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8年河南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2018年河南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河南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6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全面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5〕79號)、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財教〔2017〕12號)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三局《關於印發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規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75號)、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國家開發銀行扶貧金融事業部區域開發局《關於印發2018年國家開發銀行經辦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6號)要求,現就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貸前准備工作
(一)開展貸款預申請工作
為提高貸款資格認定的准確性,減輕貸款辦理期間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認定申請貸款學生資格的工作壓力,我省全面開展高中預申請工作。請各市、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的通知》(教辦資助〔2018〕214號)要求認真做好這項工作,要留存高中報送至各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相關檔案材料。
(二)需求摸底和貸款額度上報
各縣級資助中心要根據預申請情況和歷年高校錄取情況,結合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人數,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學預測當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
6月15日由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計上報所轄縣(市、區)的《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預測表》(附件1)。省重點擴權縣(市)隨所在省轄市報送,省直管縣(市)單獨報送。
(三)做好合同電子化前期准備工作
2018年開始,在2017年我省全面進行助學貸款業務檔案電子化試點的基礎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全部採取電子化方式開展。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繼續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全面提升服務」的原則,按照「好事辦好、方便群眾、服務一線、防範風險」的要求,精心組織實施,推動電子文件管理與助學貸款業務深度融合;要組織安排所屬縣(市、區)相關設備的采購和安裝調試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公辦室《轉發關於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電子化全覆蓋工作的通知》》(教辦資助〔2018〕241號)文件,結合往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人數和場所情況配備外設,包括高拍儀、手寫板和雙面列印機;各省轄市要對所屬縣(市、區)的網路、設備等情況進行檢查,保證設備完好夠用,工作人員操作熟練。
(四)工作人員名單報送和動態口令牌領用
請各市縣於6月15日之前,填寫《市、縣兩級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人員名單》(附件2,excel格式)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時加入河南省助學貸款工作QQ群(52873665)。工作人員有變動的市、縣、區需填寫資助中心工作人員信息變更表(附件3),於6月15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資助中心公章)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各市、縣要依據貸款人數和已有動態口令牌數量等因素,提前做好動態口令牌申領工作,對於電子口令牌丟失、電子口令牌損壞的縣級資助中心,要填寫補領動態口令牌申請表(附件4)並上交至省資助中心。
(五)完成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錄入
為進一步加強縣資助中心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中增加了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縣級資助中心在系統中錄入了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請各縣級資助中心繼續做好數據錄入維護工作,於5月底前完成相關工作。貸款量較大的縣級資助中心,按文件要求推進貸款辦理向高中、鄉鎮下沉,以信息系統為媒介,實現「家門口辦貸款」。
(六)領取貸款合同
為保證受理工作順利開展,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印製了少量紙質合同以作備用。7月上旬,請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辦人持有效身份證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學貸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庫單》(附件5)到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
二、宣傳咨詢工作
各市、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宣傳條幅、宣傳欄、海報、展板、宣傳片、宣傳彩頁以及微信、電視、網路、廣播、報紙等多種途徑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工作。使學生和家長知曉國家有關政策和申辦流程、還款要求和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服務熱線95593。要設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咨詢熱線電話,保證在工作時間保持暢通,有專人值守。各市、縣、區要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系統里更新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
三、貸款申請受理及發放
(一)加強借款學生貸款資格審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困難學生資格的審核和認定工作,參照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辦法認定貸款學生資格,首貸學生占當年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比例應與本地當年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比例相當。不得將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資助范圍。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
從2017年開始,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對本專科生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研究生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12000元的,助學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據實綜合確定(貸款額度為100的倍數),為了加大對建檔立卡學生的幫扶力度,建檔立卡學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額貸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三)合理統籌安排,認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屬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請工作中應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制訂、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避免發生事件。對於辦事大廳面積狹小、樓層較高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早採取措施,合理調度安排工作。
