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打工作證明
工作證明的用途不一樣,決定了內容也是不一樣的,一邊正規的公司人事部會有正規的工作證明表單,直接填寫即可;當然沒有隻有自己填寫,內容主要包括本人稱呼、身份證號碼、開始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等。有的還需要寫上工資,比如辦卡,貸款等業務。正文寫完後下面空一行,在這行前面留兩空格,寫上「特此證明」就好。最後在特此證明的下面空一行或兩行,然後再右下角署上申請人姓名和成文日期。一篇工作證明就這樣完成了。國內做許多事情的時候我們都需要用到工作證明,只有擁有這些工作證明我們才能去做一些事去處理一些事情,但工作證明的開具是有一些規范格式規定的,如果格式不正確的話很可能就會導致工作證明開具失敗,對於在國企工作的人們來說,定期會參加職稱評定。申請中高級職稱評定時,要提交個人相關資料,其中就包括單位工作證明。有了這個證明,才能證明與單位保持的勞動關系和崗位職務等。工作證明有其基本的格式以上便是對問題單位工作證明怎麼開,有哪些注意事項的簡單回答,從文章中不難看出,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對於勞動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書寫工作證明的時候還需要附上一定的證明材料,同時還需要對工作證明的格式進行嚴格的處理才行。
拓展資料:工作證明內容包括員工身份信息、入職時間、工作部門、現任具體職務等內容,並加蓋公章。企業在開具證明時要確保證明內容符合客觀真實,不可弄虛作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② 貸款開的工作證明怎麼開
如果你每月工資是發到你的銀行卡里的,銀行可以查這個記錄。
如果是發現金,然後自己存銀行的,你可以到櫃台(不是ATM機上)去拉一張最近半年內的資金出入記錄。這個記錄比單位開的收入證明可信度大。
如果有股票賬號,也可以到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點去拉一張單子,只要裡面有股票和金額就可以了,你可以先存多點鈔票或者買點股票到股票資金賬戶里,拉出單子後再取出來。如果有其他可抵押資產最好。
收入要是你每月還款金額的2.5倍或者更多。這樣最容易貸款。
如果通過中介買房,中介會幫你找一個銀行信貸員,他們會幫你負責的,讓你提供材料,如果你怕自己資質不夠,怕貸不到款,他們可以幫你「包裝」,以便順利貸款,不過要出點包裝費。2k一下,可以還價的。
收 入 證 明
茲證明 先生(女士)是我單位職工,工作年限 年,在我單位工作 年,職務為 ,崗位為 。
其身份證號碼為:
其平均月收入為人民幣(大寫) 元
填表人簽字: 證明單位(蓋公章)
單位辦公地址:
本單位承諾該職工的收入證明真實。
我單位人事勞資部門聯系電話:
單位聯系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這個表用黑色水筆填寫,不能用圓珠筆填寫。
③ 工作證明怎麼打
茲證明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 部門任________職務,已有_______年。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辦理方式
一、可找在職單位人事部辦理或委託朋友公司代為辦理
二、也可找市面的正規代辦公司,一般則需要幾百元的服務費
注意事項
1、在職證明要注意書寫格式,如果是跟旅行社走,可以跟他們索取範本格式
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4、有的國家還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除了擁有在職證明+執照副本,有的領事館還要進行電話回訪需要注意
(3)360貸款工作證明地址證明怎麼打擴展閱讀
一、收入證明不僅僅是工資證明
從收入的構成情況分析,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來源趨於多元化,居民的收入結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盡管工資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仍佔主體地位,但是投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經營性收入等非工資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在蘇南部分城市中非工資性收入的佔比甚至可以達到50%以上。
如果貸款人有足夠的資產收入,比如出租房屋可以持續獲得不菲的租金,但就是因為沒有工作或是工資與貸款金額相比偏低,難道就不符合貸款條件了嗎?
