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去年買的房子交了首付,今年貸款還沒下來售樓處的人說要換一家銀行
呵呵 現購房合同簽 貸款事情少哦 銀行貸款審批 論進度何 都直接告訴客戶 內部通都紀律要求 目前 房貸屬於緊縮趨勢 家政策打壓房價主要措施通銀行調控 所額度緊張導致放款屬於事件 用於擔旦批准 通知恁簽合同合同並代表能放款跟銀行溝通聯系 看購房合同 約定交房事項房款 要付清全款才交房 貸款 全款付 要承擔違約責任購房合同受合同保護定要清楚 目前狀況 跟銀行溝通聯系候交房 貸款 真麻煩 換銀行申請 恁自主權利 銀行拖拉做確合理沒折 沒約束性規定銀行貸款審批
『貳』 房屋已經備案,首付款已交房屋合同也簽了,銀行方面說貸款合同有問題需要重新簽,這個時候能換貸款銀行嗎
1,可以更換貨款銀行的。
2,雖然已做備案,它是貸款合同的附加條款,不是合同生效條件。
3,銀行通知要重新簽訂合同,說明以前所簽合同,銀行沒有同意。
4,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5,借款合同,在合同中屬於實踐性合,合同的性質決定了,合同生效是要以放款為準的。所以,你可以重新更換貸款銀行。
『叄』 房屋同貸書辦好了但賣方要求更換銀行.
賣方無權要求更換銀行,如其堅持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
『肆』 中國銀行的房貸都三個月了還沒下來,開發商說要換銀行,我該怎麼辦
你新購房在中國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應該說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因為是大銀行有實力、信得過。至於辦理貸款手續過三個月還沒下來,這里會有許多客觀的原因:可能是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影響、又可能是銀行業務結構調整的影響,這都會造成銀行放款慢,對於其他銀行也一樣。
你的貸款在銀行資料已經審核過了,而且你查過房管局的備案,資料已經登記了,也說明抵押擔保手續已完成了,放款只是時間問題。在這時候再換銀行申請貸款,也會耗你一定時間。
我建議:你要主動與主辦銀行溝通,了解申辦貸款的實際情況,可以催促銀行加快辦理放款,有時主動溝通起的作用很大。
『伍』 在銀行貸款買的房子現在可以更換一家銀行嗎
不可以的。
按揭貸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實地看房:信貸員、居間機構、評估員、買賣雙方到申請按揭貸款的房屋現場對房屋現場勘察;
產權驗證:產權人及共有權人(賣方)帶著身份證原件及房產證原件,到房管局交驗身份證原件及房本原件,進行驗證,並辦理相關手續;
簽署合同:銀行認真核對校驗客戶的資料原件,鑒別所有簽字人員的真實性,監督客戶簽字,收取房產證原件及訂金(具體數額由買賣雙方確定),復印資料,提醒雙方在該行辦理帳戶;
填寫合同:銀行整理資料根據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填寫合同;
繳費義務:銀行收取費用預審通過後,通知客戶交費;
產權過戶: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的幫助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貸款人准備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
銀行放款。
『陸』 關於開發商要求更換貸款銀行的問題
開發商要求更換貸款銀行的問題,建設部門和銀監部門都表示,去哪家金融機構貸款是買房人的自由,買房人可以任意選擇有資質的金融機構進行放貸,不管是開發商還是金融機構,都不應限定貸款的銀行。開發商指定貸款銀行,是開發商與銀行合作,為銀行拉業務,以後也可以從該銀行貸款獲得優惠.
拓展資料:
銀行開辦的住房貸款品種主要有企業類和個人類兩大類。
個人類住房貸款可分為兩大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委託貸款、自營貸款和組合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按時向資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在職職工,在本市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時,以其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由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證而向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該貸款可由資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發放。
個人住房商業貸款
大致可分為六個品種:
(1)個人購置住房貸款(包括期房和現房);
(2)個人二手住房貸款;
(3)個人住房裝修貸款;
(4)個人家居消費貸款;
(5)個人商用房貸款;
(6)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拓展資料:
(1)個人購置住房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為抵押物,由銀行發放的貸款,包括期房按揭貸款和現房按揭貸款。其中:期房是指在建住房或已竣工驗收正在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現房是指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金額為購房金額的80%。
(2)個人二手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二手房的貸款。其中二手房是指已取得全部產權、可以進入房地產二級市場流通交易的住房。申請貸款的二手房房齡一般不超過15年;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一般不超過25年。