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從7月1日起組織輔導學生訪問登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用戶注冊,填報貸款申請信息。若借款學生續貸聲明填寫不規范,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指導學生修改完善續貸聲明,並對學生重新提交的續貸聲明進行現場審核。7月15日起組織借款學生攜帶所需提供材料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貸款審查及合同簽訂事宜。按照「早入學、先辦理」的原則,建議在7月15日至8月10日期間主要受理在校大學生貸款申請,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貸款申請,錯峰處理,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做好不符合貸款條件學生和家長的解釋工作,保證貸款工作平穩開展。各省轄市要加強對所屬縣(市、區)的業務指導,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隨機檢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開展情況。
(四)加強監督檢查和媒體報導的處理工作。
貸款工作啟動前,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組成監督檢查組,對所轄縣(市、區)貸款政策宣傳情況、人員、辦公場所、辦公設備配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各項措施及時到位。貸款辦理高峰期,各市、縣資助中心主任要堅守工作崗位,並安排專人對本地區貸款工作情況進行實時監控,每天瀏覽省內和當地有較大影響的新聞媒體及網路,如發現有關本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難方面的報道,在第一時間快速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告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建立工作周報制度
7月15日-9月20日,各市、縣、區每周一要報送上周工作周報(附件6),簡報內容主要包括:各縣區工作人員配置情況、設備配備運行情況、業務受理進展情況、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各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告,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將對出現的問題,將集中解答並統一操作口徑,對好的做法予以推廣。
(六)收集錄入合同回執、整理審核貸款材料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要求,學生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高校要錄入回執。對於不及時錄入回執的高校,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時主動進行協調,對於10月10日仍不能錄入回執的學生將謝絕貸款。各市、縣、區要認真整理審核貸款合同檔案材料,10月20日至31日,省資助中心將會同國家開發銀行抽調人員組織召開合同審查會,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和檔案材料,予以退回補充材料或謝絕。11月5日至6日,製作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簽字蓋章後逐級上報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內提交數據)。
(七)風險補償金及貼息的資金劃撥
省級財政應承擔的貼息,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市級財政應承擔的貼息,由市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各省轄市於當年12月15日前將貼息足額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指定賬戶,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於當年12月20日前將省、省轄市應承擔的貼息劃撥至經辦的銀行。
省財政負擔的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下達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後直接撥付經辦的銀行;市級和縣級財政部門負擔的風險補償金,由財政部門下達至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各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於當年5月15日前逐級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財政直管縣直接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後於當年6月30日前統一撥付至經辦的銀行。
賬戶名: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賬 號:4101 0101 0100 0050 05
開戶行: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營業部
四、貸後管理工作
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貸後管理工作,6月底之前,提醒畢業學生辦理畢業確認、就學信息變更、還款計劃變更手續,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學生按時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視對學生追蹤聯絡、還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對逾期未還款的學生,發揮多方力量聯絡學生或家長,督促其及時償還本息。省教育廳將建立回收數據通報機制,通報當年本息回收情況。
(一)制定貸後管理實施細則。
市級統籌所轄縣區,實現貸後工作常態化、規范化、精細化,確保充足投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各級資助中心要結合當年本息回收預測情況,統籌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計劃,早准備、早著手,抓住關鍵時點,責任到人;加強貸後管理記錄和留痕工作,注重貸後管理檔案的歸集和留存。
(二)推動建立多級聯動的風險防控機制
各市、縣要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統籌協調作用,強化縣級學生資助中心的管理職能,積極構建「縣、鄉、村三級聯動風險防控機制」,通過建立「縣政府—鄉鎮政府—村(居)委會」、「縣級資助中心—高中—鄉鎮中心校」多級協同管理體系,推動鄉鎮政府、鄉鎮中心校、村(居)委會、高中等單位切實參與政策宣傳、誠信教育、學生聯絡和本息催收等工作,細化責任分工,豐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
(三)加強誠信教育與信用宣傳。
各市、縣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加大誠信教育的力度,要深入街道、村鎮宣傳政策、強調還款事項、知曉違約的法律責任和個人徵信影響,提高借款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感恩意識、守信意識。
五、高校要做好的相關工作
(一)建立工作聯系機制
各高校於6月15日之前,填寫《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聯系人員名單》(附件7,excel格式)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繼續做好誠信宣傳等教育工作。
高校要通過召開報告會、講座、座談會以及組織大型專題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誠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識宣傳,又要加強自立自強教育,不斷提高大學生的責任意識、感恩意識、守信意識、自強成才意識,幫助學生樹立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思想道德觀念。
(三)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工作。各高校要於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區域、聯系地址、聯系電話、收費賬戶等信息維護和確認工作,錄入並維護本校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准。如有關基本信息發生變化,高校應及時與省教育廳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聯系,說明情況並更正信息。
(四)組織做好在校生的續貸工作。高校要組織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續貸需求的學生,每年至少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2次,並完成個人信息的更新和維護,同時在暑期離校前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續貸聲明,認真總結陳述一年來的思想、學習進步情況,提交續貸申請;登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審查,確保續貸聲明內容客觀真實、積極向上。
(五)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回執錄入工作。高校經辦人要登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使用回執錄入模塊,及時錄入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回執。若借款學生的學號、院系和專業有誤,高校經辦人可以在錄入回執的過程中直接修改。
(六)做好已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退費工作。部分高校要求學生提前將學費和住宿費存入高校指定賬戶,對已繳納學費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高校要在學費和住宿費劃撥至高校賬戶60個工作日內,將學生已繳納的學費返還到學生手中。
