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置房過戶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拆遷安置房過戶需要手續及流程:
一、安置房過戶費用:
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
核檔費:50元/宗。
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買方承擔。
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營業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
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征;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徵收。賣方承擔。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產權的區別: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並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質量的區別: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築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
土地來源的區別: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交易限制的區別: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的約束。
交易時間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享受權利的區別:商品房的買受人一般享有該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買受人可以將此房屋依法轉讓、出租、抵押、贈與以及繼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而安置房卻沒有這全部的所有權。
❷ 安置房過戶手續如何辦理
安置房買賣之後交易過戶如下: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繳納首付款,由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以及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村委會證明及村委對現土地使用者的資格審查意見等有關證明文件、材料向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回遷安置房變更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❸ 安置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和費用標准
安置房過戶需要的材料如下:
1、安置房屋所有權證;
2、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
3、拆遷安置協議及已回遷安置證明;
4、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
5、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託書;
6、安置單位受委託人身份證;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房屋過戶流程怎麼走
1、售房者要配合購房者進行產權調查;
2、房屋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購房者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房產過戶的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由相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❹ 安置房過戶流程及費用
一、拆遷安置房過戶需要的手續:(一)安置房過戶申辦材料: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2、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注銷證明。4、被安置人身份證復印件。5、拆遷安置協議。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8、測量分戶平面圖。9、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註:提供的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私章;填寫的相關表格應按要求簽字蓋章。(二)安置房過戶辦理程序:1、內勤收件即收取買賣雙方應提交的相關資料,初審合格後,列印收件單。2、外勤復審、實地勘測調查後,簽署調查意見。3、內勤收費。4、科長審批。5、主任審批。6、外勤列印意見、登記表、轉件單。7、內勤移交產權產籍管理中心。(三)安置房過戶收費標准及依據:1、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2、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3、二次過戶住宅:6元/m24、二次過戶非住宅:10元/m25、評估費:5‰6、拆遷安置住宅:3元/m27、拆遷安置非住宅:5元/m2。二、安置房過戶需要的費用:(一)、買房人應繳納稅費:1、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2、交易費:3元/平方米3、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4、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二)、賣房人應繳納稅費:1、交易費:3元/平方米2、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3、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4、土地出讓金:最簡單的演算法是房款的2%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5.5%,滿5年大於144平方米的收差額營業稅。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契稅小於等於144平方米是2%,大於144平方米是4%契稅(財政部門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5、公證費最高300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5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❺ 安置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和費用標准
安置房過戶需要的手續:
(一)辦理安置房過戶手續需要的材料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2、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注銷證明。4、被安置人身份證復印件。5、拆遷安置協議。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8、測量分戶平面圖。9、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辦理安置房過戶的程序
1、內勤收件即收取買賣雙方應提交的相關資料,初審合格後,列印收件單。2、外勤復審、實地勘測調查後,簽署調查意見。3、內勤收費。4、科長審批。5、主任審批。
6、外勤列印意見、登記表、轉件單。7、內勤移交產權產籍管理中心。
安置房過戶收費標准及依據:
1.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2.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3.二次過戶住宅:6元/m2;4.二次過戶非住宅:10元/m2;5.評估費:5‰;6.拆遷安置住宅:3元/m2;7.拆遷安置非住宅:5元/m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