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辦完貸款可以把余額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
住房公積金能取出來。在滿足以下情形時,可以取出公積金,第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離休、退休的;第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第四,出境定居的;第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第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公積金存儲余額可以進行提取,需滿足以下情形: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如果當地公積金中心與支付寶和微信有合作,可以直接登錄微信或支付寶的城市服務,申請提取公積金即可。或者本人到當地公積金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提取全部公積金,公積金中心審核材料並批准提取後,用戶可以到公積金中心或受理銀行直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衍生問題:
公積金怎麼申請?
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5)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7)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②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③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余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④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貸款後不能提取公積金的。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也不能辦理公積金提取。如果公積金在還完貸款後仍有餘額可以申請增加每月還款額度。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 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貸款利率:
(1).從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51%調整為3.33%;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2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
2008年1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⑤ 公積金貸款完了可以取裡面的錢嗎
法律分析: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住房公積金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需要符合相應的提取條件,通常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在12個月後可以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或收據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的,單位和職工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費用均存入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當中,歸繳存者個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提取出來,但是提取住房公積金有條件限制,通常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2、離休、退休;出國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全部提取;3、辦理了住房貸款,目前正在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4、如果是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了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那麼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5、公積金繳存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那麼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醫療保險報銷後的費用。6、滿足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提取條件。綜上所述,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那麼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也是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衍生問題:
住房公積金個人怎麼提取 用戶可以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在窗口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或者可以通過支付寶、當地社保APP等軟體來快捷提取公積金。實際上,很多地區都開放了網路提取公積金的業務,用戶只需要進入公積金提取頁面,提交申請,之後就可以快速提取公積金。公積金主要指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⑥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首先告訴大家,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只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將個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取出。各地關於公積金提取的政策規定略有不同,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⑦ 我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公積金余額可以取出來嗎
當然可以,你辦完貸款後,就可以一次性提取余額,之後你可以辦理每月或每季度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這個就是給你的錢。一般說的是公積金還貸就是直接每個月提取公積金給銀行還貸,也可以先提取到你的銀行卡里,你自己還貸。直到房貸還完。
⑧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能提出來么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