方帶身份證原件。如貸款要首套房證明等還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關部門開具。賣方帶身份證、房產證、房產原相關稅費票等原件。交房管局買賣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後再簽。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拾』 貸款買的房子,貸款還沒還清,可以贈與給我弟弟嗎
不可以,法律有明確規定,饋贈他人房屋,房屋不得有銀行按揭未結清情況,你可以不贈予,而是過戶給你弟弟,但是房屋貸款需要你來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