二、收入證明必須考慮工資收入變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已經沒有旱澇保收的大鍋鈑了,幾乎所有單位的工資都突出了績效因素,即業績工資在整個收入中佔到了相當比例,越是市場化程度高的單位其業績收入的佔比就越高,比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
而業績工資最大的特點是根據業績優劣決定工資高低,因此不要說同類崗位的不同人員,就是同一人員在同一崗位由於業績的高低變動也會導致績效工資的高低變動。換句話說,業績工資並不穩定,可能高,也可能低。
同時,從實踐操作來看,業績工資的兌現並不是序時平均的,往往取決於考核期的長短,在一般商業銀行這個業績考核期是季度或年份。所以僅僅依據靜態的收入證明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特別是我們銀行在發放個人貸款時必須突破以月工資來計算收入的慣性思維。
三、收入證明並不可靠
盡管銀行在發放個人貸款時要求借款人必須提供收入證明,但是收入證明其實並不可靠。事實上,許多單位給員工出具收入證明時,往往具有很大的隨意性——買經濟適用房時給購房者開低收入證明。
買較貴的商品房需要增加貸款金額時,他們又可以開出高收入證明。一些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已經明顯偏離了行業的平均收入標准。更尷尬的是,目前銀行還沒有可靠的辦法來調查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證明的真實性,有的銀行憑代發工資的存摺或銀行卡對賬單進行調查,其實這也完全有作假的可能。
有的銀行信任公章,其實公章也僅僅是形式,真正將來貸款償還出了問題出具收入證明的單位可以種種理由搪塞敷衍,而且從法律上來說單位並沒有明確的連帶責任,因為目前單位並不需要為員工收入證明的真實情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公章是假的,就完全是騙人了。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銀行要求借款人提供收入證明,更多的是一種心理安慰,形式大於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作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在職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爭鳴:一紙收入證明能證明什麼?
④ 貸款工作證明應該怎麼開
1.填寫內容要有含金量,不要缺斤少兩
工作證明的內容上,除了含有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所在職務、收入情況、工資發放形式以及在現單位已工作時間外,還應包括公司對於信息真實可靠、准確無誤的承諾,並註明單位地址、聯系電話和單位負責人的簽字,最後加蓋公章。
2.收入填寫要實事求是,不要弄虛作假
很多人誤以為請求用人單位填寫與實際不符的高收入,下面重點注意3點。
(1)你的收入要根據你所在地區經濟和職位及職務類型情況相符,比如你是銷售和采購你的收入都可以寫高一點。
(2)你的收入要配合你的銀行流水來填寫可以在流水的基礎上稍微的高一點點都可以!
(3)你的收入要根據你的行業和公司大小相符。比如你公司的注冊資本才1萬元,公司成立1年你說你的月收入3萬別人相信嗎?作為貸款的審核人員,他們審核你的收入情況是根據這個地區的行業和職位的平均收入表來評估你的收入,高的太離譜了可能別人就更難相信了。
3.工作證明的時間要與公司成立時間,社保公積金相符
在很多客戶的工作證明一寫都是幾年幾年,但是查看公司成立時間還不到一年這個明顯都有造假嫌疑,完全不能過關;如果你有社保公積金這是聯網通過社保公積金就可以暴露你的工作年限!在填寫你的工作時間的時候要配合這些證明資料來填寫。
4.工作證明應蓋有「鮮章」,復印無效
不同印章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在工作證明上蓋有合同章,貸款機構除了啼笑皆非,便只剩下耐心說教了。所以千萬別犯下這種低級錯誤,為了避免工作證明返工,總是徘徊在申請材料遞交的路上,直接在工作證明上加蓋公章才是王道。另外,切記工作證明上要加蓋「鮮章」,躺在復印件上的黑色印章無效。
⑤ 貸款工作證明怎麼開
貸款工作證明應當向工作單位申請開具證明,寫明本人信息,公司信息和本證明用途並加蓋單位公章。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
【拓展資料】
貸款一定要有工作證明嗎:
一般都是需要的。
1.從目前來看,無論我們貸款還是申請信用卡,都需要提供工作證明,因為它是銀行判斷申請人是否具備按時足額還款能力的重要依據。
2.不過,並不是只有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才能被認可。像工牌或勞動合同等能夠證明你在某公司工作的相關材料,都能視為工作證明。
