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我的名字貸款買的車+貸款一直是別人教的+現在要求過戶+他不願意過戶+怎麼辦 前夫用我的名字貸款買
如果是前夫用你的名字貸款買的這個私下裡,你可以和他寫一個協議,就說他欠你的錢注冊時用來貸款買車的。
㈡ 房貸還清也拿回了房產證,但是還沒有去解押(前夫不配合)這種情況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房產並過戶嗎
您好,申請法院拍賣房產,也就是涉及到法院執行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所以,需要有已生效的法律文書,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結合本案中,您提到的房產問題,若該房產尚未進行離婚分割,建議您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訴訟,由法院確認房產歸屬後,若對方依舊不予配合辦理解押、過戶等,您可憑借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等執行措施,拍賣的房產就如同正常上市交易一樣,可以辦理過戶。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㈢ 離婚協議書上寫道,待女方房貸還清後,男方無條件配合女方過戶到女方一人名下
對,房產證是你自己的名字就屬於你本人。前提是有離婚協議條件合情合理手續即可。
㈣ 用我的名字貸款買房,離婚了,房子判給男方了,男方拒絕過戶,仍然用我的名字還貸款,我想過戶,我該怎麼辦
在貸款結清之前不能過戶。到貸款銀行咨詢一下,看看有沒有轉貸款業務,如果有,可以辦理轉貸款業務,將貸款轉到男方名下。如果沒有,就只能讓男方結清貸款,然後過戶。如果男方沒有能力結清貸款,那就沒辦法了,只能等。
但因為你們已經離了婚,且有法院判決書,銀行不會找你要錢的。
㈤ 前夫不配合房子過戶怎麼辦
法律分析:1、訴訟離婚。對於訴訟離婚,因為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因此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2、協議離婚。協議離婚的對方如果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准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採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㈥ 離婚後前夫不配合房產過戶
法律分析:如果對方對離婚協議書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㈦ 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
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
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感情已經破烈,婚姻期間共有的房產還未來的及劃分,前夫卻欠債累累,那麼房產應如何分配,屬於妻子的權益該如何得到保障呢,讓我們來看看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
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
離婚房產約定,要及時過戶,不及時過戶,就很有可能因為前夫或者前妻有新的負債被執行。離婚協議約定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屋歸另一方所有但未辦理過戶的,另一方當事人僅享有請求不動產登記機關進行所有權人變更登記的權利,但較於形成在後的一般金錢債權具有優先性。
法律分析
如果對法院查封、凍結、評估、拍賣房產不服,可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申請執行人的債權為金錢債權,即不指向特定物房屋,而約定所有權人的權利則直接指向房屋,即其請求權系基於房屋而產生,顯然約定所有權人的權利離房屋更近。
另一方面,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僅系登記所有權人(即離婚協議中的義務人)的個人債務,則根據債權的相對性原理,申請執行人只能向債務人請求給付,而不能向債務人以外的人請求給付。買受人物權期待權之所以要保護 ,就是因為買受人已經為取得物權履行了一定義務並以一定的方式對外進行了公示 。
約定所有權人已佔有使用房屋,則離婚協議已開始履行並以一定的方式對外宣示權利,也減少了惡意串通逃避債務的可能性。約定權利人對此不存在過錯,系指其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是由於義務人不予協助、辦理登記存在客觀障礙、登記機關原因等約定所有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約定所有權人為規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逃避債務,故意將財產登記在義務人名下的,應當認定其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夫欠債 屬於我的未過戶房產會不會執行給債權人
這起案件中涉及了很多方面的糾紛點,每一個糾紛點對於當事人都是利益的重要得失點。在債務的糾紛中往往很簡單的只關乎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而這起債務的.糾紛還涉及了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債務糾紛,查封房產等等方面,十足是個令人頭疼的案件。
胡先生與胡太太離婚,離婚協議書上明確的將他們共同名下的一處房產歸於胡太太。但是因為這所房產正在進行貸款期間,所以產權的名字還是雙方。事隔四年胡先生因為向盧先生借款,未能及時償還,被盧先生告上了法院,並且申請了財產保全,這樣包括屬於胡太太的那所房產在內的兩處房產被法院查封。
稀里糊塗的胡太太怎麼也沒想到本屬於自己的房子要被法院強制執行給債權人,咨詢清債公司律師才知道維權訴訟是個漫長的過程。首先要另案提起訴訟確保自己的權利,其次可以在執行階段提出異議,但是兩種方法都會耗時較長。並且這里胡太太有個致命的傷——被查封房產未進行過戶。
債權人對胡太太沒有追究債務償還的義務,這是在離婚後發生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有關規定中不動產即使在夫妻雙方離婚時做了分配,但是沒有進行變更手續,離婚後一方的債務糾紛發生,依法仍然可以將原房產權的歸屬作為查封的財產。也就是說離婚協議上的財產分配不能影響對沒有辦理變手續的產權進行制約。
雖然在清債公司的專家律師調解下,債權人放棄了對本屬於胡太太的房產的保全,但是胡太太也著實受驚不小。在這里提醒大家,及時辦理變更才是對自己權益的一種保護。
一、執行期限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3、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執行方式
針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採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採取這些措施時,應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
三、執行監督
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人員的具體執行不當或有錯誤的,有權向該執行人員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應及時處理。
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執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執行人員在案件執行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人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控告。
㈧ 協議離婚後按揭貸款的房產過戶,男方不配合怎麼辦
1,男方不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可申請法院執行;
2,找不到男方的話,法院可以公告送達;
3,有法院的執行判決書也還需要房產證;
4,有離婚證、房產公證、離婚協議,還有男方的身份復印件,有這些材料可以向法院起訴。
㈨ 用我的名字貸款買的車+貸款一直是別人教的+現在要求過戶+他不願意過戶+怎麼辦
用我的名字貸款買的車,貸款一直別人交的,現在要求過戶,他不願意過戶,怎麼辦?貸款買車是你的名字,那麼這個車也是你的名字,貸款雖然是別人的,但是他不同意過戶,你就把車要回來,不能讓他再開,一旦要有事故的話,你是車主,你要有責任的
㈩ 離婚了,房子歸我,但是有貸款不能過戶怎麼辦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依法應根據情況判決歸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換言之,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由於設定了抵押權,所有權人在轉讓房屋時要通知抵押權人並以轉讓所得優先清償銀行貸款。所以,該房屋在貸款還清前屬於產權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對於該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