(七)做好學籍異動學生的信息變更工作。高校要將借款學生升學、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等學籍異動情況及時告知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並提醒借款學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時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合同變更。
(八)組織畢業生完成畢業確認工作。借款學生畢業前,各高校要組織、督促學生完成畢業確認工作,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就業單位相關信息,並更新聯系方式。各高校應確保每一名借款學生離校前完成畢業確認,並加強抽查審核,提高畢業確認信息准確率。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相關工作的同時,按上述要求切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各項工作,省教育廳將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開展情況作為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實施。
聯 系 人:徐曉偉 聯系電話:0371-657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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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什麼是優良貸款努力實現優良貸款的基本工作規程是什麼
區分不良貸款與優良貸款的主要標準是:是否有預期損失
要實現優良貸款,最好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先對該客戶進行貸前了解和調查:了解其信用情況,信用情況是否良好,以前是否有不良記錄;調查其家庭百情況,包括資產、負債、人口等情況。
其次,貸時應向客戶要求其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確保度其貸款的真實性合法性,了解其用途,是否專有能力在貸款期限內是否按時償還利息,到期能否償還本金。
最後,貸後檢查,貸款形成後應及時了解客戶的資金運用屬情況,用途是否真實合法,將貸款風險點降至最低范圍內。
③ 什麼叫貸款政策,影響貸款政策的因素是什麼
貸款政策是指商業銀行指導和規范貸款業務、管理和控制貸款風險的各項方針措施和程序的總稱。而影響貸款政策的因素主要有6個方面的因素。
一、貸款政策的影響因素:商業銀行的管理者在制定該行的貸款管理政策時,一般要考慮以下因素:
1.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的財政、貨幣政策
2.銀行的資本金狀況
3.銀行負債結構
4.服務地區的經濟條件和經濟周期
5.銀行貸款人員的素質
二、貸款政策其基本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貸款業務發展戰略
1、銀行貸款政策首先應當明確銀行的發展戰略,包括開展業務應當遵循的原則、銀行希望開展業務的行業和區域、希望開展的業務品種和希望達到的業務開展的規模和速度。
2、在銀行的貸款政策文件中都開宗明義地指出,貸款業務的發展必須符合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並對銀行貸款業務開展的指導思想、發展領域等進行戰略性的規劃。
3、貸款業務發展戰略,首先應明確銀行開展貸款業務須遵循的基本方針。在明確了銀行貸款應遵循的經營方針的基礎上,還必須根據需要和可能,確定銀行貸款發展的范圍(包括行業、地域和業務品種)、速度和規模。
(二)貸款工作規程及許可權劃分
為了保證貸款業務操作過程的規范化,貸款政策必須明確規定貸款業務的工作規程。貸款工作規程是指貸款業務操作的規范。
1、貸款程序通常包含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貸前的推銷、調查及信用分析階段。這是貸款科學決策的基礎;
第二階段是銀行接受貸款申請以後的評估、審查及貸款發放階段。這是貸款的決策和具體發放階段,是整個貸款過程的關鍵;
第三階段是貸款發放以後的監督檢查、風險監測及貸款本息收回的階段。這一階段也是關繫到貸款能否及時、足值收回的重要環節
2、貸款的規模和比率控制
評判銀行貸款規模是否適度和結構是否合理,可以用一些指標來衡量。主要有:
1)貸款/存款比率。這一指標反映銀行資金運用於貸款的比重以及貸款能力的大小。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的這一比率不得超過75%。
2)貸款/資本比率。該比率反映銀行資本的盈利能力和銀行對貸款損失的承受能力。我國中央銀行根據《巴塞爾協議》規定的國際標准,確定商業銀行資本總額與加權風險資產之比不得低於8%,核心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
3)單個企業貸款比率。該比率是指銀行給最大一家客戶或最大十家客戶的貸款占銀行資本金的比率,它反映了銀行貸款的集中程度和風險狀況。我國中央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對最大客戶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金的15%,最大十家客戶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金的50%。
4)中長期貸款比率。這是銀行發放的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余額與一年期以上的各項存款余額的比率。它反映了銀行貸款總體的流動性情況,這一比率越高,流動性越差;反之,流動性越強。根據目前我國中央銀行的規定,這一比率必須低於120%。
3、貸款的種類及地區
貸款的種類及其構成,形成了銀行的貸款結構。而貸款結構對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銀行貸款政策必須對本行貸款種類及其結構作出明確的規定。
貸款地區是指銀行控制貸款業務的地域范圍。銀行貸款的地區與銀行的規模有關。大銀行因其分支機構眾多,在貸款政策中,一般不對貸款地區作出限制;中小銀行則往往將其貸款業務限制在銀行所在城市和地區,或該銀行的傳統服務地區 。
4、貸款的擔保
貸款政策中,應根據有關法律確定貸款的擔保政策。貸款擔保政策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擔保的方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有:保證人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留置以及定金;
2)規定抵押品的鑒定、評估方法和程序;
3)確定貸款與抵押品的價值的比率、貸款與質押品的比率;
4)確定擔保人的資格和還款的能力的評估方法與程序等等。
5、貸款定價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貸款的定價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銀行貸款政策應當進行明確的規定。
銀行貸款的價格一般包括貸款利率、貸款補償性余額(回存余額)和對某些貸款收取的費用(如承擔費等),因此,貸款定價已不僅僅是一個確定貸款利率的過程。
在貸款定價過程中,銀行必須考慮資金成本、貸款風險程度、貸款的期限、貸款管理費用、存款余額、還款方式、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資產收益率目標等多種因素。
6、貸款檔案管理政策
貸款檔案是銀行貸款管理過程的詳細記錄,體現銀行經營管理水平和信貸人員的素質,可反映貸款的質量,在一些情況下,甚至可以決定貸款的質量。一套完整的貸款檔案管理制度通常應包括以下內容:
1) 貸款檔案的結構及其應包括的文件;
2) 貸款檔案的保管責任人;
3) 明確貸款檔案的保管地點,對法律文件要單獨保管,應保存在防火、防水、防損的地方;
4)明確貸款檔案存檔、借閱和檢查制度。
7、貸款的日常管理和催收制度
貸款發放出去之後,貸款的日常管理對保證貸款的質量尤為重要,故應在貸款政策中加以規定。同時,銀行應制定有效的貸款回收催收制度。
8、不良貸款的管理
對不良貸款的管理是商業銀行貸款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貸款發放以後,如果在貸後檢查中發現不良貸款的預警信號,或在貸款質量評估中被列入關注級以下貸款,都應當引起充分的重視。
④ 個人貸款管理辦法是什麼
關於個人貸款的管理辦法,國家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八條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九條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第十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與調查 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第十六條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條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質押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 第三章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八條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第十九條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二十條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二十一條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貸款人應告知借款人。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應根據重大經濟形勢變化、違約率明顯上升等異常情況,對貸款審批環節進行評價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加強相關貸款的管理。 