3.由於每個人的個人情況不同,如果你是自由職業人群,無論以何種方式獲得工作證明都是不可能實現的難題。在此情況下,你可以考慮向典當行或擔保公司申請貸款,其往往對個人資質的審核較為寬松,不會通常會將審核重點放在抵押物的方向上。換句話說就是,只要在能夠提供車、房、股票、黃金等值錢物件作抵押,就能夠成功獲貸。
什麼是工作證明:
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
證明用途:
1.申請簽證使用;
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
3.就業考試、資格考試;
4.職稱評定;
5.申請生育險報銷。
注意事項:
1.開工作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辦理方式編輯 播報
一、可找在職單位人事部辦理或委託朋友公司代為辦理。
優點:免費 缺點:辦理時間較慢(有些企業是不願意開或者開起來要等很久)搭人情。
二、也可找市面的正規代辦公司,一般則需要幾百元的服務費。
優點:快速,省心 缺點:花費較高。
⑥ 貸款工作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貸款工作證明應當向工作單位申請開具證明,寫明本人信息,公司信息和本證明用途並加蓋單位公章。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貸款工作證明應當向工作單位申請開具證明,寫明本人信息,公司信息和本證明用途並加蓋單位公章。
⑦ 貸款工作證明怎麼開
貸款工作證明應當向工作單位申請開具證明,寫明本人信息,公司信息和本證明用途並加蓋單位公章。公司工資證明的作用是為了辦理信用卡亦或是其他銀行業務而開出的一種員工每月的經濟收入證明,公司工資證明到底要怎麼樣寫才有效,具體如下:
1、什麼叫收入證明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
二、用途在申請信用卡或者辦理其他銀行業務的時候,收入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許多人在要求單位開具收入證明的時候並不知道標準的收入證明是什麼樣的格式,導致很多收入證明無法使用。它是在信用卡審核時初始信用額度的主要參考內容之一,直接反應辦理人的還款能力。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具體有:
1、貸款申請人本人以及配偶的個人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等。
2、個人收入證明,比如:自存銀行流水、由銀行代發的工資流水等。
3、個人資產狀況證明,比如房產證、汽車行駛證等。
4、經營及貸款用途的相關資料:例如購銷合同、購買憑證、裝修合同等。
5、如果是辦理抵押貸款的,還需要提供貸款機構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6、如果是辦理的購房貸款或者購車貸款的,還需要提供和開發商或是汽車經銷商簽訂的相關合同或者是協議。
7、如果是需要貸款擔保人的,還要提供保證人的相關資信證明資料。
⑧ 工作證明怎麼打
首先跟大家說說工作證明的一般格式。通常我們在寫任何一種證明的時候,都需要寫上標題,工作證明也不例外。寫完標題後就可以開始寫正文了,一般正文一開始要表達清楚申請工作證明的該名員工的姓名及職務,如果工作時間比較長的話,最好寫上工作時長。基本情況寫完之後,要另起一段寫上「特此證明」。最後寫上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同時在末尾加上日期。一份工作證明就寫完了。
上述的工作證明是最為簡單的一種,當然,如果申請工作證明的該名員工是職稱評定需要,她自己本身也很優秀,也可以在這基礎上再加上幾句贊揚這名員工的工作表現,讓該名員工能夠順利評上職稱。例如「該同志熱愛本職工作,態度端正,工作熱情高,執行力強。工作之餘注重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且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與團隊意識」。
(8)360貸款工作證明地址證明怎麼打擴展閱讀:
工作證明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開工作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工作證明可找在職單位人事部辦理或委託朋友公司代為辦理,也可找市面的正規代辦公司,一般則需要幾百元的服務費。若要證明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話,最好是能提供工資簽收單、考勤卡、工作證、招聘登記表之類的證據,如果可能的話還可以要求你的同事出庭作證。
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