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我們對於買房來說,公積金貸款真的給我們很多人一個推力的,即便這樣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是很多人還有用不完的,尋思貸款後提取的問題,畢竟我們公積金是月月打款的,這也是我們很多員工關心的話題。那麼,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我們對於 買房 來說, 公積金貸款 真的給我們很多人一個推力的,即便這樣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是很多人還有用不完的,尋思貸款後提取的問題,畢竟我們公積金是月月打款的,這也是我們很多員工關心的話題。那麼,公積金貸款後可以 提取公積金 嗎?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首先告訴大家,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 》、購房款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 月供 (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我們先來看看有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 購房貸款 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 ,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 首付 付完後,憑借 購房合同 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票據》(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 購買二手房 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票據》(或 契稅完稅證 )即可提取;如果已經領取了 房產證 ,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票據》(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以上內容主要是講述了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以及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的相關信息,現在我們知道了提取時候,一定要記得是需要帶上單位開的住房公積金證明以及家庭關系證明等一些基本的證件的,然後去公積金辦理提取手續就可以的了。
❷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裡面的余額
法律分析:在貸款後用戶可在12個月後憑借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而且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❸ 公積金放款後,怎麼樣才能提取我的公積金
公積金放款後,余額提取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貸款時記得帶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家庭關系證明、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和身份證等證件,到住房公積金繳存所管轄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手續辦完後,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將錢打入儲蓄賬戶中,就可以支取使用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❹ 貸款後公積金余額如何提取公積金封存後怎麼提取
一、貸款後公積金余額如何提取
(一)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二)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三)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四)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
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五)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
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❺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貸款後不能提取公積金的。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也不能辦理公積金提取。如果公積金在還完貸款後仍有餘額可以申請增加每月還款額度。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 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貸款利率:
(1).從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51%調整為3.33%;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2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
2008年1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❻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能提出來么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❼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首先告訴大家,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只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將個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取出。各地關於公積金提取的政策規定略有不同,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❽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公積金
(一) 辦理提取的身份證明:
1. 以本人名義辦理提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委託他(她)人代辦提取的,本人應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委託代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授權書,受託人應提供本人及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授權書;
4. 單位代辦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代辦人員至少二人以上持單位介紹信、代辦人及提取職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二) 辦理提取必須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 購買商品自住住房,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吉林省銷售不動產發票或吉林省地稅資金往來預收款憑證;
2. 購買房改房,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審批表、購房收據;
3. 購買存量(二手)房,需提供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
4. 購買集資房,需提供集資建房協議、購房收據;
5. 對拆遷安置實行產權調換交付購房款的,需提供產權調換協議書(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補充協議書)、拆遷交納擴大面積資金審批表、稅檢發票;
6.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經市、縣(市)規劃局審批的個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個人住宅用地許可證
7. 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危房鑒定書和原房屋產權證;
8. 離休、退休的,需提供離、退休證或人事部門出具有離、退休審批手續;
9.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等級評定表》或職工傷殘等級證書;
10.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定居國定居證明或定居國簽發的護照和戶口注銷證明;
11.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還款存摺(包括近期還款業務流水明細,兩月未償還貸款的不予以提取);用卡還款的職工到各還款銀行列印「銀行個人貸款對賬單,加蓋業務受理章」;夫妻雙方首次提取不大於貸款額,以後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還款付息額。
12.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20%以上的,需提供夫妻雙方工資收入證明、房屋租憑證、承租住房房證、承租雙方協議、房租稅檢收據;(年可提取額=[月支付房租金額-按月職均工資計算的家庭收入*20%]*12個月。)
13.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集中封存期滿,並未重新就業的,需提供集中封存審批表個人留存聯、身份證;
14. 死亡或被宣死亡的,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需提供《居民死亡證明書》或派出所的戶口注銷手續、公安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該職工關系的合法證明、證件;
15. 調出本市工作,需提供調出、調入單位證明材料(幹部、工人調動審批報表);提供調入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開戶行、賬號及調入單位的公積金賬號,辦理賬戶余額轉移手續;
16. 非本市戶口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證明;
17. 職工重新考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入學通知書、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以上是搜貸網為您整理的,如果能幫到您,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