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剩餘的錢嗎
Ⅱ 公積金貸款後公積金余額怎麼辦
法律分析:職工住房公積金可在以下幾種情況提取:(1)買房或建造、修繕自住住房時;(2)離休、退休時;(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4)出境定居時;(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時。
提取方法: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攜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3日內做出答復,准予提取的,由委託銀行辦理款項支付手續。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Ⅲ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之後還是可以提取余額的。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的提取其實是兩個事,不管是辦理什麼業務,只要用戶符合相關業務的辦理條件即可。按照國家的規定看,公積金貸款之後用戶還可以按照還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提取。
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Ⅳ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但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1、買房時用戶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但沒有提取公積金的話,一般辦理公積金貸款滿一年後,用戶可以拿著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是收據等資料去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月供,公積金余額不能全都提取出來;
2、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後,用戶要用公積金提前結清全部欠款的話,可以在還款之前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的額度不能超過還款金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Ⅵ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怎麼使用
不同地區公積金貸款政策不一樣,上海地區可以申請公積金賬戶余額沖還房貸,深圳地區可以將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提取。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詳情可聯系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咨詢。
應答時間:2020-09-1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車主貸] 有車就能貸,最高50萬
https://b.pingan.com.cn/station/activity/loan/qr-carloan/loantrust.html?source=sa0000632&outerSource=bdzdhhr_zscd&outerid=ou0000250&cid=bdzdhhr_zscd&downapp_id=AM001000065
Ⅶ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怎麼提取
關於 公積金貸款 賬戶余額怎麼提取這一問題解決後,如果要進行貸款則需要准備好以下材料以及經歷以下流程: 1、貸款人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 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 貸款申請 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 住房公積金 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 身份證 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 債權債務 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 抵押 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 質押 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 公積金 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 借款合同 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 房產抵押 登記手續, 抵押合同 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Ⅷ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只要符合條件,比如說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的方法如下: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發票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相關協議即可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Ⅸ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裡面的余額
法律分析:在貸款後用戶可在12個月後憑借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而且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