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辦完代扣後裡面余額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代扣的流程是這樣的:首先在還款卡里存入一個月的還款,作為啟動資金。到還款日,銀行把這部分還款劃走,然後受您的委託從您的公積金帳戶中提取出一個月的月還款,轉入還款卡中。下個月再扣就扣這部分從您公積金帳戶中轉出來的錢,如此往復。
如果您的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不足一個月的還款額,需要您往還款卡中補足差額,即200元。(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㈡ 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後每月從公積金賬號扣錢,公積金余額還能提取嗎
通常情況下,公積金對沖後可以提取余額。也就是說,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也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只要滿足了公積金提取的條件並且攜帶齊全材料,用戶就算辦理了公積金對沖還是能提取公積金的。
雖然公積金對沖後,用戶只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就可以提取賬戶內的余額。
但是一旦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被提取,同時賬戶內的余額低於3個月的繳費金額後,對沖業務將會暫停。
決定提取公積金余額的用戶,可以在申請公積金貸款12個月後憑借《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
公積金提取業務是一個大業務,用戶需要攜帶好銀行需要的資料,一旦資料沒有備齊那麼用戶是無法辦理公積金余額提取業務的。如果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成功,則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
對於繳納公積金的用戶來說,能辦理公積金對沖業務盡量辦理公積金對沖業務。公積金對沖可以緩解用戶每月的還款壓力,剩餘的工資可以用於日常的開銷。
㈢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剩餘的錢嗎
㈣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可以提取,條件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第三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㈤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裡面的余額
法律分析:在貸款後用戶可在12個月後憑借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而且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㈥ 使用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余額嗎
使用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余額。但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1、買房時用戶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但沒有提取公積金的話,一般辦理公積金貸款滿一年後,用戶可以拿著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是收據等資料去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月供,公積金余額不能全都提取出來;
2、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後,用戶要用公積金提前結清全部欠款的話,可以在還款之前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的額度不能超過還款金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是什麼
1、職工所在的單位出具提取證明;
2、申請人攜帶個人身份證、提取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內會作出決定是否准予提取。
㈦ 已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余額還能提取出來嗎
可以余額提取出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㈧ 公積金辦完貸款可以把余額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
住房公積金能取出來。在滿足以下情形時,可以取出公積金,第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離休、退休的;第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第四,出境定居的;第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第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公積金存儲余額可以進行提取,需滿足以下情形: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如果當地公積金中心與支付寶和微信有合作,可以直接登錄微信或支付寶的城市服務,申請提取公積金即可。或者本人到當地公積金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提取全部公積金,公積金中心審核材料並批准提取後,用戶可以到公積金中心或受理銀行直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衍生問題:
公積金怎麼申請?
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5)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7)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㈨ 公積金貸款後帳戶余額還在不,以後可以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首先會將帳戶內余額還貸,當公積金賬戶內資金不夠還貸時,需要貸款人籌集其他款項,來償還貸款和利息,此時公積金賬戶內當然沒錢了。當償還貸款後,公積金賬戶內尚有餘額時,到你退休後,還可以領取這部分剩餘款項。甚至按規定,只要你符合條件,在償還首次公積金貸款後,相隔大約半年到一年後,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