第四章協議與發放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 第二十八條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第五章支付管理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個人貸款資金應當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條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提出支付申請,並授權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 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 第三十二條貸款人受託支付完成後,應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貸款,經貸款人同意可以採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二)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三)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條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六章貸後管理 第三十五條個人貸款支付後,貸款人應採取有效方式對貸款資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擔保情況變化等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控分析,確保貸款資產安全。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應區分個人貸款的品種、對象、金額等,確定貸款檢查的相應方式、內容和頻度。貸款人內部審計等部門應對貸款檢查職能部門的工作質量進行抽查和評價。 第三十七條貸款人應定期跟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礎。 第三十八條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經貸款人同意,個人貸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內(含)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該貸款品種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第四十條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 對於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採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議重組。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監管措施: (一)貸款調查、審查未盡職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執行貸款面談、借款合同面簽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未公示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 第四十二條〖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辦法第四十一條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的; (二)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四)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貸款許可權審批貸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虛構情節獲得貸款的; (七)對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八)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以存單、國債或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金融產品作質押發放的個人貸款,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放的個人貸款,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用於生產性貸款等國家有專門政策規定的特殊類個人貸款,暫不執行本辦法。 信用卡透支,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十四條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申請個人貸款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按貸款用途適用相關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貸款人應依照本辦法制定個人貸款業務管理細則及操作規程。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⑤ 貸款業務員的工作內容
貸款業務員的工作內容一
1、拉客戶。通過各種各樣的展業方式挖掘潛在客戶,並與客戶保持密切溝通,摸清客戶的融資需求,主動為客戶提供融資方案。
2、受理貸款申請。對借款人進行貸前調查,看借款人的資料是否完整、真實。負責對審批後的信貸業務同客戶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3、簽訂合同。與借款人約定好貸款金額、期限、還款方式、利率等,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4、貸款發放。負責貸款的發放與收回並按期收回利息;
5、貸後管理。看看借款人的經營管理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現金流情況等等;
6、檔案管理。負責貸款風險分類的基礎工作以及相關信貸報表的統計分析和上報,按月收集和整理企業客戶財務報表和相關資料。
貸款業務員的工作內容二
1、根據工作實際,於每年初起草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安排意見。
2、按月認真做好分管工作的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安排。
3、按季做好存款工作的總結與分析,查晰問題,提出指導全轄存款工作的建議及措施。
4、根據本部各崗提供的業務分析材料,按季綜合起草信貸業務營運情況的分析報告。
5、負責起草本部半年度及年度工作總結。
6、組織抓好信貸工作。一是,做好信貸工作的組織推動;二是分析信貸工作的形勢,研究各時期、各階段的信貸工作措施;三是,推廣工作經驗,協調解決信貸工作中的問題。
7、負責抓好信用工程建設,建立並管理台賬,加強監管,抓好推動,完善檔案,通過有效組織,推動全轄的信用工程建設工作。
8、負責制訂關於信貸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不斷強化內控制度建設,規范信貸業務行為。
9、參與資金及計劃管理工作,配合經理加強資金管理,研究制訂年度及各階段的業務經營計劃。
10、按經理安排,配合信貸管理崗做好常規及臨時性的貸款檢查工作。
11、負責做好信貸工作的業務培訓及日常的業務指導。
12、負責本部日常考勤的登記與管理,掌握本部人員下鄉去向等情況。
13、負責落實上級安排的'各項綜合工作任務。
貸款業務員的工作內容三
1、貸款業務渠道建設與維護,提升市場佔有率,完成工作目標和計劃。
2、貸款渠道市場內的客戶拓展、宣傳公司貸款產品、搜集貸款需求信息;
3、收集、整理客戶資料和業務檔案,完成銷售業務指標;
4、執行銷售和市場推廣方案;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5、接受客戶咨詢、了解客戶的貸款要求,熟悉銀行相關個貸政策;
6、負責維護客戶,並為客戶提供優質的貸前、貸中及貸後服務;
7、與部門經理建立良好的工作溝通,及時反饋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貸款業務員的工作內容四
1) 開發市場,推廣信貸業務,擴大品牌影響力;
2) 配合完成客戶的申請分期工作,完成公司下達的業績標准;
3) 負責對客戶貸款購車的前期的引導與資料收集,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貸款服務前期工作(銀行分期方式、利率及服務流程等);
4) 負責客戶分期購車手續辦理和現場服務工作;
5) 熟悉相關單位的業務情況,掌握市場動態,熟知相關的業務流程和取費標准。
⑥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有效防範風險,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提升信貸資產管理的精細化水平,構建和諧信貸文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在綜合借鑒和吸納國內外個貸業務先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起草制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八條 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第十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第十五條 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第十六條 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
