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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調工作

發布時間:2022-10-25 14:34:17

❶ 公積金貸款未還清工作調動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未還清工作調動繼續還款即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❷ 申請公積金貸款前換工作

❸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初審期間,如果更換了就職公司,會不會影響貸款申請

不會影響。公積金貸款只與是否繳納公積金有關,與繳納公司無關。

❹ 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調動工作嗎

摘要 可以的,辦完了公積金貸款,你自己正常跳槽或者換工作都沒有影響,每個月按時還款就好了,公積金余額不夠了,就自己還月供

❺ 因工作調動到外地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4、離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4、離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❻ 公積金貸款期間換工作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換工作,在找到工作補繳前面的公積金。並且公積金不能中斷3個月,中斷三個月公積金貸款可以解除合同的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換工作找到工作一定要繼續繳納公積金。對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隨即封存賬號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其補繳已欠繳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拒不繳存的,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合同約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❼ 公積金貸款後換工作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1.離職跳槽後,根據情況不同,公積金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辦理的是公積金代扣,在公積金賬戶余額劃扣到一定數額時,就不能進行劃扣了銀行會通知辦理手續,每月將月供存入貸款還款賬戶中。
2.如果已經辦理好公積金貸款,工作發生了變化不影響公積金貸款,每月按時將月供存入貸款的還款賬戶中即可。因為貸款已經發放,就會按照之前貸款合同約定的利率計算。因為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辭職後只是停止了繳納,但賬戶里的錢所屬個人,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隨時可以提取自由支配
3.離職後還在當地工作,原單位公積金賬戶會與新單位合並。離職後去外地工作處理方法有兩種,如果外地的工作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則可以將在當地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月轉移到外地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另一種是銷戶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❽ 工作調動的時候公積金應該怎麼辦

公積金的一切動態都離不開公積金中心,在公積金上我們無論大事還是小事只要有事都可以來公積金中心解決。法律上規定,職工因工作變動調離原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天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市轄縣(市)及南市區到當地公積金受託銀行辦理。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並提供職工調離或終止勞動關系手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定的,職工可以辦理提取手續。當然,工作變動的時候,我們就需要把自己的公積金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去。這時候,將原單位繳存的公積金轉到現工作的公積金賬戶即可。同時,職工調動工作可以提取或轉移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當辦理公積金轉移的時候,需要提供新單位公積金接收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再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如果是提取公積金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加蓋原單位公章,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由於公積金相關業務全部都是公對公業務,只能由單位經辦人攜公章辦理。所以不需要我們親自跑腿。
有些人可能覺得辦理轉移自己還要跑一趟公積金中心,太麻煩,自己又沒交多少,不如直接去新的工作地點重新開一個公積金賬戶繼續交算了。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職工不能開立多個公積金賬戶,每個職工只能開立一個公積金賬戶。如有多個賬戶,需選擇一個現工作單位正常繳存的賬戶保留,其餘賬戶存儲余額全部轉入保留賬戶進行合並。
另外除了轉移公積金,如何提取出來使用也是公積金關系的變動中不少人關注的問題。關於如何提取,這上面可是有很詳細的規定。當繳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住房類: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賃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非住房類:
1. 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 遇到下列突發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災、洪災、火災、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災害;
3.退休類;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6.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7.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2年以上的;
8.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註: 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1. 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業用房、別墅及償還上述房產貸款本息的;
3. 以贈與、繼承、分割、合並、交換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權的;
4. 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期間有逾期貸款未歸還或雖已被擔保公司代償但尚未還清的。

❾ 公積金貸款換工作受影響嗎

換公司是否會對公積金貸款產生影響,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客戶已經提交了申請,且有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達六個月以上,換公司也很快,在下月繳存公積金之前就換好了公司,新公司也成功續繳上公積金的話,那不會對正在辦理的公積金貸款產生多大的影響。
而若客戶尚未申請公積金貸款,且尚未找到新公司,公積金賬戶因停繳而被封存了,那可能就會影響到公積金貸款的辦理。畢竟公積金賬戶處於封存狀態下時客戶無法去申請公積金貸款,必須要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才可以。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公積金貸款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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