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公積金貸款要帶什麼資料
辦公積金貸款要帶的資料具體如下:
1、借款人及參貸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貳』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叄』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
3、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2份;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原件2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於所購商品房或單位集資建房全部價款20%的首期付款發票復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於所購二手房全部價款40%的首期付款銀行憑條復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於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價款50%的資金證明復印件2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提供的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證明原件各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明細單各2份。
『肆』 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主要有:個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暫住證,若申請者是已婚人士,那夫妻雙方的身份證都需准備,以及雙方的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也得准備好。
除此之外,還有首付款收據、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好的購房合同、銀行流水等收入證明,以及社保繳納證明、納稅證明、公積金賬號和申請當月前6個月的繳存明細、銀行卡等等。
若貸款有找人做擔保,那擔保人的身份證和相關材料收入證明資料也需准備好。如果客戶不清楚具體需要准備哪些資料的話,其實可以主動打電話詢問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問清楚後再帶齊資料去網點領取貸款申請表進行填寫,然後將填好的表格連同資料一並提交上去,然後耐心等待審核就好了。
若審批通過,再在約定時間內前往網點簽訂貸款合同、辦理抵押手續,之後等待放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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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1、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購房首付款證明;收入證明;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2、要選擇好個人住房貸款種類。目前的貸款品種主要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三大類。公積金貸款利率最低,組合貸款其次,商業貸款利率最高。貸款時,買房人應注意,公積金貸款只貸給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且最高貸款額不能超過39萬元。
3、要盡量靈活歸還個人住房貸款。許多貸戶當初貸款時,由於對今後自己到底能掙多少錢心裡沒底,抱有多貸一點、貸期長一點的思想。幾年下來,隨著收入的增加,還貸能力有了較大增加,但貸款利息也增加了。因此,在能力許可的條件下,能提前還清貸款的應盡早還清,這樣,還可以到保險公司要求退還前期內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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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貸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第一頁及個人頁;
2、戶口簿的變更頁;
3、暫住證以及效居住證;
4、貸款人結婚的,還需要提供有效的結婚證;
5、個人收入證明;
6、大專學歷證明;
7、貸款人所在公司的職稱證;
8、自有產權房證明;
9、公租房證明、還貸證明等,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所有材料。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柒』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1、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七種資料:
(1)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2)借款人、配偶戶口本復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原件;
(4)借款人結婚證復印件;
(5)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信息備案摘要;
(6)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
(7)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二、公積金按月對沖剩餘部分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按月對沖剩餘部分可以提取。用戶辦理了公積金按月對沖業務,並不會影響用戶提取公積金。只要滿足公積金的提取條件,那麼用戶就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只不過余額提取完以後,用戶需要自己將錢存入房貸銀行卡中進行還款。
用戶辦理了公積金對沖業務,本身就需要用到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這時候沒有特殊情況是不建議用戶提取公積金的。
『捌』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玖』 公積金預約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