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八條 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二十一條 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貸款人應告知借款人。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應根據重大經濟形勢變化、違約率明顯上升等異常情況,對貸款審批環節進行評價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加強相關貸款的管理。
第四章 協議與發放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第五章 支付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 個人貸款資金應當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條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提出支付申請,並授權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
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受託支付完成後,應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貸款,經貸款人同意可以採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二)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三)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六章 貸後管理
第三十五條 個人貸款支付後,貸款人應採取有效方式對貸款資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擔保情況變化等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控分析,確保貸款資產安全。
第三十六條 貸款人應區分個人貸款的品種、對象、金額等,確定貸款檢查的相應方式、內容和頻度。貸款人內部審計等部門應對貸款檢查職能部門的工作質量進行抽查和評價。
第三十七條 貸款人應定期跟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礎。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經貸款人同意,個人貸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內(含)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該貸款品種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第四十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
對於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採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議重組。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監管措施:
(一)貸款調查、審查未盡職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執行貸款面談、借款合同面簽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未公示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
第四十二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辦法第四十一條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的;
(二)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四)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貸款許可權審批貸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虛構情節獲得貸款的;
(七)對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八)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以存單、國債或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金融產品作發放的個人貸款,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放的個人貸款,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用於生產性貸款等國家有專門政策規定的特殊類個人貸款,暫不執行本辦法。
信用卡透支,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申請個人貸款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按貸款用途適用相關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貸款人應依照本辦法制定個人貸款業務管理細則及操作規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⑦ 教育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做好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負責的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批轉的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國辦發〔1999〕58號)和中國工商銀行制定的《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試行辦法》(以下簡稱工商銀行試行辦法),制定本操作規程。第二條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執行,教育部設立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為全國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以下簡稱:部際協調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全面管理中央部委所屬高校(以下簡稱: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的工作加以指導。學校指定專門機構管理本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第三條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制定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批、發放和回收等項工作。第四條國家助學貸款的目的是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基本生活費,以完成學業。第五條本操作規程中所指借款人是指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貸款人是指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工商銀行分支機構。第二章貸款對象和條件第六條貸款對象為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第七條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學習成績較好;
(四)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五)誠實守信;
(六)符合《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三章貸款計劃的確定第八條學校於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據學生的貸款申請,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包括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和所佔在校生比例,計劃貸款額度等內容)報送管理中心。第九條管理中心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審核匯總後,根據部際協調組確定的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指導性計劃及財政部核定的年度貼息經費,按照各學校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學校的貸款額度,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達給各學校,同時抄送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第十條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根據年度貸款控制總額和各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將貸款控制總額於十月十日前分解下達到相關分行。第十一條各學校收到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通知後,於十月十日開始與經辦銀行辦理具體貸款事宜。第四章學生貸款金額的核定第十二條學生貸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學生貸款金額=所在學校收取的學費+所在城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個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會等其他方面資助的收入)。第十三條各學校根據管理中心下達的貸款額度控制學校貸款規模,核定每個學生的年度借款金額。第十四條經辦銀行負責最後確定國家助學貸款對學生的實際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第五章貸款申請第十五條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申請一次國家助學貸款,並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第十六條借款學生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等有關材料,並如實填寫。第十七條借款學生須如實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借款的證明)。
