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扶貧小額貸款
扶貧小額貸款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申報條件:生產及經營地位於區內,年齡在18至60周歲,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有技能素質、具備一定還款能力、講信用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2、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扶貧產業規劃、扶貧開發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2)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市場潛力大,且能帶動當地相關產業發展,扶持效果得到貧困戶認可;
(3)具有較強的扶貧輻射帶動作用,能直接安排貧困農戶子女務工就業,直接或間接增加農村貧困人口收入,並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幫扶脫貧協議。
(二)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項目,主要包括農、林、牧、漁及現代服務業等方面。
(三)貸款額度:建檔立卡貧困戶單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擔保方式:貧困戶申請扶貧小額貸款原則上實行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方式,經銀行機構調查認定借款人確實預期風險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應抵押擔保物或擔保人;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以抵押或保證擔保方式為主。
(五)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合理確定,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六)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採用一次性還本或分期還本方式。
(七)貸款利率:執行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
(八)貸款貼息:對貧困戶、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區財政按基準利率全額貼息。
❷ 銀保監會馮燕:五個方面助力普惠金融體系建設
8月5日,以「智普惠享金融」為主題的首屆「中國普惠金融創新發展峰會」在人民日報社舉行。峰會發布了《中國普惠金融創新報告(2018)》,並揭曉了中國普惠金融典型案例。
會上,中國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馮燕總結了近幾年中國普惠金融發展的成效,分享了推進普惠金融體系建設中獲得的經驗。同時,她提出了中國普惠金融發展所面臨的挑戰和下一步的工作任務。
近幾年取得的成效:銀行業網點鄉鎮覆蓋率達到96%
馮燕指出,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取得了較大成效,普惠金融覆蓋面不斷擴大,小微企業 貸款 獲得性不斷提升,三農金融支持力度不斷增強。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鄉鎮一級銀行物理網點和保險服務覆蓋面逐步擴大。截至2017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有營業性網點22.8萬個,銀行業網點鄉鎮覆蓋率達到96%,多數的省份實現了「鄉鄉有機構」,農業保險鄉村服務網點達到36.4萬個,網點鄉鎮覆蓋率達到了95%,村級覆蓋率超過了50%。
二是城市社區和行政村基礎金融服務覆蓋面在不斷地擴大。截至2017年末,全國共有ATM機96萬台,POS機3119萬台,分別較2013年末增長85%和193%,全國基礎金融服務已經覆蓋了53萬個行政村,行政村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率約為96%,較2013年末上升了13.6個百分點。
三是小微企業貸款的可獲得性不斷提升,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達到了30.74萬億元,較2013年末增長了73.1%,增長的幅度還是相當大的,為1521萬戶小微企業提供了金融服務,較2013年末增長了21.7%,覆蓋了全國約20%的小微企業。
四是「三農」領域金融支持力度不斷加大,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涉農貸款余額達到30.95萬億元,較2013年末增長了48.2%,其中農戶貸款余額8.11萬億元,較2013年末增長6.5%。五是扶貧小額信貸發展迅速,剛才扶貧辦的吳華司長專門介紹了扶貧小額信貸的產品。這個產品的推動一直是銀保監會負責牽頭推動的,為緩解一些建檔立卡貧困戶融資需求,推動他們再生產、再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截至2017年末,扶貧小額信貸余額2496.96億元,較上年增幅達到50.57%,戶均貸款4.11萬。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607.44萬戶,佔全國建檔立卡貧困戶的25.81%,這個數據也是非常了不起的,基本佔到了1/4。
推進普惠金融工作的經驗 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
馮燕表示,在推進普惠金融工作中要充分發揮中國的制度優勢和組織優勢,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注重政府的引導和市場的主導,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
