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辦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如下: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購房合同等材料
2、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㈡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貸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第一頁及個人頁;
2、戶口簿的變更頁;
3、暫住證以及效居住證;
4、貸款人結婚的,還需要提供有效的結婚證;
5、個人收入證明;
6、大專學歷證明;
7、貸款人所在公司的職稱證;
8、自有產權房證明;
9、公租房證明、還貸證明等,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所有材料。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㈢ 辦公積金貸款要帶什麼資料
辦公積金貸款要帶的資料具體如下:
1、借款人及參貸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㈣ 公積金貸款要准備些什麼手續和資料啊
一般辦理公積金貸款都需要准備以下的材料.
(1)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1份;
(2)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原件各1份,外地戶口可提供復印件;
(3)非所居住市戶口須提供有效居住證明原件l份;
(4)已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原件1份;
(5)離退體職工須提供離退休證明原件l份;
(6)提供收入證明原件3份;
(7)大專以上學歷者提供最高學歷證明原件1份
(8)職稱證明原件1份;
(9)購房合同原件l份;
(10)預售登記備案表原件l份;
(11)購房改房者提供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復印件1份;
(12)購房改房者提供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復復印件l份;
(l3)購買改房都提供單位所售公房大產權證或確權證明復印件l份;
(14)購集資房者提供集資建房方案復印件l份;
(15)購集資房著提供集資建房方案批復復印件l份;
(l6)購集資房者提供集資建房批復在房改部門備案證明復印件l份
(17)購集資房者提供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專戶存儲證明復印件1份;
(18)購二手房者提供賣方房屋產權證或確權證明文件1份
(19)購二手房者提供首付款已付證明原件l份;
(20)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㈤ 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資料有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 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及變更頁、暫住證或有效居住證明、有效婚姻關系證明、離退休證明、個人收入證明、大專以上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自有產權住房證明、租賃公有住房證明、貸款還清證明、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㈥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㈦ 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等。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
3、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買房要注意什麼
1、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 很多人都認為公積金是可以用來當做購房首付的,其實並不是這樣的。一般來說,公積金都是先使用後提取的,也就是說,若要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就要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攜帶本人或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積金余額才可以。
2、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 有一部分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數額比較大,可能賬戶里有50萬元,但是他的購房總額是30萬元,他以為自己可以將公積金余額全部提出,支付完了房款還能剩餘20萬,但實際並非如此。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就算你的公積金賬戶里有50萬,但只要你所購房屋的總結不足50萬,一樣不可以全額提取。
3、結清公積金貸款後可以再用公積金購房 如果你申請過公積金貸款,那麼公積金核心的系統上就會有相應的記錄,只要你的貸款還沒有還清,你或者是你的配偶都無法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但是,如果你已經結清了之前的貸款,那你就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並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㈧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1、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七種資料:
(1)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2)借款人、配偶戶口本復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原件;
(4)借款人結婚證復印件;
(5)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信息備案摘要;
(6)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
(7)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二、公積金按月對沖剩餘部分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按月對沖剩餘部分可以提取。用戶辦理了公積金按月對沖業務,並不會影響用戶提取公積金。只要滿足公積金的提取條件,那麼用戶就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只不過余額提取完以後,用戶需要自己將錢存入房貸銀行卡中進行還款。
用戶辦理了公積金對沖業務,本身就需要用到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這時候沒有特殊情況是不建議用戶提取公積金的。
㈨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下面分享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需要申請人及配偶一起前來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
2、結婚證或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結婚證或離婚證遺失的,戶口簿上有明確標注的可以用戶口簿代替);
3、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份;
4、購房款首付款收據或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
5、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原件及復印件3份;
6、申請人本人銀行卡或存摺(還款簽約時用)。
異地貸款客戶需提供:
1、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及6個月的繳交明細;
2、異地不動產信息查詢記錄(包括住房公積金匯繳所在地、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所在地、購房所在地等不動產部門出具的不動產信息查詢記錄);
3、申請人本人或配偶賬戶交付房款的銀行流水和本人及配偶工資流水。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賣方需提供的資料和份數: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3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2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2份復印件。
4、擬售住房產權原件和3份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連同單位為職工繳存部分,由單位統一轉到指定的銀行專戶內,由管理中心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為職工辦理本月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應當切實履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義務,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單位應當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本情況核定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並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3、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5、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7、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新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材料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
4、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
5、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6、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7、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
9、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塗改)。
10、委託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
11、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
12、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 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13、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