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知道民大貸款學生怎麼報道
沒交學費的可以去學校報道,學費這個事情不急的,有程序讓這樣的學生走。
學校都會設有綠色通道,就是讓需要助學貸款的學生先入學,然後等待辦理助學貸款,你得申請助學貸款,成功後,貸款銀行會將你的學費打入學校財政處賬戶。所以,不用擔心。關鍵是你准備好辦理助學貸款的手續,以便助學貸款能夠順利辦理下來。
2. 農村信用社助學貸款申請流程上面顯示等待報道,但是已經報道了
你在農村信用社辦理助學貸款,申請流程上顯示等待報道,現在已經報到的情況下,更需要把報到的回執單交給學校,這樣才可以繼續辦理助學貸款。
助學貸款,是這樣的情況。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5)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
(6)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學校初審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銀行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簽訂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學校將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學校應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
發放貸款
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3. 國家助學貸款和公務員問題
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教[2009]15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中央部門直屬各高等學校,中國郵電集團: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8〕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有關精神,財政部、教育部決定自2009年起,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學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本地所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並認真組織實施。
現將《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8〕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第三條本辦法中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論壇) 、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第四條本辦法中,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第五條本辦法中的基層單位是指:
(一)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二)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第六條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三)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第七條每個高校畢業生每學年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6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代償。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
第八條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採取分年度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後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3年代償完畢。
第九條按本辦法確定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
第十條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高校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三)高校根據上述材料,按本辦法規定,審查申請資格;在每年6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相關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對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高校應在畢業生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並經審查後,最遲於當年12月底前將申請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請材料後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將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當年在職在崗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要建立與就業單位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高校要專門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高校畢業生建立完整准確的檔案,並將高校畢業生在本學段學習期間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情況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人事部門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還應主動了解並定期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通報畢業生的工作情況,以便經辦銀行及時掌握借款學生的動態情況,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貸後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要求其及時向辦理代償的原高校申請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
對於取消學費代償資格的畢業生,高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從當年開始停止對其學費的代償。
對於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改由其本人負責償還餘下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就業單位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給高校,並憑畢業生重新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高校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
對於不及時向高校提出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申請、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有關部門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相關資料庫。
第十三條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經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定後,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將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項目經費編入部門預算。財政部及時將代償資金撥付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財政部撥付的代償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代償資金撥付給高校。高校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代償資金代為償還給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或返還給高校畢業生本人。