(3)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自有住房裝修的貸款。最高成數不超過五成,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4)個人家居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家居支出的貸款。最高成數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值的5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5)個人商用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個人自營商業用房和自用辦公用房的貸款。所購商用房應是現房,最高成數不得超過六成,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6)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由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擔保貸款組成的貸款,即當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所需時,其不足部分向銀行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兩種貸款之稱。兩筆貸款按照公積金貸款利率和商業貸款利率分別計息,貸款期限一致。借款人可向受理公積金貸款的銀行申請辦理組合貸款。國家的法律法規
住房委託貸款指銀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委託,以住房公積金存款為資金來源,按規定的要求向購買普通住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
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
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購買同一自用普通住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
住房儲蓄貸款是指購房者為獲得銀行貸款預先向銀行儲蓄為前提的一種貸款品種。它是銀行為了那些沒有參加公積金,或雖獲得公積金貸款但尚留有資金缺口的購房者解決資金困難問題而開辦的契約性住房儲蓄。
『柒』 貸款買房房產證已經下來了,銀行打電話說貸款沒下來,之前說已經審核通過了,現在又讓我換銀行
房貸常見的問題有
拿回產權要憑證
張先生,生活小康的北京人士,生平從不向他人借錢;但是為了買房,無奈之下他向銀行舉債10萬。借了錢的張先生心裡總歸不踏實,於是他拚命賺錢,力爭盡早還債。他還完了全部貸款本息,在銀行辦理了相關手續,並拿到了一張還款憑證。張先生鬆了一口氣,"終於不欠銀行錢了,和銀行也沒什麼關系了"。接著他高高興興地把那張"欠條"撕碎扔進了垃圾堆。
可是事情遠沒有簡單結束,張先生找開發商要產權證的時候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多麼嚴重的一個錯誤---開發商表示,張先生沒有還完貸款的憑證,不能把產權證給他。原來銀行給的證明就是向開發商拿回房產證的憑證!張先生悔不當初,只好又去找銀行,幾經周折才拿回屬於自己的產權證。
這件事也許聽來可笑,但有很多人辛辛苦苦了很多年,終於把貸款還完了,卻還真弄不清楚應該怎樣把自己的產權證領回來。那麼債務結清後到底怎樣才能拿回產權證?整個過程又要經歷哪些程序?
貸款買房做抵押
多數房屋都是在期房階段就開始銷售。一般來說,從向銀行貸款購買期房開始到最終還完貸款、領回完全屬於自己的產權證為止,要經歷以下過程:首先交首付款,簽買賣合同,這步是需要和開發商協作完成的。在簽訂好購房合同後,就該辦理購房貸款了。由於期房無法辦理產權證,在房子修好、產權證辦下來抵押給銀行之前,開發商、銀行、購房者三方會簽訂一個抵押合同,由開發商向銀行做一個階段性的擔保,這個時間或者一兩年,也可能要三四年。等房子可以入住、產權證辦下來之後,開發商就會把產權證直接交給銀行做抵押,從這時起,產權證實際就已經和開發商沒有關系了。這是一個一般化的流程,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也會出現多種情況。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就沒有開發商階段性擔保這一步驟,只剩下購房者和銀行雙方的關系。
領證情況分三種
根據產權證在誰手裡情況不同,還完貸款後領回產權證的程序也分好幾種,一種最簡單的情況就是產權證正本已經抵押在銀行了。如果是這種情況,購房者還完了貸款,或者是提前還完貸款,想退保險,就需要聯系或提前聯系銀行。銀行會告訴購房者哪天去辦理相關手續。不同的銀行具體要求不一樣,但一般銀行都會要求購房者帶上身份證、抵押物憑據、借款合同、保單副本和發票。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去銀行辦理好結算手續後,會領到一個還款憑證,銀行還會把產權證正本、買賣合同正本和保單正本一並還給購房者。這樣購房者就可以拿回完全屬於自己的產權證,和銀行沒有什麼關系了。
但由於各個銀行不同分行的操作規定不統一,有些分行也並不要求必須把產權證正本押在銀行,而只需做一個抵押登記,購房者可以自己持有帶有抵押登記標志的產權證。如果是這種情況,購房者在還完貸款之後,除了重復上面的步驟外,還要進行一個撤消抵押登記的程序。購房者和銀行辦完結算手續後,銀行會親自或者委託做抵押登記的律師聯系主管國土房管局,和購房者一起去撤消抵押登記。不同的房管局要求也不一樣,購房者除帶上上述所有證件外,還需帶好銀行開具的還款憑證。
最後一種情況比較復雜,也不怎麼常見,就是購房者在產權證做完抵押之前就已經還完貸款了,前面提到的張先生就是屬於這種情況。因為購房者的產權證還沒做抵押,開發商就還處於階段性抵押階段,銀行、開發商、購房者之間還存在一個三角關系。如果這時還完了貸款,購房者在銀行領取還款憑證後,可以拿著憑證找開發商索取產權證。如果開發商辦了產權證,購房者自然就可以得到產權證了。但如果開發商還未辦理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盡快把產權證辦好,否則可以告開發商違約。
『捌』 買樓在銀行辦的貸款現在銀行不批了售樓處讓換銀行誰的責任
法律分析: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合同中有關於貸款不成的處理約定,就按照合同的約定來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玖』 買房提交貸款申請資料後因開發商原因要求跟換銀行繼續辦理,這樣開發商算不算違約,我可不可以要求退首付
一般是不算違約的,因為你們的購房合同上面並沒有約定具體是哪家銀行。你可以拿出自己的購房合同來看一下。開發商要求換銀行,有可能是這家銀行跟他們的關系不好,放的時間長。只要貸款利率沒有變化,其實對你影響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