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已經過戶但是銀行貸款沒下來怎麼辦
購房者交首付的時候也就是需要簽購房合同以及辦理貸款手續的時候了,如果首付交了貸款辦不下來,可以找銀行業務員溝通,了解自己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的原因。
如果問題出在購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首付款數額,減少貸款的申請金額,將資料准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
按揭涉及兩方主體:借款人和銀行。對於銀行而言,按揭是債權;而對於借款人來說,按揭是債務。根據轉讓主體不同,可以將轉按揭分為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
債權轉讓指按揭在債權人之間的轉讓,即借款人將在甲銀行辦理的按揭轉到乙銀行;債務轉讓指按揭在債務人之間的轉讓,即原借款人將按揭轉給新借款人。 香港地區的轉按揭主要是債權轉讓,而我國內地現階段的轉按揭還僅限於債務轉讓。
⑵ 過完戶貸款沒下來房子屬於誰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過戶後按揭雖沒下來,但此時產權已經轉移到購房者名下,房子應該屬於購房者。
但是如果之後貸款無法辦理,賣家是可以通過訴訟要求房子還歸到自己名下的。
拓展資料: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1]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契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2] 根據以上各項費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稅費一、買賣: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
(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 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 後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 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
(三)印花稅: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契稅:1.5%,由買方繳納。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築面積每平方米0.5元徵收,由出租方繳納;
(二)營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發展費、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按租金收入10%的綜合徵收 率徵收,由出租方繳納;
(三)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按現行規定徵收;
三、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房產過戶的費用有下列幾項,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費:
1、契稅:普通住宅:評估價X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X3% ;
2、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X20% ;
3、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X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X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築面積X6元/平方米 ;
5、印花稅:評估價X0.1% ;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X0.3% 。
二、如果通過中介交易,應支付的中介費:
1、交易中介費:成交價X1% ;
2、房產權證代辦費:每證100元。
⑶ 房子過戶了但是貸款沒下來應該怎麼做
首先你得思考一個問題,去銀行辦理貸款時,房子在誰名下?
如果房子在賣方名下,為什麼可以用一套別人名下的房子貸款;如果房子在買方名下,買方不去辦貸款事宜,或者貸款金額沒有達到預期怎麼辦?
總結:買房不是簡單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很多時候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意外,其實是一種常態。
在簽合同時,就要考慮周全,精心設計條款。合同寫得好,出了問題也能全身而退,或者至少損失控制到最小。寫不好,賺錢的買賣變成倒虧。否則就是20%的違約金,動輒就是上百萬,大意不得。
⑷ 房子過過戶了貸款一直不放款怎麼辦
首先、遇到這種情況之後,大家先不要著急,第一時間要問清銀行沒有放款到底是什麼原因。銀行審批貸款有一個過程,一般情況下,如果買賣雙方已經走到了過戶這一步,那說明買房的人個人資信已經獲得銀行的認可,銀行已經同意給他貸款,而且過完戶之後,銀行就會跟購房者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⑸ 房子過戶了貸款還沒下來,此時房子屬於誰的
房子過戶貸款還沒下來,此時房子屬於買受人,也就是購買房子的人。實際上,在房屋買賣中,在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後,辦理過戶登記前,合同就已經生效了,但是房屋的所有權並沒有移轉,只有在辦理了房屋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後房子的產權才轉移。
每套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必須在開發商取得該套房屋所在整幢樓的大房屋產權證後才能進行分割。
買賣雙方必須持房屋買賣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明、企業相關資料文件等先到房屋交易部門辦理契稅手續後,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委託中介機構或由開發商代辦。
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對於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為有效,不管不動產是否進行了登記。換言之,登記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生效要件。
一定要二者區分開來,這也是導致以一房二買,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與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房屋交付給乙,但沒有進行登記。這時,丙聽說甲要賣房子,於是也提出購買甲的房屋,甲與丙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且進行了房屋過戶登記。
分析:根據上面的原理,甲乙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丙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因此,都是合法有效的。千萬不要以為甲乙的房屋買賣合同沒有進行房屋過戶登記而認定合同無效。這是錯誤的,在本案中,兩份買賣合同都是有效的,丙因為進行了登記,因此取得房屋所有權,而對於乙來說,只能根據合同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其損失。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產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所有權的轉移
⑹ 二手房過完戶貸款沒下來房子屬於誰
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屬於買房的,因為已經辦理過戶登記。
1.從法律意義上,銀行會審批你的貸款資格,出了同貸書,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產證過戶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對房子就有所有權,原房東就無權再要鑰匙了,你的房子你會把鑰匙交給別人。
但是實際操作中,合同明顯是偏向賣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約定賣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給鑰匙。而從房產證改名到銀行放全款是需要時間的,特別是有公積金貸款的混合貸款,有時候要拖上2,3個月,這期間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當於賣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個月賺錢。換做買方,肯定是不情願的,但是賣方沒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棄租金收入。作為中介或者銀行,肯定是偏袒賣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會寫明這期間租金收入歸誰,寫了就明顯侵犯了買方的權益,但實際操作起來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劃定租金歸屬。
2.拓展資料:1.在買賣二手當中需很多要注意的內容,一定要盡可能規范的簽訂合同,只有這樣才能在某一方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才可能用法律來保護好自己的利益。
2.買賣二手房的時候,首先要做的就是互相核實身份,一定要選擇信譽高、可靠的中介公司,雙方的資金、房屋都要到這樣的中介公司才能放心的交割,一定要確保交錢之後過戶能順利完成,過戶後房屋和資金要做到兩清。在有需要的時候還可以查看中介機構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沒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資質證書,這都是買賣二手房之前不可忽視的事項。
3.還需要核實交易房產產權是不是合法的,產權證上的名字和房主是不是一致,還有面積、土地、產權性質等放慢都要進行查驗,如果是保障房那麼操作起來的步驟會非常的繁瑣,而且會牽扯到買房收益分配問題,最後會影響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問題。
4.已經到了簽約過程的時候要注意,所有對交易關鍵性條約以及賣方的所有承諾都要在合同中體現出來,不能用口頭約定代替,如果是口頭的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就無法受到法律保護,沒有證據可言,所以合同的內容要包括這幾項:房屋面積和附屬設施、付款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違約責任等等。
⑺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若已過戶給買家,但銀行不批貸款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在你只有在銀行審批貸款額度及期限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過完戶,買方在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實質的抵押登記,同時銀行發放貸款,支付給賣方。也就是說過戶在貸款審批之後,貸款沒有審批,根本不會過戶。
從上述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其實這種情況在找正規房產中介的時候偶爾也是會出現的。但是都是謊話並非已真實過戶,一般是因為賣房者和房產中介簽署了該房產獨家協議,簽署獨家協議後賣房者也就是在約定的時間內只能掛在這個房產中介賣房,不能再委託給其他中介來銷售此房產,一般房產中介在約定時間內未銷售出去賣房者房產的情況下,都會用這種手段來欺騙賣房這來拖延時間,要不賣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產中介銷售此房產,其實房產中介自始至終都沒有過戶,如果真的先把房產過戶給了買房者這樣違規操作房產中介與購房者又不履行其簽署的協議與合同屬於侵佔罪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
⑻ 房子已經過戶但是銀行貸款沒下來怎麼辦
那就很尷尬了,你可能買不成了。
⑼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1、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確定貸款是否批。
2、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行拒絕放款的原因
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1、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