第十四條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代償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五條對於弄虛作假的高校和高校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國家代償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原則,制定吸引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財教〔2006〕133號)同時廢止。
4. 國家助學貸款怎麼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需要什麼
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幫助對象為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貸款發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申請對象需要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學生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拓展資料:
大學生助學貸款的具體流程:
1.提出貸款申請。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詳細時刻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借款請求,學校首先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借款請求材料進行資歷檢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擔任,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借款請求後20個工作日內完結。
2.銀行對貸款申請進行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欠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結束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結束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學校在收到借款合同及欠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
3.簽署貸款合同。借款請求被同意後,學校依據經辦銀行提交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結安排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欠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一致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欠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結束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安排。
4.借款銀行發放貸款。由銀行為每名學生申請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國家助學借款實施一次請求、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法,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定多個學年的借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借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借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5.按時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申請助學借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個人信用,准時償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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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之交,在我國浩如煙海的詞庫里,有一個嶄新的詞彙頻頻閃現,熠熠生輝,那就是旨在幫助寒門學子完成大學學業的「國家助學貸款」。
較之原有的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在哪裡?還款年限延長,由4年改為6年;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補貼,畢業後開始計付利息;經辦銀行的確定採用新方式,由國家指定商業銀行改為招標;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按學校隸屬關系由中央、地方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這些創新的做法,進一步保證了考入公辦普通高校的新生順利入學和順利完成學業。
可以說,新政策讓制度從不健全到健全,讓程序從不規范到規范,更符合市場規律了,更明確政府責任了,銀行風險小了,政府補貼多了,還貸時間長了,學生告狀信少了。
自2004年6月實施新政策、新機制以來,國家助學貸款資助金額和資助人數超過了以往5年的總和,至2005年12月底,全國新增審批貸款學生120.4萬人,新增審批合同金額102.5億元。連同以前幾年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全國累計已審批貸款學生206.8萬人,累計已審批合同金額172.7億元。
目前,中央部屬高校已全部落實了承辦銀行,凡符合政策規定的申請貸款學生基本上可及時得到貸款。大多數地方的高校也已落實了承辦銀行,正在進行貸款審批和發放工作。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河南的貸款合同金額已超過5億元,遼寧、湖北的貸款合同金額已超過4億元,江蘇、山東、廣東、陝西的合同金額已超過3億元。
在河南,國家開發銀行從不「惜貸」。2004年,經銀監會批准,國家開發銀行試點承辦了河南省的國家助學貸款,取得了積極進展。截至2005年12月底,河南省屬高校的貸款學生達到12.3萬人,貸款合同金額達到5.7億元。由於貸款供應充足,河南國家助學貸款已呈現出從銀行「惜貸」向學生「慎貸」轉變。
在湖北,「代償制度」讓高校、銀行和學生三方滿意。這一制度的核心是「大學畢業到基層,助學貸款政府還。」它不僅解決了貧困地區缺乏高素質教師等問題,而且解決了貧困家庭學生就業、還款難的問題,同時為銀行化解了風險。
在陝西,長安大學在密切銀校合作上,實現了互利雙贏。在互利互惠原則下,學校將建設發展的融資等工作與助學貸款業務有機結合,調動了銀行開展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經辦銀行中國銀行西安市長安路支行還主動在學校設立了年均10萬元的貧困家庭學生獎助學金,受到社會高度贊譽。
財政部制定出台了「以獎代補」政策,對財政困難且工作開展好的省份給予獎勵支持。2004年至2005年,中央財政共撥出5.5億元「以獎代補」專項資金,2006年還將繼續安排「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以下消息也令人振奮:高職院校貧困學生資助已經納入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范圍,嚴格按照國家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執行,與普通高校貧困學生一視同仁!
為積極推進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的落實工作,教育部黨組要求一定要把情況摸准,問題分析要透,對策制定要實,要站在歷史的新起點上,面向未來,進一步鞏固成果,不斷推進發展。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把對大學生的誠信教育作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2006年,將結合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督導檢查工作,切實加大督察力度,深入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和新機制的落實。與此同時,要求各高校進一步做好信息管理、違約管理等貸款的風險防範工作,努力降低貸款損失。
中國人民銀行不久前宣布,由3.4億個「信用檔案」組成的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已於今年1月正式運行。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的這份借貸記錄,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有著非凡的意義。
