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需要填很多資料,為什麼還會給騙貸
在買房很多人都會辦理按揭貸款,而去銀行辦理按揭貸款的時候,銀行並不是說你申請了就可以給你發放,銀行會對申請人進行全方位的審核,然後再給出一個綜合的判斷。
而在審核申請人資質的過程當中,申請人的收入是非常關鍵的一個資料,至於如何評判申請人的收入,銀行會從兩個方面去考核。
1、收入證明。
現在各大銀行都會要求大家提供收入證明,收入證明越高說明你的收入越強,但收入證明其實只不過是一個形式流程而已,實際上對銀行來說沒有多大的意義。
⑵ 請問各位朋友我的按揭貸款資料中有些虛假資料,如果銀行知道了會收回貸款嗎謝謝!!!
看你的說法應該是已經放款了,就是不知道你的按揭貸款資料中是哪部分存在虛假,如果影響到貸款安全性的話,很大可能銀行會要求你全部提前還款,如果是其他非嚴重性情況,銀行如果查出來,就和銀行協商吧,畢竟按揭貸款對銀行來說收益其實不是最高的。
⑶ 銀行貸款資料作假有什麼後果
如果被查到是提供虛假資料,除了被拒之外,還會影響個人徵信。銀行將依法採取包括資產保全措施在內的相關措施,並經嚴格審慎程序進行認定後,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中記錄。
⑷ 銀行貸款做假資料
做假資料的話,你除非找中介,你自己做的話,一般都能查的到的,只有那一些做貸款的中介他們有渠道因為他們內部有人。可以跟那些人打個招呼,然後把你的就是。坐另外一批,然後就是能走個過程,你自己走的話很容易被查到查到的話,那你就是在這個銀行就有記錄了,以後可能就是拒貸。你找中介的話,一大部分是大概就可以過,就像花錢要看你怎麼想了?
⑸ 貸款提供虛假資料會被查出來嗎有什麼後果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是屬於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在主觀要件上,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至於行為人非法佔有貸款的動機是為了揮霍享受,還是為了轉移隱匿,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反之,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雖然其在申請貸款時使用了欺騙手段,也不能按犯罪處理,可由銀行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加收貸款利息等辦法處理。
⑹ 申請銀行貸款時材料造假有哪些後果
一、銀行辦理貸款時會核實貸款人的貸款資料的真實性,包括結婚證、收入證明、無法證明等資料的真假性,使用假資料申請貸款的屬於經濟詐騙行為,是違法的。
二、申請銀行貸款的條件及資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⑺ 借款人提供的貸款資料明顯造假,銀行收作資料存檔,算不算是銀行知情 或者說是銀行應當知情
銀行會有自己的手段去排查,如果沒查出來,銀行會認為是真實資料 不知情
如果是銀行信貸員的問題 以後查出來 會追責
銀行不會知道資料有問題而通過審核
就算銀行的人知道資料有問題,審批了,一旦發現 審批人會被追究責任 銀行是不會負責 的,負責的是銀行的審批的人
⑻ 銀行在辦理按揭發放尾款的途中發現我的資料造假會怎麼樣呢
我沒太搞清楚你的尾款是不是表示銀行以前給你貸了款,但沒發放全款。如果已經批貸但還沒把錢打你賬上,被發現以後,是不能放款的;如果已經放款了,按照貸款合同約定,可能要求你提前還款或追加其他擔保措施;如果你給銀行造成損失,可能面臨起訴索賠。
⑼ 銀行在哪些情況下可以提前收回貸款
銀行可以提前收回貸款的情況:
1、對於借款人通過欺騙等手段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況的,然後所提交的資料都是虛假的,這類情況被發現那麼銀行是有權收回貸款。
2、對於擔保人違反了貸款合同或者是喪失了承擔貸款的連帶責任的,或者是抵押物已經損壞的已經不足以償還貸款的那麼銀行也是有權要求其提前還款的。
3、對於借款人所貸款項不是按照之前合同所要求的貸款用途的,一經發現是會被收回貸款的。
4、未經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 與或重復抵押的;
5、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6、其他用於借款人原因,影響借款償還或損害貸款銀行利益的;
7、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情況。
(9)銀行會因資料造假收回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五條貸款申請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估:
應當根據借款人的領導者素質、經濟實力、資金結構、履約情況、經營效益和發展前景等因素,評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級可由貸款人獨立進行,內部掌握,也可由有權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進行。
第二十七條貸款調查: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第二十八條貸款審批:
貸款人應當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人員應當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九條簽訂借款合同:
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並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第三十條貸款發放:
貸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貸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期發放貸款的,應償付違約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款的,應償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貸後檢查:
貸款發放後,貸款人應當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第三十二條貸款歸還: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貸款人在短期貸款到期1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1個月之前,應當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借款人應當及時籌備資金,按期還本付息。
貸款人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
⑽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涉嫌構成貸款詐騙罪,根據詐騙數額定罪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10)銀行會因資料造假收回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精神,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參考資料來源:文縣公安局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