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賣掉貸款怎麼處理
買賣未還清貸款房產的具體操作:
1、轉按揭:
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以上由廣州立德擔保提供,答案僅供參考
❷ 房產過戶有貸款怎麼去辦理
抵押中的房產若要辦理過戶有四種方法:
一、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二、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一)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此時,買賣雙方可以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相關房產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順利完成房產過戶。
(二)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三、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四、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拓展資料】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❸ 房子過戶了買房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第一,和銀行溝通,具體什麼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放貸,是不是因為你自身的資信問題,例如,征詢存在逾期,名下有信用貸等記錄,是否還有挽救的空間,如果有,恭喜你,就不需要考慮後面的路徑;
第二,如果第一條不行,那就和房東溝通,讓房東再給個機會,看看能不能找家能夠做貸款的銀行,但是務必提前進行貸款預審,這個辦理貸款的機會可不能再浪費了。這個過程中,如果房東所提的條件不是很過分,你就答應房東好了,畢竟在購房違約面前這些問題都是小事情,破財消災,何況這個問題還是因為你自己引起的。
❹ 房子過戶後買家取消貸款怎麼辦
房子過戶後買家取消貸款的解決辦法是:
1、已經過戶之後買方取消貸款,要求對方支付相關的違約金;
2、要求對方一次性結清尾款;
3、對方拒絕的情況下,可以根據房屋買賣協議的約定,對其進行起訴。
❺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若已過戶給買家,但銀行不批貸款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在你只有在銀行審批貸款額度及期限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過完戶,買方在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實質的抵押登記,同時銀行發放貸款,支付給賣方。也就是說過戶在貸款審批之後,貸款沒有審批,根本不會過戶。
從上述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其實這種情況在找正規房產中介的時候偶爾也是會出現的。但是都是謊話並非已真實過戶,一般是因為賣房者和房產中介簽署了該房產獨家協議,簽署獨家協議後賣房者也就是在約定的時間內只能掛在這個房產中介賣房,不能再委託給其他中介來銷售此房產,一般房產中介在約定時間內未銷售出去賣房者房產的情況下,都會用這種手段來欺騙賣房這來拖延時間,要不賣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產中介銷售此房產,其實房產中介自始至終都沒有過戶,如果真的先把房產過戶給了買房者這樣違規操作房產中介與購房者又不履行其簽署的協議與合同屬於侵佔罪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
❻ 夫妻房產過戶有貸款怎麼辦
夫妻房產過戶有貸款其實也沒有關系的,因為現在過戶房產如果有貸款的話,也不影響過戶的。
❼ 房產證已經過戶,買家貸款下不來了。我該怎麼辦啊
看看合同條款,一般流程是有一個過程的,約定幾個月完成流程,不要急。萬一是對方的錢款不能籌措到位,也是他違約,應該給你賠償的。最後還可以解除合同。房子屬於不動產,風險不大。按揭房過戶一般分有房屋買賣過戶、離婚析產過戶、繼承過戶、轉讓過戶幾種情況,每種情況辦理流程都不同。
拓展資料:
一、買賣房過戶,這種情況就涉及到房款問題了,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房子在按揭期是無法直接辦理出售的,需要等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才可以辦理。辦理流程:買賣雙方簽定買賣合同→買家申請按揭貸款→審批通過→過戶繳稅抵押→出押→放款,需要資料:買家: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無房證明,網簽合同。賣家:身份證,房產證。
二、夫妻離婚析產過戶,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若擬析產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權人即貸款銀行才能辦理析產登記,或者將貸款結清。通常來說除了要到銀行簽署相關文件外,一般還需要相應的擔保。辦理流程:夫妻雙方或者單方憑離婚析產公證書→房管局開免稅證明→辦理析產過戶→出新證(時間7工作日)需要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離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析產公證書,免稅證明。
三、房產轉讓過戶,房產轉讓過戶,即房屋以贈與方式過戶,是贈與人將自己的房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亦接受的一種行為。贈與過戶屬於單純的房產過戶,不涉及房款等問題,手續也較簡單。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❽ 過戶以後 房子還能辦理按揭貸款么
房屋在過戶之後就不能辦理按揭貸款了,只能將房產抵押,辦理抵押貸款。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8)過戶完貸款怎麼辦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七條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於放款前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的有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
❾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1、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確定貸款是否批。
2、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行拒絕放款的原因
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1、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❿ 房子過戶了但是貸款沒下來應該怎麼做
首先你得思考一個問題,去銀行辦理貸款時,房子在誰名下?
如果房子在賣方名下,為什麼可以用一套別人名下的房子貸款;如果房子在買方名下,買方不去辦貸款事宜,或者貸款金額沒有達到預期怎麼辦?
總結:買房不是簡單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很多時候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意外,其實是一種常態。
在簽合同時,就要考慮周全,精心設計條款。合同寫得好,出了問題也能全身而退,或者至少損失控制到最小。寫不好,賺錢的買賣變成倒虧。否則就是20%的違約金,動輒就是上百萬,大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