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房子想賣掉,對方需要貸款,請問怎麼辦理,我的房產證什麼時間才可以過戶給對方
一、屬於正常的房產買賣。賣家紅本(房產證)在手,買家需要銀行按揭的,現在多數都在採用這種方式,是常見的房地產買賣的一種。其中還包括:買家一次性付款,賣家按揭;賣家按揭,買家也需要按揭;業主紅本在手,買家一次性付款。
二、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買方交付定金,賣家可以將房產證交予買方,也可給房產證復印件;買家准備銀行貸款所需要的貸款手續,以及資金監管的首期款,3個工作日出貸款承諾函後方可去國土局過戶,等新的房產證出來後再做抵押手續。這個時間要30天左右都是正常的。
三、房產證在沒有辦理過戶之前拿去用一般是沒有太大風險的,如果能及時發現事情有問題,可以去找房管局採取補救措施的。但交付房主證前,自己留幾份復印件,同時,讓對方要寫收到條。
(1)賣房時買家要貸款怎麼過戶啊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Ⅱ 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現在大部分人都是貸款買房子的,對有一些來說,還房貸需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有的人買了房子還沒有還完貸款,就另有需求想買一個更大的房子。但是不知道這樣是否能夠過戶,那麼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現在大部分人都是 貸款買房 子的,對有一些來說,還房貸需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有的人買了房子還沒有還完貸款,就另有需求想買一個更大的房子。但是不知道這樣是否能夠過戶,那麼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可以,但是必須是以買賣的形式辦理。根據《城市 房地產轉讓 管理規定》,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2、簽訂合同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 成交價 格;
3、房管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4、房管部門核審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e.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 稅費 ;
5、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6、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 產權過戶 手續,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1、 轉按揭
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 二手房買賣 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 個人住房貸款 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賣家利用 銀行貸款 來繳清剩餘貸
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 房產 ,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據我所知這種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3、用買方的 首付款 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 二手房交易 中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以上就是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的全部內容,我們還是建議大家把貸款還清以後再轉讓房子,如果實在需要轉讓貸款未還清的房子,畢竟轉讓貸款未還清的房子會存在比較大的風險,所以大家可以在轉讓之前更律師聯系進行咨詢,他們會給您提供最利於的方案,避免在轉讓過程中受到損失。
Ⅲ 賣房子需過戶給買家,買家才能按揭付款給我,要怎麼交易
要求銀行放款的時候支付走受託支付就行,銀行一放款就直接轉給你。
Ⅳ 請問我要賣房,但對方要貸款,我該注意哪些事項
貸款買房程序:雙方簽訂買賣合同,買方給你定金,然後你們准備好相關資料去貸款銀行面簽。在過戶的時候買方支付首付給你,等房產證辦理下來變成買方的名字再遞交給貸款銀行,由於銀行之前是審核通過的了所以會看到房產證直接房款到你賬戶上。
注意事項:
一、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並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管方,確保交錢後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後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注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時間。買賣交易後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後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六、交房時的物業登記及相關水、電、有線電視、煤氣等等的過戶及房屋情況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後發現這些問題而產生付費上的扯皮應交稅費。
(4)賣房時買家要貸款怎麼過戶啊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就是以房屋抵押的形式向銀行貸款購買房屋,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其貸款買房流程也就是從事貸款買房這一系列活動的具體操作步驟。
