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貸款的房子如何過戶
有貸款的房子有以下過戶方式:
第一種: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就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第二種:或者就是轉按揭,即為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第三種: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並且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其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第四種:另外就是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也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拓展資料】
過戶費一般需要多少?
1.印花稅,一般按正常買賣成交報價計征,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時刻過戶,營業稅不能享用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采購住所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3.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添加一本收10元。
4.契稅,由房產購房人交納,自己采購按房產買賣額的1.5%交納,單位采購按房產房產買賣額的3%交納,非住宅按房產房產買賣額的3%交納。
Ⅱ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有貸款的房產辦理過戶包括3種方法:
1.轉按揭
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賣家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
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據小編所知這種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3.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拓展資料】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據專業人士介紹:「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在實際操作中,轉按揭都採用為賣方提前還貸的方式,因此買方的貸款可以和賣方的未還清貸款不一致。
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借款人,在貸款清償之前需要將房產轉讓給他人,而向銀行申請將房產過戶給受讓人,並由房產受讓人繼續償還貸款或重新申請按揭貸款。
Ⅲ 貸款的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貸款的房子過戶手續如下: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3、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Ⅳ 房產過戶有貸款怎麼去辦理
抵押中的房產若要辦理過戶有四種方法:
一、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二、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一)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此時,買賣雙方可以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相關房產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順利完成房產過戶。
(二)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三、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四、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拓展資料】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Ⅳ 貸款過戶房子的流程
房子有貸款過戶流程如下:
1.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2.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3.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
4.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5.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6.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拓展資料】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Ⅵ 貸款房子怎麼過戶給別人
貸款房子過戶給別人的方法如下: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的按揭抵押登記後,取得房屋產權證,接著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償貸款的,可以和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貸款合同。操作過程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和工作量的考慮,通常不會配合。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過按揭購買、貸款尚未還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徵是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產權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按揭房交易過程比普通產權房要繁瑣,通常有轉按揭交易和非轉按揭交易兩種操作方法,風險防範的關鍵是簽訂規范合同。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Ⅶ 貸款的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規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購買時簽訂的合同和房屋的產權證書、銀行的抵押合同關系變更一下就可以,其實做起來整個過程卻是沒有那麼容易的,首先,購買房產的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銀行簽訂貸款房屋抵押的合同,進行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記錄。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
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
3、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
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規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購買時簽訂的合同和房屋的產權證書、銀行的抵押合同關系變更一下就可以,其實做起來整個過程卻是沒有那麼容易的,首先,購買房產的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銀行簽訂貸款房屋抵押的合同,進行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記錄。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
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
3、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
拓展資料:
二手房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的房產。它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也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三級市場的俗稱。
二手房主要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買賣規定
根據房改有關政策,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
按照成本價、標准價以及按標准價優惠辦法購買的公有住房;
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安居工程住房;
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
按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指導價格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
按照高於規定成本價的價格購買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比如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由政府房管部門直接管理和由產權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有單元式住宅樓房,包括新建樓房和已住用的樓房均可出售。
為維護交易雙方的利益,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雙方訂立買賣合同,據合同規定,由買方將資金付與賣方,依法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由賣方將房產騰退如期交與買方。
估價
隨著二級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把舊房子賣掉已成為很多家庭計劃中的事情。但是,自己的舊房子到底值多少錢呢?估高了賣不出去,估低了自己又不合算,確實是件麻煩事。
解決的辦法有五個:
一、找中介;
二、找專門的評估人員;
三、找熟人。不過,無論找誰,先讓自己心裡有個數,總是好的;
四、平均估價法,把同類型房子成交價格,取平均值得到估價;
五、網路調查法,通過網路渠道,收集最新房價狀況估價。
Ⅷ 貸款還清了如何過戶
法律分析:還清貸款,銀行辦理解押手續,把房產證還給業主後,業主過戶房產給別人的手續是: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簽買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連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話),就房產價格、交樓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協商簽合同。
遞件是指: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買方帶身份證原件。如貸款要首套房證明等還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關部門開具。賣方帶身份證、房產證、房產原相關稅費發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買賣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後再簽。(大城市有很多已實行網簽的,就是在網上先申請預受理號和填表,再遞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隊)
交稅是指:房管局收件後,按其要求時間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買賣雙方各自帶身份證原件交各自的稅費。
完稅過戶是指: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雙方一起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 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確認已完稅,完成過戶,領取過戶回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