實踐證明,國家助學貸款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對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而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實現黨中央提出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要求的具體體現;是國家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而採取的一項重大決策;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鼓勵貧困家庭學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立求學的必然選擇。國家助學貸款確保了高校擴招政策的順利實施,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的願望,對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國家助學貸款推進了教育領域公平、公正目標的實現,在維護高校穩定乃至社會穩定的大局,在加快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雲。」我們相信,隨著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幾年之後還款高峰到來時,國家助學貸款的信用風險將大大降低。我們相信,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的國家助學體系一定會更加完善,將會幫助更多寒門學子實現他們上大學的夢想。(
6. 生源地助學貸款畢業確認流程 這6步一個不能少!
在我國,每年需要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學有很多。這些同學在畢業之前,需要對生源地助學貸款進行畢業確認。那麼,生源地助學貸款畢業確認流程是什麼呢?今天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內容。7. 大學生助學貸款怎麼辦理 申請方法是什麼
助學貸款是給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大學生特別批準的一個貸款,幫助大學生正常讀書求學,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申請助學貸款後在校讀書期間是沒有利息的 ,在畢業後計算利息並進行償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請
。
貸款步驟如下:
①登陸網站「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注冊申請填寫並導出申請表
②由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攜帶申請表,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大學錄取通知書原件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進行辦理
③通過現場工作人員的幫助和指導辦理,
復核通過之後攜帶受理證明到高校進行報道
8. 2019年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流程材料及蓋章
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流程材料及蓋章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書蓋幾個章子
村裡,鎮上,縣民政局
在浙江讀大學申請助學貸款只要蓋兩個章
當許多大一新生在血拚「開學新三樣」——手機、電腦加相機時,貧困大學生卻在為路費、學費和生活費發愁。這兩天,一則來自湖北的新聞「辦助學貸款要蓋26個公章」,讓不少人打起了退堂鼓。
記者向浙江各高校助學貸款的負責人打聽,他們連連搖頭,「來浙江讀大學,頂多蓋2個章就夠了!」
開一張貧困證明
最多兩個章
昨天,記者聯繫上 浙江理工大學 [微博]紡織工程專業大二學生小楊。小楊在河南的一個小山村長大。「兩年前,我收到 浙江理工大學 新生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里就夾著一張大學生貸款專用證明——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書。」
填完這份證明的所有空格,附上一張家長[微博]意見書,小楊到離家不遠的村委會蓋章。「大家都住一個村,村委會的人對我家情況再清楚不過了,二話沒說就蓋了章。隔天,我拿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又去縣里民政局蓋了章。統共就蓋了這兩個章。」小楊說。
報到當天,小楊拿出錄取通知、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還有蓋了章的貧困證明和家長意見書,不用交學費,在學校「綠色通道」辦完入學手續。
「不過助學貸款一般在年底發放,路費和部分生活費還是要准備的。」小楊以過來人的身份建議。
「按照浙江省的助學政策,學生開學前只需要預備一張貧困證明。這張證明,只要有其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蓋1個章就行。不過民政部門不可能像村委會一樣,對學生家庭情況那麼清楚,所以一般會要求村委會加蓋一個章。接下來一系列申請手續,在學生報到後,學校有專人幫忙統一辦理。」 浙江中醫葯大學 資助辦公室主任蔣笑燕解釋。
生源地貸款
要多敲幾個章
湖北大學 [微博]生辦助學貸款要蓋26個章,後來證實是新生自己估算出來的,報道有失實。浙江多所高校助學貸款的負責人推測,那位 湖北大學 生申請的是國家生源地貸款。
「現在有兩種貸款方式,一種是國家生源地貸款,學生自己向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或者家庭所在地的農村合作信用社申請,每家銀行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都不一樣;另一種是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到校後走綠色通道,只需提供一份貧困證明,其餘由學校協助辦理。」 浙江理工大學 學工部助學貸款負責人李一介紹說。
相比有學校協助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要自行申請的生源地貸款手續會復雜一些。記者以杭州貧困生的身份,向杭州聯合銀行咨詢如何申請生源地貸款,得到的答復是:「申請生源地貸款,需要材料挺多的,還要大學提供你的入學證明,你要學校、老家來回跑。可能你去學校報到時,在就學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更方便。」
浙江科技學院相關負責人邵小卿說:「各省生源地貸款政策不同。因為很多學生會回老家工作,生源地貸款在還款方面更便利,所以現在部分學生會申請生源地貸款。」
浙江學生去外省
如何申請貸款
浙江寒門生去外省念大學,怎麼辦?
「帶上一張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敲上學生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的證明就行!」記者從北京、天津、上海等多所外地高校,得到了相同的答案。除了這份全國統一的調查表,部分學校也有自行設計的貧困證明模板,都會附在錄取通知里,直接送到學生手上。
南開大學 [微博]相關負責人說:「據我所知,每所高校有細微差別,像我們學校會要求父母寫一份確認書,只要父母簽字就行,要蓋章的只有那份家庭情況調查表。所以,我建議打算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浙江學生,到了學校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但事先,最好向學校確認一下所需材料。」
「像我們學校有專門的新生報到系統,可以事先聯繫到未來的班級輔導員,不僅能咨詢怎麼辦理貸款,而且提前告之家庭情況,進校後還有補助。」 復旦大學 [微博]的老師告訴記者。
小貼士
需要再貸款
不能有掛科
新生報到要帶的:
申請就學地貸款,需要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錄取通知書、蓋過章的貧困證明(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家長簽字的確認書(部分學校要求村委會蓋章)。
申請生源地貸款,各銀行不同。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例,需要申請表,由畢業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縣資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可以打95593進行咨詢。
容易弄錯的:
就學地貸款的蓋章,分別是村委會(街道)和民政局字樣的印章,後者經常會蓋錯。
生源地貸款,要從當地教育局或者資助管理中心下載表格,不是到學校領取表格,因為每個省稍微區別。
要注意的:
要先學會自己看文件,對照錄取通知書里的相關文件,先問清楚需要哪些材料,然後再去辦。
不要因為成績的原因導致自己不能貸款。大二續貸需要提供成績單,一旦出現掛科,銀行貸款就有可能要暫緩了 ;
9. 生源地助學貸款,顯示合同「審批中」,是不是要等開學到學校報道後才能審批通過嗎
生源地貸款合同審批中意思就是錢已經轉賬過去,但是銀行還沒有收到款項,或者說還沒有到劃款的日期。在這期間你的系統會顯示審批中,等到銀行收款成功就會回復你扣款成功。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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