(二)提供家庭有關人員收入證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證明材料。
(三)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六章貸款的審批與發放第十八條學校負責根據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和年度貸款額度對借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第十九條學校在收到借款學生的借款申請後,應按有關規定對申請書內容及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查;在初審合格的學生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並編制《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留存,一份交經辦銀行)。第二十條學校在收到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助學貸款分配額度通知後,應及時將下列有關材料匯總後交經辦銀行: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
(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三)經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⑧ 貸款業務員的工作計劃
信貸業務又稱為信貸資產或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資產業務,通過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後獲得利潤,所以信貸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贏利手段。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貸款業務員的工作計劃,歡迎大家的閱讀。
*年的下半年開始,在受到金融風暴的影響銀行的信貸業務量有所下降。既然經濟問題已經是事實,我銀行也會做出相應的對策以促進信貸業務。新一年為加強我社信貸管理,提高信貸工作質量,樹立風險、責任意識,做到職責分明,有序地開展信貸工作,促進我社信貸工作規范、穩健地發展,全面地完成信貸工作任務目標,現對公司業務部20**年銀行信貸工作計劃:
一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隊伍素質
在新的一年裡,從以內控防範優先,加強制度落實的角度加強客戶經理隊伍建設。20**年,著重抓好一線信貸人員的培訓,銀行工作計劃在第一季度以金融法規、各項制度、經營理念和信貸業務規范化操作程序及要求等內容為重點進行普及培訓,在較短時間內培養造就一批政治過硬、品質優良、業務素質高、能適應改革步伐的員工隊伍。定期組織學習金融方針政策和上級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素質,增強依法合規經營的自覺性。同時對貸款五級分類等新業務進行專項培訓。
二是加強信貸管理,規范業務操作,提高信貸資產質量
在確保新增貸款質量上,一是加強對各社及信貸員貸款許可權的管理,嚴禁各社及信貸人員發放超許可權貸款。二是加大對跨區貸款、人情貸款、壘大戶貸款等違章貸款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處罰一起。三是認真開展貸前調查,准確預測貸戶收益,確保貸款按期收回。四是嚴格執行大額貸款管理制度。五是嚴把貸款審批關,嚴格審查貸款投向是否合法、期限是否合理、利率是否正確、第一責任人是否明確、抵押物是否真實、合法,擔保人是否具備擔保實力、貸款檔案是否齊全等,通過以上措施,確保信貸資產質量逐年提高。六是全面進行信貸檔案統一模式、規范化、標准化管理,實行專櫃歸檔、專人保管,並建立調用登記制度,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人員調離或換片,貸款檔案應辦理移交手續,由交出人、接交人及監交人共同在移交清單上簽字,促進全轄信用社的信貸檔案管理工作提檔升級。
三是加大金融新產品的營銷力度
近年來,我社加大信貸產品的創新力度,貸款品種不斷增加,信貸服務水平明顯提高。但在貸款還款方式和貸款期限的確定上還存在一些不足,為此省聯社於20**年11月14日印發了《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貸款分期還款暫行辦法》。為滿足貸款客戶的不同需求,緩解集中還貸壓力,進一步提高信貸管理水平,防範信貸風險,公司業務部將於20**年在信貸管理中引入貸款分期還款,以完善信貸服務功能的需要,杜絕部分客戶對信貸資金長期佔用,風險持續積累、暴露滯後,加大信貸風險的後果。
四是加大信貸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
首先要落實三查制度,對銀行員工素質加以培訓,使每個銀行員工工作計劃詳細的基礎上並按正確的思路做事。堅持做到防範貸款風險在先,發放貸款在後,每筆貸款都堅持按三查的內容、要求、程序認真進行調查、審查和檢查,並填寫三查記錄簿,嚴格考核。報聯社審批的貸款都必須有信貸人員的調查報告和信用社的會辦記錄,都必須換人審查。其次要落實審貸分離制度,貸款發放實行審貸分離和分級審批的管理制度,各基層信用社貸款必須經審貸小組集體會辦審批,大額貸款報聯社審貸委員會會辦審批,並且規定基層信用社發放貸款不論金額大小,每筆貸款都必須經主持工作的主任審查、登記、簽字後才能發放,堅決杜絕信貸員一手清放貸。第三要加大違規違紀行為的懲處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規人員,對因違紀違規等原因造成不良貸款的責任人實行在崗清收、下崗清收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由責任人承擔貸款賠償責任。
五是明確信貸投放重點,不斷優化信貸結構
20**年我部將按照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明確信貸投向。一是提高抵押和貸款比重,降低風險資產。城區社在發放貸款時,應多辦理抵押、貸款,少發放保證擔保貸款,以優化信貸結構,降低風險資產,要大力發放房地產抵押貸款,提高抵押貸款佔比。要合理調整貸款擔保方式,對新增城區居民、個體戶貸款,要最大限度地辦理門市房抵押貸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城區社原則上不辦理聯戶聯保貸款,堅決杜絕壘大戶貸款和頂冒名貸款。二是加大對農業龍頭企業、特色農產品基地、擔保公司擔保貸款的支持力度。要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特別是對產權明晰、信譽度高、行業和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發展前景看好的中小企業,要給予重點支持。
六是持續做好五級分類,確保分類結果准確無誤
自20**年以來,我社全面推行了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工作,基本達到了科學計量風險、摸清風險底數、加強信貸管理的效果。但在實際工作中各社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對風險分類的重要性、艱巨性認識不足;二是人員素質不匹配,距離准確運用風險分類的方式方法識別、防範和控制信貸風險還存在較大差距;三是風險分類基礎性工作不牢固,風險分類制度不健全,分類程序和認定組織欠規范;四是風險管理能力不強,未能緊密結合信貸資產不同的'風險類別及特點,採取有針對性的強化管理措施等。對於上述問題,20**年我部將進一步強化風險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措施,將風險分類作為強化信貸管理、健全風險防範長效機制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好,抓出成效。
XXX年,是我公司業務發展承前啟後的關鍵年,也是進一步開拓市場、聚集客戶的奠基之年,更是提升服務質量,樹立企業形象,創立自身品牌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項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全公司上下要團結一致,開拓進取,優化服務,強化監管,為實現公司穩健拓展,更好地服務於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打牢基礎。
一、指導思想
XXX年度,公司發展要在省、市金融辦的領導下,在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在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切實以《XXX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擴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XX省小額貸款公司暫行辦法》規定為切入點,規范管理,加強監督。要以公司各制度規范為標准,認真履職,按章操作,認真做好貸前調查、貸款審批、貸後管理、資金監管、風險防範等各環節工作,並嚴格按員工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強化員工服務水平和業務技能的提升,努力實現公司穩步、健康和可持續發展。XXX年度,公司擬向中小企業、微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城鎮居民及三農行業等累計發放貸款筆,萬元,年末貸款余額達到萬元,全力確保全年貸款在資產質量分類上均處於正常水平,且年內不發生差錯及案件事故。
