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是否會影響貸款嗎
一、在北京提取公積金余額不會影響貸款
在北京,貸款額度是根據房屋的估值、月繳存額、房屋的面積等等。一般情況下,在北京購買政策性住房或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具體貸款額度的計算方法如下:
1、計算月收入:月收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計算最高可貸款額度:月收入扣除生活費後所剩的余額,再除去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平均還款的額度所得的就是最高貸款額度。
3、同時還得考慮單筆貸款的最高額度、最高可貸款額度、最低首付款、信用等級和抵押物評估價值。
二、在上海、廣州、深圳提取公積金余額會影響貸款
(一)在上海市,貸款額度是根據公積金賬戶余額、月繳存額度、貸款人年齡、房屋評估價值等因素。
(二)在廣州市,貸款額度要根據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最高貸款額度和貸款比例,根據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可貸額度。
1、根據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
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賬戶余額×2+公積金月繳存額×至法定退休月×4
2、根據最高貸款額度計算
一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
3、根據貸款比例計算
對於購買首套住房且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預期年化利率按同期同檔次基準預期年化利率的1.1倍執行。
(三)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1、每月歸還借款本息算計(按等額本息)不超過請求人住宅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加額度核算的一起請求人的繳存基數能夠累加;
2、住宅公積金借款額度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
3、員工個人請求的,單套住宅的公積金借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請求人與一起請求人一並請求,且一起請求人參加額度核算的,單套住宅的公積金借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
4、請求人或一起請求人在請求住宅公積金借款前,連續三年以上均未曾獲取住宅公積金的,依照每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核算的借款額度能夠進步10%,但不能超出單筆借款最高限額、月還貸才能,以及購房總價與首付款差額。
B. 公積金提取對以後買房貸款有影響嗎
答:一、會對貸款買房有影響。
提取公積金對後期買房的影響:
1、如果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2、但是,如果您愛人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您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少6成。
二、公積金貸款的優點
1、貸款利率低於商業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基準利率比商業貸款低不少。
2、首付少
公積金貸款買房首付比例要比商業貸款低。
3、每月還款額少
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不僅還款時間短,還款利息還少了很多。
三、公積金貸款的缺點
1、貸款有限額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公積金貸款有最高額度限制,雖然個人與夫妻申請的最高額度不同,但在一二線城市,就算公積金貸款貸到了最高額度,也完全不夠買房。
2、繳存時間有限制
購房者如果想要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先就需要繳納一定年限的住房公積金。
3、放貸周期太長
另外,公積金貸款流程較為繁雜,導致放貸周期就會比較長,如果購房者急著買房,那麼公積金貸款就不太現實了,很多購房者最終選擇了商業貸款。
4、賬戶余額影響貸款額度
公積金賬戶余額會影響貸款額度,如果賬戶余額太少,那麼能申請到的貸款額度就會越低,所以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最好不要動公積金賬戶余額。
C. 住房公積金提取了以後會不會影響以後買房貸款啊
會有一定影響。主要是貸款額度會有影響。一般只要連續繳費滿6個月(各地規定略有不同),即滿足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所以,提取不影響獲得貸款資格。但是貸款額度,與個人賬戶余額有密切關系,所以,你所取得的貸款額度,因為提取造成個人賬戶余額減少,從而減少貸款額度。
D. 提取了公積金會影響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提取之後對購房貸款的審批是沒有影響的,但是對貸款額度是有一定影響的。
公積金提取之後是會影響到後期的貸款額度的,因為有些城市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根據賬戶余額計算的。
為了避免自己日後無法進行公積金貸款,用戶在提取公積金之前,可以先撥打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咨詢清楚後再進行公積金提取。
(4)網簽後公積金余額提取影不影響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12年可以貸到最高的120萬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不再提交紙質提取申請書。
主要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主要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E. 公積金提取影響買房貸款嗎
提取公積金會的影響如下:1、兩年內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2、六個月到一年內不能用公積金買房,公積金買房必須連續繳納6個月公積金。
3、公積金取出來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4、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F. 公積金取了會影響貸款額度嗎看完就知道答案
公積金是許多人都非常了解的一個政策,其不僅可以幫助我們貸款,更是極大程度上降低了貸款的利率,但許多人擁有公積金的人都會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如果我把公積金取了會影響貸款額度嗎?今天就以這個問題來簡單的解答一下!G. 公積金提取後對後續貸款有影響嗎
公積金提取之後對購房貸款的審批是沒有影響的,但是對貸款額度是有一定影響的。
公積金提取之後是會影響到後期的貸款額度的,因為有些城市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根據賬戶余額計算的。
為了避免自己日後無法進行公積金貸款,用戶在提取公積金之前,可以先撥打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咨詢清楚後再進行公積金提取。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主要性質
住房公積金: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