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貸款余額需要留多少
1、首次提取:只要帳戶里的錢不超貸款數,公積金中心會留返200元;6、還款:還貸期間,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償還商貸本息,提取額度也是不超過當年還貸款本息的金額。
提取流程:
1、員工提供材料,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後,單位經辦人員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持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2、公積金中心管理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3日內給予答案;
3、對於符合條件的員工,公積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買材料的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2.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必須要有多少
公積金貸款,必須還清後才能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要麼選擇商貸,要麼別買房。
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
3. 公積金貸款余額需要留多少
要辦理公積金貸款,關於申請者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規定有:
1.住房公積金賬戶必須得有連續六個月(含)以上的繳存額才行。
2.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具體金額並沒有明確限制,網傳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必須達一萬及以上才能貸款的說法並不準確,大多數地區只要符合第一點要求就行,即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滿一萬也可以貸款(具體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為准,可以電話咨詢)。
而除此之外,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還有:
1.申請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必須處於正常狀態(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封存,則暫時辦理不了公積金貸款)。
2.申請者名下未曾辦過公積金貸款或者貸款已結清(若已申請過一次公積金貸款,需將該筆貸款還清,然後才能申請新的公積金貸款;若已申請過兩次公積金貸款,則無論貸款是否結清,都辦不了新的公積金貸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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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積金貸款余額需要留多少
公積金貸款余額留多少沒有固定的值,但是在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必須要有6個月及以上的連續繳納金額。如果說公積金月繳納1000元,那麼你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就要留有6000元,這樣才符合公積金貸款的首要條件。
5. 公積金貸款需要多少余額
公積金貸款余額留多少沒有固定的值,但申請人必須要滿足公積金繳存時間,同時符合所有貸款的條件。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賬戶余額與貸款額度是有關系的,也就是說賬戶余額越多,貸款額也越高。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
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按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貸金額,具體以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為准。
如下的計算方法可以參考: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職工本人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x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x貸款期限。
夫妻雙方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x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x貸款期限。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除以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2、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x貸款成數
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
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產住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其中私產住房的房屋價格為購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評估價格的較低值。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購房條件的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
購買公有現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其所需費用的70%。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6. 提取公積金要留多少余額
不同提取公積金的情況需要留存的公積金比例不同,以下是不同情形提取公積金的比例標准:
1、租房:每月可提取當月繳存額的一半,應留存當月繳存額的50%,每年提取額不能超過12個月的可提取額度。
2、購房、裝修、翻修:提取額不能超過購房、裝修、翻修等所需的費用,且不能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本人及家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留存余額不可少於40%。
3、償還房貸:本人及家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提取額不能超過上月繳存額,本人及其家人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當月繳存額的60%,需留存當月應繳存額度的40%。
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1、購房提取。公積金不只是可以申請銀行貸款購買房屋的,公積金還可以提取出來補貼購房房款,這一點可能有一些購房者不清楚,雖然公積金貸款利息相比一般的商業購房貸款要低得多,但如果購房者不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話,就可以考慮將公積金提取出來。購房者可以考慮以買房的名義將公積金提取出來,取公積金貸款賬戶的金額來作為購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2、支付租金。就算是不買房子的朋友也可以將公積金提取出來的,比如說現目前還是處於租房子住的朋友就可以將公積金提取出來支付租金,隨著房價的上漲,房租也跟著上漲了不少,如果想要租一個環境比較好的房子,租金其實也不便宜,並且現在交房租都是一個季度或者是半年一年的交,一次性要交那麼多錢,壓力還是蠻大的,如果租客當時正好沒那麼多錢,則可以考慮將公積金提取出來周轉一下。
3、翻修住房提取。如果對舊房子有感覺的,購房者就可以考慮將公積金提取出來翻修住房,修建一棟房子的成本雖然比在城市中買房子要少一些,但需要的錢還是挺多的,其實住房公積金也可以在房屋修建的時候提取使用,不清楚的朋友也可以跟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一下,大多數的城市都是支持的。
4、重大疾病提取。重大疾病的醫療費用可不少,如果家裡面有人患有重大疾病的話,那麼在醫療費用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考慮提取公積金用來支付。現在在全國大部分城市,如果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按照相關規定,也是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的。
5、銷戶提取。如果個人公積金賬戶不再使用的話,可以將個人公積金賬戶銷戶了,而裡面的公積金余額就可以提取出來了。個人公積金賬戶銷戶的情況比較多,比如說離職、退休、移民等等,如果購房者滿足條件是可以申請銷戶提取公積金的。
法律依據:
《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7. 公積金貸款提取要留多少余額
只要不是退休或注銷賬戶提取的公積金,都不會一次性提取,一般個人公積金賬戶會保留一千元余額。
8. 公積金貸款需要多少余額
公積金貸款需要賬戶內有6個月及以上的連續繳納金額。比如公積金月繳納1000元,那麼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必須要有6000元,才符合公積金貸款的首要條件。公積金是一種住房儲蓄金,繳納公積金的職工在購房、裝修、建房的時候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月供方便又實惠。公積金賬戶余額與貸款額度有密切關系,通常賬戶余額越多,可申請貸款的額度就越高,比如購買新房,公積金貸款金額可以達到賬戶余額的20倍。購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金額可以達到賬戶余額的10倍,當然貸款額度並不是無限制,不同地區都有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最高限額,具體以當地政策為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9. 公積金裡面要留多少錢
法律分析:首次提取:只要你帳戶里的錢不超貸款數,公積金中心是需要留返200元。 如果是第一次提取的話,那麼至少要留200元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