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貸款的房子如何過戶
有貸款的房子有以下過戶方式:
第一種: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就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第二種:或者就是轉按揭,即為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第三種: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並且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其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第四種:另外就是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也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拓展資料】
過戶費一般需要多少?
1.印花稅,一般按正常買賣成交報價計征,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時刻過戶,營業稅不能享用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采購住所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3.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添加一本收10元。
4.契稅,由房產購房人交納,自己采購按房產買賣額的1.5%交納,單位采購按房產房產買賣額的3%交納,非住宅按房產房產買賣額的3%交納。
2. 房子是按揭房如何過戶
法律分析:有三種途徑:1、轉按揭: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2、賣家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買家購買房產,交付房款後嗎,賣家再償還此部分貸款。3、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3. 按揭中的房子如何過戶
按揭中的房子過戶手續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並約定誰來還款,稅費繳納方(一般賣方的貸款由買方的首付來還)具體方式有以下幾種:
(1)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二手房交易最常見、最方便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2)轉按揭。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也就是說出售若想有貸款的房子,需要將房子的按揭轉給買方,讓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貸款。轉按揭的手續流程相當復雜,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的情況,這種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轉按揭的銀行很少;
(3)再次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假設以上兩種都行不通的情況下,賣家可以考慮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向銀行或者資金監管機構申請抵押貸款,以結清按揭貸款。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續費。
2、買賣雙方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3、銀行貸款審核通過後辦理結清貸款;
4、結清貸款後在注銷他權;
5、注銷他權後辦理過戶手續;
6、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把產權證交到銀行;
7、銀行放款;
8、銀行放款後交易就結束了,買方按時還款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4. 按揭的房怎麼過戶
第一,提前還貸,消除銀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記後,便取得了房屋產權證,這時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即可。
第二,沒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的銀行進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貸款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以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予以配合。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四)分割、合並協議;(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5. 按揭房怎麼過戶給別人
法律分析:按揭房過戶給別人流程如下:
1、雙方當事人攜帶材料到貸款銀行提出轉按揭申請,銀行會先審查轉受方的個人徵信情況,如果各項徵信記錄都良好,一般7個工作日就會出結果,然後電話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2、對於審核通過的雙方當事人,需要借款人先辦理提前還貸的手續,然後持還清貸款的憑證,到房管部門申請解押,一般提前還貸需要提前申請,建議先到銀行了解情況。
3、產權解押之後,二手房購房者與銀行簽訂新的貸款合同,辦理相關的貸款手續,然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繳交稅費,辦理過戶、最後重新辦理抵押手續。
4、銀行在收到新的他項權證之後,整個手續就算辦理完成了,房貸的主體變成購房者,購房者需繼續按月還清貸款,不得逾期,直到全部結清為止。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三)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並不動產的;(五)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七)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6. 按揭的房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第一,提前還貸,消除銀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記後,便取得了房屋產權證,這時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即可。第二,沒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的銀行進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貸款合同。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7. 按揭房怎麼過戶給別人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按揭房的過戶方法如下: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的按揭抵押登記後,取得房屋產權證,接著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過戶;2、沒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償貸款的,可以和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貸款合同。操作過程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和工作量的考慮,通常不會配合。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8. 按揭中的房子如何過戶
有貸款的房產辦理過戶包括3種方法:
轉按揭。就是把自己的房子賣出去或轉讓給他人,從而申請個人的住房貸款,更改借款的時間、借款人或抵押物的貸款。
賣家利用銀行貸款來交納剩下的貸款。買家如果不願意購買房貸還沒有還清的房子,賣家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的話,可通過銀行貸款,把剩餘的貸款交納掉。這樣賣家就可以用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把想要賣掉房子的房貸還掉,房屋就能買賣成功。
通過買方的首付款,把剩下的貸款交納掉。一般的,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因此,可以通過買家的首付,賣家將剩餘的貸款付清,再把房產抵押登記撤銷,進行下一步交易。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六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9. 按揭房產如何辦理過戶
法律分析:在過戶前需接觸跟銀行的抵押合同,清償銀行貸款。
房產過戶時,房產不能有權利瑕疵,即沒有任何抵押、查封,而按揭是房屋所有人以房產做抵押,與銀行簽借款合同,分期還款,因此,在過戶前需接觸跟銀行的抵押合同,清償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六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10. 按揭房房產怎麼過戶
可以通過轉按揭的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別人,或者通過提前還清貸款的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別人。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四)分割、合並協議;(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一)主債權消滅;(二)抵押權已經實現;(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