二、具體工作
(一)做細工作,促進信貸業務健康發展
一是各信貸業務人員要進一步收集整理國家、省、市信貸政策、制度、辦法及行業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信貸人員業務培訓,切實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擬定年度信貸業務發展規劃,真正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二是要認真做好貸款業務發展市場調查,切實結合公司業務開展,進一步開拓和細分信貸市場,逐漸培育公司優質客戶群,不斷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三是做好信貸資金的經營管理和分配調劑,隨時把握公司貸款投向和投量,以此提高優質貸款佔比,並及時催收到期、逾期貸款本息,從而促進貸款質量的進一步提升。四是嚴格按照公司信貸管理制度要求,做好貸款調查、發放、貸後管理、回收等工作,為努力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做細做實工作。五是切實按要求建立好貸後管理台帳,做好貸款信息統計,以此建立貸款及貸款客戶資料分類管理制度,實現貸款業務檔案管理規范化。六是認真做好貸款客戶信用等級評定和授權額度的資料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並進一步加強與風控、財務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做好不良貸款和應收未收利息的清收工作,為防範貸款風險創造條件,以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強化監管,努力降低貸款風險
一是要以強化監管為目標,不斷細化貸款風險管理辦法、風險評價標准、風險評估等制度和細則,全力做好貸款風險評審和貸審會日常工作。二是要以降低貸款風險為根本,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公司貸款發放的調查、審查、風險預測、貸款風險分類認定、風險評價、防止風險的措施、貸後監管、貸款代償管理、公司資產質量的檢測、不良貸款壓縮目標等考核辦法,真正做到項目細化,指標量化,考核有依據。三是要以跟蹤檢查為重點,適時監督檢查貸後業務管理工作執行情況,並根據監督檢查情況撰寫檢查報告,隨時向公司報告風險管理情況,以及時完善工作中的漏洞,並適時提出整改措施。四是要以整體聯動為要求,監督並協助信貸、財務等部門加大不良貸款的清收力度,並詳細擬定風險控制方案,定期報送風險監測報告,以規范貸款業務操作規程,逐步健全貸款風險評價體系,促進風險管理不斷科學化,為實現公司資產保質增質保駕護航。
(三)加強監督,實現財務管理規范化
一是各財會人員要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認真履職盡責,嚴格執行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相關職責。二是要進一步結合公司財務工作實際,探索建立更加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為做好公司財務計劃、組織和控制工作,更好地協調處理對內對外經濟活動創造條件。三是要根據公司年度發展規劃,制定經營計劃,編制財務預算,以期及時、准確、完整地反映公司資產狀況和經營情況。四是要積極主動地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切實加強資金管理,測評預警財務風險,優化資產配置,並嚴格執行國家財稅政策和企業資產管理等制度,加強公司財務內部審計,促進財務管理規范化。五是嚴格程序和規程辦理財務收支,依法繳納國家稅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表,並配合信貸部門做好貸款的收貸收息工作。
(四)加強管理,不斷提高員工凝聚力和戰鬥力
一是要以公司辦公室為監督主體,加強企業員工的日常管理,促進公司行政、人事及員工行為守則落到實處,切實做好公司後勤保障工作。二是要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各崗位工作實際等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合理配置人力資源,並制定員工績效考核辦法,凝聚員工合力,調動工作積極性,為促進公司利益最大化,提供人力支持。三是加強對外宣傳工作力度,並詳細制定企業形象推廣計劃,定向推介公司產品及服務,提升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認知度,為企業發展創造條件。四是嚴格按要求做好員工考勤、會議組織、公司財產登記、印章管理、信貸業務檔案管理等工作。五是搞好對內對外銜接和協調工作,促進公司運轉及時高效。五是要搞好企業文化建設,逐步培育、完善具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進一步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總體要求
一是各部門要以年度工作目標和計劃統攬全局,進一步細化工作,分解任務確定指標,落實責任。二是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大培訓力度,讓本部門員工進一步加強學習,熟悉政策,不斷增強和樹立服務借款人的意識和本領。三是各部門員工要切實按公司制度規定在崗在位,規范言行,確保工作推進有力。四是對目標任務完成較好的部門或個人,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工作不力,完成任務滯後,影響工作大局的,將嚴格按制度規定逗硬懲處。
⑨ 貸款公司崗位職責
貸款公司崗位職責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崗位職責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崗位職責是指一個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職責是職務與責任的統一,由授權范圍和相應的責任兩部分組成。你所接觸過的崗位職責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貸款公司崗位職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主持公司的日常全面工作。
2、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3、主持制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主持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主持制定公司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提議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聘任或解聘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7、主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組織考核員工績效。
9、受董事長委託,代表公司對外簽定協議、合同。
10、做好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責描述:
1、根據集團目標和戰略決策,協助總經理負責小貸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制定和實施公司年度經營工作計劃,為臨港集團旗下的產業園區、科創企業、小微企業、以及「三農」企業提供小額融資服務;
3、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做好公司內部組織架構和員工隊伍建設;
4、做好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有效制定信貸業務風險策略和管控措施;
5、重視公司社會信譽和形象,對客戶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6、嚴格按照董事會授權范圍行使工作職責,公司重大業務工作和階段性經營計劃調整及時向總經理、集團和董事會報告。
任職要求:
1、全日制985、211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金融及相關專業優先;
2、10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信貸業務中高層管理經驗;
3、精通信貸管理業務,熟悉中小企業貸款管理以及金融業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崗位職責:
1.統籌分公司的運營和管理;
2.承擔總部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負責分公司公司業務工作的開展、產品市場分析、策劃;
3.統籌市場營銷和新業務拓展等工作,保證業績的完成;並為結果負責;
4.搭建及培養各部門團隊;
5.營造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
6.統計、分析及向總部匯報所屬機構經營情況;
7.傳達和宣貫總部經營方針、政策、制度;
8.負責公司企業文化傳導及品牌落地。
任職要求:
1、經濟、金融、財務等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具有10年以上金融行業工作經驗,其中5年以上中高層貸款管理或風險管理崗位工作經驗;
3、精通銀行貸款、保理、過橋等業務,有較成熟的項目實操經驗;
4、深厚的行業與公司研究能力,敏銳快捷的市場反應能力和較強的風險控制意識,熟知並能嚴格遵循國家金融政策、法規、監管制度,熟悉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產品和本地市場情況;
5、具有突出的市場營銷能力溝通能力,擁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善於進行資源整合
總經理崗位職責
1、在董事會領導下,貫徹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領導、管理本公司全面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本公司年度、季度總體經營規劃,制定信貸業務發展策略、措施,並安排組織實施;