二手房價格雖然較一手房低,但卻會出現較一手房更多的問題,二級市場自開放以來,買房者與賣房者心態一直不平穩,對市場價格拿不準,賣方總希望把自己的房與商品房比較,定價較高;買房者認為房改房是舊房,價格應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
1、交易雙方當事人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其成交價格時,房地產管理部門如果認為明顯低於市場價值,會委託具有一定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評估,並以評估的價格作為繳納稅費的依據。此外,交易雙方為確定合理的交易價格,也可以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以評估價作為交易價格的參考。
2、進行房地產保險時需要房地產評估,分為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後的損失價值或損失程度評估。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是評估有可能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的建築物的價值。
3、遇到征地和房屋拆遷時,要進行補償評估。
4、發生房地產糾紛時要進行房地產糾紛評估,可委託具有權威性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對糾紛案件中涉及的爭議房地產的價值、交易價格、造價、成本、租金、補償金額、賠償金額、評估結果等進行科學的鑒定,提出客觀、公正、合理的意見,為協議、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依據。
Ⅳ 賣二手房對方要貸款怎麼弄
賣二手房對方要貸款規避風險的辦法一般是這樣的:
1、中介要正規,可靠。不要省中介費而找個不正規的,以免聯合欺詐。
2、首付款要到帳。
3、銀行貸款手續同時辦理,才能辦理過戶。而且銀行貸款的收款人應是你本人,而非貸款買房人,以免拿到房,又拿到錢而不給。注意以上三個方面,一般就能有效的規避風險,以防上當受騙。
4、最後,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託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按評估程序對所委託評估房屋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管部門審批核准後,繳費取證,之後辦理抵押登記,到銀行支取貸款。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Ⅵ 房子賣了貸款怎麼處理
1.房貸轉按揭。將剩餘貸款債務轉給新的買房人,不過需要先徵得貸款銀行同意,賣房人向銀行申請變更借款人、借款期限等信息。2.用買家首付或全款還清貸款。如果買家首付金或者全款金足夠還清貸款,賣家可以申請用上述資金提前還貸。還沒還完貸款的房子進行交易還是有些風險的,所以在簽訂買賣的合同時,雙方應該提前溝通,這樣才可能減少並避免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Ⅶ 如果賣房,對方是貸款買,是先過戶還是先貸款
應該是先辦理貸款,之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二手房買賣流程:
是指房屋所有權人通過買賣、交換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轉移給他人的過程。二手房買賣又稱存量房買賣,是買方通過交付房款,賣方將房屋交付給買家,並辦理過戶登記的過程。
辦理流程:
1.購房資格核驗(住宅類)。
2.網簽合同。
3.地稅部門核定契稅。
4.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提交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網上簽約的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
5.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通過專有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託管憑證原件;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自行劃轉交易解散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原件。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7.房屋所有權證上的房屋登記表、房屋平面圖將產權人名字遮蓋復議買方人數+1份。
建議先辦理貸款再辦理過戶,因為辦理貸款時間花費時間長,且審核如果不通過就比較麻煩了。
因為在辦理二手房貸款時,需要銀行進行前置審批的,審批通過後才允許進行過戶
買賣二手房的具體過戶及辦理按揭貸款的流程如下:
1、第1日遞交材料,提出申請
買賣雙方帶齊相關材料,前往銀行。領取並填寫二手房個人借款申請表,填完後將所有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審閱。工作人員會就材料做出初步評估,給出大致貸款額度和年限。最後三方約定時間,由銀行聯系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前去驗房做評估。
2、第2-7日 評估
根據約定時間,房地產評估機構到房源處進行評估。完成後,評估機構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這一階段耗時會依據約定情況而定,一般3-5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納500元評估費。
3、第8-10日 銀行審批
銀行對貸款申請人的資質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銀行根據房屋評估價格,綜合貸款人的資質進行貸款額度、期限等方面的審批。審批過程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但民生銀行中關村支行與貸款審批部門在同一個寫字樓辦公,報批速度快,每單業務審批時間1-2天即可完成。
