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工作人員上班時間
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一般為早上8:30點-下午5:00點,冬令與夏令會有不同,各地也有所不同
⑵ 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可以兩個人一起嗎
可以。但是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條件:
與借款學生的關系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是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戶籍條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共同借款人年齡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原則上在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共同借款人其他條件:
未結清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2)助學貸款處工作人員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二)、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8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利率執行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三)、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交的材料
1、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2、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p#副標題#e#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及相關材料後,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
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貸款合同的簽訂並完善相關手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託其近親屬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生父母要及早郵寄委託授權書)。
2、《申請表》所填共同借款人與簽訂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
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續簽合同的,現申請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與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按新申請貸款的程序辦理並提交新申請貸款所需的材料。
5、貸款合同生效條件。
所簽貸款合同只有在縣資助中心收到學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後,貸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沒有收到「回執」,合同自動失效。回執單上一定要准確填寫學校開戶銀行的名稱、行號及帳號。實到具體處室,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五)、借款主體及還款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⑶ 今年讀大學才辦的助學貸款,然後收到了還款信息,工作人員說是本息核對信息,請問需要還嗎
第一,弄清楚是否銀行的信息。防止上當受騙。
第二,認真核對辦理助學貸款的合同書。只要按照合同上的還款日期到了,才開始還款。
無論如何,剛剛貸款,是不會開始還款的。不需要還。
⑷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貼息。還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只需償還利息,寬限期後,償還本息。那麼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是哪些呢?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 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 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5、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 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 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6、 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 的證明)。
7、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9、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10、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11、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12、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二)、貸款額度、期限及預期年化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6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預期年化利率執行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預期年化利率 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三)、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交的材料
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2件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7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8.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9.《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p#副標題
10.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1.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12.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1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4.《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15.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16.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17.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及相關材料後,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貸款合同的簽訂並完善相關手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託其近親屬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生父母要及早郵寄委託授權書)。
2、《申請表》所填共同借款人與簽訂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續簽合同的,現申請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與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按新申請貸款的程序辦理並提交新申請貸款所需的材料。
5、貸款合同生效條件。所簽貸款合同只有在縣資助中心收到學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後,貸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沒有收到「回執」,合同自動失效。回執單上一定要准確填寫學校開戶銀行的名稱、行號及帳號。實到具體處室,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註:在山東、福建 等地開始實行網上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五)、借款主體及還款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 等金融機構 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⑸ 助學貸款的辦理流程
助學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1、貸款受理部門: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2、准備材料: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3、審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4、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5、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6、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7、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⑹ 怎麼投訴助學貸款生源地工作人員
想要投訴助學貸款生源地的工作人員,可以向他的上級部門進行投訴,如果工作人員有違規的情況,都可以進行投訴。
⑺ 辦理助學貸款的工作人員是公務員嗎
不一定的,有的可能是政府部門僱傭的臨時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