3、負責公司年度、季度財務預算決算及相關重大財務費用開支計劃的審批;
4、負責安排行政/財務、業務副總經理工作,明確其職責、許可權、並監督、檢查、 管理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5、組織協調各部門工作,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提出決策性意見;
6、負責上報材料總結、報告的政策性把關審核及上下行文的簽發。主持向有關 部門、機構匯報工作;
7、負責制訂本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戰略方針。
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
2、組織、監督公司各項規劃和計劃的實施
3、負責將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4、組織編制年度營銷計劃及營銷費用、內部利潤指標等計劃
5、負責指導公司人才隊伍的建設工作,向總經理推薦合適各個重要崗位的人選
6、負責協調各部門、財會、行政及客戶、供應商等工作的協作關系
7、對各部門的工作負領導責任,協調各部門的內部業務
8、負責推進企業文化的建設工作,開展企業形象宣傳活動
9、在總經理缺席時,受託代行總經理職務。
10、總經理臨時授權的其他工作
11、負責各部門特定范圍的管理職能,參加公司管理與營銷會議, 發表工作 意見和行使表決權;
風險管理部崗位職責
1、制定呆滯貸款、呆帳貸款、已核銷呆帳、債權懸空的應收帳款的清收計劃。
2、擬定保全風險資產的措施及辦法,並監督實施。
3、組織清收呆滯貸款、呆帳貸款、已核銷呆帳,盤活資金存量。
4、對造成風險資產的原因進行准確、全面、合理分析,並將分析結果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
5、對資產的風險情況進行預測。
6、定期向部門經理匯報風險資產管理情況。
7、極積幫助落聘員工端正工作態度,加強業務學習,早日實現再次聘用。
信貸部崗位職責
一、根據工作實際,於每年初起草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安排意見。
二、按月認真做好分管工作的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安排。
三、按季做好存款工作的總結與分析,查晰問題,提出指導全轄存款工作的建議及措施。
四、根據本部各崗提供的業務分析材料,按季綜合起草信貸業務營運情況的分析報告。
五、負責起草本部半年度及年度工作總結。
六、組織抓好信貸工作。一是,做好信貸工作的'組織推動;二是分析信貸工作的形勢,研究各時期、各階段的信貸工作措施;三是,推廣工作經驗,協調解決信貸工作中的問題。
七、負責抓好信用工程建設,建立並管理台賬,加強監管,抓好推動,完善檔案,通過有效組織,推動全轄的信用工程建設工作。
八、負責制訂關於信貸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不斷強化內控制度建設,規范信貸業務行為。
九、參與資金及計劃管理工作,配合經理加強資金管理,研究制訂年度及各階段的業務經營計劃。
十、按經理安排,配合信貸管理崗做好常規及臨時性的貸款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做好信貸工作的業務培訓及日常的業務指導。
十二、負責本部日常考勤的登記與管理,掌握本部人員下鄉去向等情況。
十三、負責落實上級安排的各項綜合工作任務。
人力資源部崗位職責
1、負責擬定本部門各項工作標准和管理制度,報上級領導會議研究後,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公司員工的聘任、安置、考核、辭退、勞動合同的簽訂及解除、獎勵、處罰、退休、借調、停薪留職等工作。並審核相關資料,報經理或公司領導簽發轉發通知和文件。
3、根據公司的用人需求組織擬定人才引進及培訓計劃。編制公司薪酬、福利、人力資源配置、勞動保護計劃。合理使用工資總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離、退休、內退人員的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結果的計算及分配和公司人力資源部日常事務。
5、協助經理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評聘考核工作。
6、指導各基層單位的用工管理及內部分配再分配工作,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聯系。 、
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1、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准。
3、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5、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6、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會計崗位職責
1、 認真學習理論,努力鑽研業務,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
2、 嚴格執行國家會計法規和會計主管部門制定的各項制度,做好財務核算、監督、統計工作。
3、 負責編制公司每年的支出預算和年終決算,分清資金渠道、監督資金的合理使用。
4、 嚴格執行財經制度,掌握和控制公司各項費用、開支范圍及標准。
5、 按照財務制度要求,認真做好報帳、記帳、算帳工作。記帳要及時、准確,盡量做到當日完成。
6、 按財務制度認真審核、報銷各項資金使用票據。
1、認真執行公司董事會、公司工作會和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決議及決定。
2、執行總經理的指令,協助總經理的工作,實行分工負責的原則,對各自分管的工作負責。
3、根據總經理的授權,行使總經理分配的工作職責,並對總經理負責;貫徹和執行公司的 方針和目標。
4、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的年度計劃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新形勢,提請修改變更不適用的規章制度,直接負責分管部門的改革整頓方案的制訂,對分管部門的功過負領導責任。制止有損公司聲譽、利益的行為。
5、負責公司的投資和小額貸款的營銷、前期調查報告,審核、發放、催繳等工作並做好檔案歸檔管理。
6、參與研究制訂公司的發展計劃、決策。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董事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4.擬訂公司內部機構設置方案,董事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和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和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管理制度,組織對員工的考核評議,並決定薪酬獎懲、升降級。
8.管理、防範、消除經營風險和其他相關風險,保證業務高質量。
9.聘請律師、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師擔任公司的法律和財務顧問。
10.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貸款業務運行情況和財務收支狀況。
11.著力打造高素質、守法紀、重道德的經營管理班子和業務團隊。
12.公司章程規定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協助總經理管理公司相關日常事務。
2.分管貸款業務部和風險管理部工作。負責貸款業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訂和完善。
3.協助總經理制訂和完善貸款審批制度,對參與審批的貸款業務負責。
4.負責貸款業務的營銷管理和收貸收息管理工作。
5.負責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貸款操作,防範貸款風險;
2、認真進行貸前調查,深入貸款客戶,准確了解其生產經營情況,確保貸前調查的真實性,為貸款審批提供准確的依據;
3、整理貸款資料,認真簽訂借款合同;
4、信貸員內勤根據貸款合同信息及時准確地建立貸款台賬;
5、按時進行貸款本息催收,對(逾)期貸款及時發送《到(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以保證訴訟時效的連續性;
6、交叉進行貸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並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努力防範貸款風險;
7、信貸員內勤對本息結清的貸款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8、信貸員內勤及時准確完整地編報各類信貸報表;
9、完成經理交辦的其他事項。
1、負責市場開發、客戶維護和銷售管理等工作;
2、負責年度銷售的預測,目標的制定及分解;
3、確定銷售部門目標體系和銷售配額;
4、制定銷售計劃和銷售預算;
5、負責銷售渠道和客戶的管理。
職責描述:
1、根據業務需要按時產出分析報表
2、協助完成風險規則的系統部署、測試
3、負責項目的需求調研、數據挖掘模型、評分卡模型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統計學、數學、金融工程、物理學專業優先
2、1年及以上銀行、小貸、互聯網金融等風險政策分析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熟悉小額消費信貸、信用卡風險和信貸管理等相關內容,熟悉信貸業務風控流程
4、熟悉數據分析與數據挖掘理論,熟練使用sas、sql、spss等進行數據分析工作
5、具備良好的表達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數據分析、政策編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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