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可以把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取出嗎
如您在中國銀行廣東省(不含深圳)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公積金提取方式分為:定期轉賬支付和部分提取。
1、定期轉賬支付
又稱為約定提取,指您與貸款經辦行或者公積金住房中心簽訂協議,根據協議的指定周期將公積金自動轉到指定的收款賬戶。(暫時只受理純公積金貸款,其他貸款方式暫不受理,2010年11月1日生效)
(1)定期轉賬支付周期
分為半年期提取和一年期提取,只能用於純公積金貸款提取,必須由公積金提取申請人全部到貸款經辦行簽訂定期支付提取協議才能辦理,即是房產證上的房屋持有人需全部到場簽訂協議。
(2)申請方式
只能到貸款經辦行申請辦理,不收取手續費,且只能以借記卡作為定期轉賬支付的接收賬戶,不能以信用卡作為接收賬戶。
(3)若公積金提取申請人是一個以上的,需所有申請人均到場簽訂協議,不能分開時間簽訂協議辦理,提取時間必須滿足協議所選定的半年前或者一年期的周期,且所有提取人的期限必須是同步的。
(4)若是夫婦購房,但房屋持有人是丈夫,此前一直由丈夫提取公積金辦理貸款,如其太太希望申請加入貸款以提取其本人的公積金,需雙方到場出示雙方的身份證以及結婚證,重新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此點適用於部分提取和約定提取。
(5)若您的貸款經辦行為非四行(工,中,建,廣州),則需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而客戶必須提供四行的賬戶作為接收。
2、部分提取
您不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而直接到以上「四行」申請提取公積金,支持跨行提取。
如為其他省市的業務,需要您詳詢貸款經辦行或者當地公積金住房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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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買房子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嗎
買房子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條件要有購房合同並且在房產交易中心備案,憑身份證去辦,當天到帳,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3.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剩餘的錢嗎
4. 買房後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嗎
買房子了可以把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手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4)買房貸款後公積金余額可以提取完嗎擴展閱讀: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大修住房公積金提取
1、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要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自建住房公積金提取
1、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建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5.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可以把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取出嗎
如您在中國銀行廣東省(不含深圳)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公積金提取方式分為:定期轉賬支付和部分提取。 1、定期轉賬支付 又稱為約定提取,指您與貸款經辦行或者公積金住房中心簽訂協議,根據協議的指定周期將公積金自動轉到指定的收款賬戶。(暫時只受理純公積金貸款,其他貸款方式暫不受理,2010年11月1日生效) (1)定期轉賬支付周期 分為半年期提取和一年期提取,只能用於純公積金貸款提取,必須由公積金提取申請人全部到貸款經辦行簽訂定期支付提取協議才能辦理,即是房產證上的房屋持有人需全部到場簽訂協議。 (2)申請方式 只能到貸款經辦行申請辦理,不收取手續費,且只能以借記卡作為定期轉賬支付的接收賬戶,不能以信用卡作為接收賬戶。 (3)若公積金提取申請人是一個以上的,需所有申請人均到場簽訂協議,不能分開時間簽訂協議辦理,提取時間必須滿足協議所選定的半年前或者一年期的周期,且所有提取人的期限必須是同步的。 (4)若是夫婦購房,但房屋持有人是丈夫,此前一直由丈夫提取公積金辦理貸款,如其太太希望申請加入貸款以提取其本人的公積金,需雙方到場出示雙方的身份證以及結婚證,重新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此點適用於部分提取和約定提取。 (5)若您的貸款經辦行為非四行(工,中,建,廣州),則需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而客戶必須提供四行的賬戶作為接收。 2、部分提取 您不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而直接到以上「四行」申請提取公積金,支持跨行提取。 如為其他省市的業務,需要您詳詢貸款經辦行或者當地公積金住房中心。
6. 買房子了可以把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嗎
買房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但是能不能全部提取,要看當地公積金中心的規定,以北京市為例: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七條 職工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公積金組成部分:
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分為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長春市人民政府-可以把公積金內余額全部提取出來嗎
7. 貸款買房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全部嗎
現在很多人會一時半會沒有足夠的錢所以有很多人會選擇貸款買房,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對貸款買房的資格和政策也不是特別清楚,所以在辦理貸款的時候就會出錯,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講一下貸款買房的資格和貸款買房的政策的那些事。
買房人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50萬,那麼按照其所要購買的房源總價為62.5萬,首付為12.5萬。若是買房人選擇夫妻雙方共同使用公積金貸款,按照杭州市公積金政策,能貸款80萬,那所購房源總價必須控制在100萬之內,首付為20萬。目前杭州市公積金貸款的確可以享受首付2成的政策,但是必須與開發商規定的相符合。若開發商方面要求首付必須3成以上,那公積金貸款也只能申請70%。
8.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貸款後不能提取公積金的。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也不能辦理公積金提取。如果公積金在還完貸款後仍有餘額可以申請增加每月還款額度。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 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貸款利率:
(1).從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51%調整為3.33%;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2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
2008年1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