4、第11-33日 交首付,辦理過戶
審批通過後,買方向賣方支付房屋首付款。然後買賣雙方及銀行工作人員到房地產交易所,憑首付款證明、銀行出具的按揭申請審查承諾函等材料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過戶當天便可完成,買方再等待20個工作日左右可以領取房產證。
5、第34-35天 辦房產抵押登記、保險手續,銀行放貸
買方領到房產證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和保險,保險費2000元左右。然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銀行便向賣方賬戶存入房款,買方則開始依照合同按期償還本期。
貸款買二手房,需要先簽署買賣合同,再有買家憑合同和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銀行咨詢辦理貸款申請,得到銀行審核後同意放貸的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房產證,繳納稅費,再有買家憑自己名字新房產證,到銀行申請辦理貸款。
先貸款 後過戶,在辦理的過程中,會有一個資金監管戶,要求買房人先把首付資金存到這個監管戶中,以保證首付的真實性,然後等貸款批下來之後,去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接著辦理房屋的他項權利證,他權證下來後,銀行收到他權證,然後銀行把買房人申請的貸款發放,連同之前監管的首付款一同打給賣房人。然後就是還貸了。
貸款購買二手房,是先貸款後過戶,名義上是用別人的房本貸款,也可以說是房產抵押貸款。
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中約定買方通過二手房過戶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約定首付款及貸款的比例。在這個環節,買方一般應在現場看房的同時查驗賣方的《房屋產權證》,水電氣費記錄等憑證,時賣方會要求買方繳納一定的定金。
由於二手房的特殊性買方需要先找評估公司對所購房產進行評估。銀行會根據房屋交易價和評估價中較低者作為放貸的依據,需注意的是有些銀行會只接受指定評估公司的評估報告而有些銀行則沒有要求因此購房者在評估前要先咨詢貸款銀行。
二手房過戶按揭貸款申請條件: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借款人經濟收入證明或職業證明、借款人家庭戶口登記簿、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簽訂的明確共同還款責任的書面承諾。
買賣雙方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買賣契約及復印件、買賣雙方的身份證等資料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並帶舊土地證到土地局辦理二手房換證手續;帶上房產證、土地證、過戶收據經鑒證的買賣契約契稅等材料到房產局辦理二手房的抵押手續;銀行收到抵押證明後放款貸款發放完畢買方人向房管部門領取新的二手房房產證。
流程:前期看房簽合同等等------審批貸款-----貸款審批通過-----雙方赴房產交易中心審稅-----稅務審核通過----雙方交稅並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此時,一並辦理抵押登記)-------過戶後20天領取房產證及抵押證-----抵押證送銀行-----銀行在貸款合同約定期限內發放貸款。
審批貸款需要:
申請貸款應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件;
(2)借款人償還能力證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購(建造、大修)房合同、協議或(和)其他批准文件;
(4)首付款證明材料;
(5)貸款擔保材料;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必須先申請貸款,貸款審批通過以後再交易過戶。否則賣家不拿到錢肯賣房給你也是好事啊!
Ⅷ 賣房子對方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賣家賣房子對方貸款買房是比較普遍的做法,賣家不必驚慌,賣家可以約定收到首付後,再進行房子的過戶。如果買方貸款,需要找中介公司或專門的貸款公司進行辦理貸款手續,貸款要等買方產權過戶後由銀行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Ⅸ 賣二手房買方貸款賣方怎麼拿到錢
賣二手房買方如果是貸款的話會先辦理過戶,等到過戶房產證出來之後再拿去銀行做抵押貸款,等銀行貸款批下來之後就會直接打到賣方的銀行賬戶,具體步驟如下:
Ⅹ 如果賣房,對方是貸款買,是先過戶還是先貸款
買賣二手房一般流程都是買房先交上定金,然後去銀行進行貸款審批,銀行初審通過,放貸方面不存在問題之後,買主才會交首付,賣方將房產過戶給買方然後抵押給銀行,買賣雙方和銀行三方簽訂一項協議,貸款下來之後由銀行直接打給賣方。
這種交易情況流程下可以避免出現銀行不放款的情形。也不排除有特殊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批復的,這種情況下根據房屋買賣合同,房東有權收回房屋,然後將首付款歸還買方。當然過戶的費用可由買方承擔,因為這是因為他的原因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
(10)賣房時買家要貸款怎麼過戶啊擴展閱讀:
貸款購買二手房的順序是先貸款, 後過戶。 在辦理的過程中,會有一個資金監管戶,要求買房人先把首付資金存到這個監管戶中,以保證首付的真實性,然後等貸款批下來之後,去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接著辦理房屋的他項權利證。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
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
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