一是充分發揮中國的制度優勢和組織優勢。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強化頂層設計,引導市場資源投向重點領域和服務不平衡、不充分的領域,同時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優勢,實現基層黨組織與基層金融機構在人員、信息、風控等方面的有效對接,加強社會治理和金融服務的融合,這是我們常提到的基層黨組織和基層金融機構「雙基聯動」。
二是始終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圍繞提升金融服務覆蓋面可得性和滿意度的總體目標,著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求,著眼於金融服務空白和不足的地區、人群,在融資、儲蓄、支付、保險等不同業務領域確定具體的目標,明確分工責任,抓好督導落實,強化督察問效。
三是始終注重政府的引導和市場的主導,政府層面著力完善法律框架,監管體制及金融基礎設施,創造有利於普惠金融發展的政治生態環境,及時糾正市場失靈和激勵扭曲,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保護市場創新驅動力,構建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商業可持續發展模式。
四是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延伸服務半徑,擴大服務覆蓋,實現目標客戶的精準識別、精細管理、精確服務,降低服務門檻和服務成本,緩解普惠金融突出存在的信用、信息和動力問題。
五是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改進由於信用、信息、立法、監管等基礎薄弱引起的金融服務不足和不當的問題,彌補當前制約普惠金融發展的制度短板和監管短板。
六是學習借鑒和經驗輸出並重。在發展中國普惠金融過程中,一方面非常注重與普惠金融全球合作夥伴組織等國際組織的交流學習。另一方面,也更注重中國經驗的宣傳、推廣和輸出。
普惠金融面臨的挑戰:金融服務基礎設施不配套
馮燕指出,中國的普惠金融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當前發展還是面臨很多挑戰,突出表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金融服務「有沒有」的問題。目前金融資源的配置仍然不平衡、不充分,部分領域仍然沒有解決金融服務「有沒有」的問題。
二是金融服務「好不好」的問題。金融服務在價格、服務效率、風險防控方面仍然質量不高,金融服務「好不好」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
三是商業可不可以持續。由於成本高、風險大,成本收益不對等,普惠金融發展商業可持續方面也面臨著挑戰。
四是金融服務基礎設施不配套。部分新型機構和新型業務也面臨著監管法律缺失的問題。信用信息 共享 覆蓋的范圍、互聯互通仍然不足,風險分擔機制發揮作用還不充分。
五是金融消費者的知識和素養難以適應快速發展的金融業態。
五個方面助力普惠金融體系建設
馮燕表示,我國普惠金融體系建設下一步工作任務將圍繞優化供給,創新產品服務,強化政策環境支撐,加強風險防範和監管,完善消費者教育保護體系等五個方面展開。
一是優化供給體系。構建競爭性的普惠金融供給格局。要強化內部體制機制改革,打造適合普惠業務的專業化機制,激發銀行業機構的內部改革紅利。引導地方性金融機構進一步聚焦基層,回歸本源。
二是創新產品服務體系。強化需求導向的產品服務創新,突出服務的適當性和需求的匹配性。用好數字普惠金融工具,降低獲客、服務成本,提升目標客戶精準識別、畫像的准確度,完善風險管理體系。
三是強化政策環境支撐體系。加快推動相關領域的立法,補齊制度的短板。強化監管激勵約束,完善差別化的考核評價機制。增強貨幣、財稅政策的激勵促進作用,推動各方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進信用體系和信用平台建設,深化「銀稅互動」和「銀商合作」。
四是健全風險防範和監管體系。強化金融機構風險防範的主體責任。完善普惠金融監管工具箱,提升監管科技水平。加大中央和地方之間、監管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力度。及時打擊非法行為,運用監管利劍,糾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五是完善消費者教育保護體系。加強信息披露和市場透明度建設。強化融資主體的履約意識,打擊逃廢債、「 老賴 」現象,通過守信獎勵和 失信 懲戒,培育良好信用環境。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辦法。
❸ 四川省脫貧人口小額信貸逾期率
0.23%。根據四川省人命政府發布信息顯示,截止到2022年9月16日,新增發放扶貧小額信貸333.86萬元,貸款余額2555.23萬元,逾期5.97萬元、逾期率到達0.23%。逾期率即逾期貸款率,是指本期貸款余額中逾期貸款余額所佔比重。逾期貸款率是用於反映貸款按期歸還情況,它是從是否按期還款的角度反映貸款使用效益情況和資產風險程序。
❹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4)扶貧小額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❺ 脫貧戶小額信貸政策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要點:
一、支持對象: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以戶為單位發放貸款,邊緣易致貧戶可按照執行。
二、貸款金額:原則上5萬元(含)以下。
三、貸款期限:3年期(含)以內。
四、貸款利率:1年期(含)以下貸款利率不超過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貸款利率不超過5年期以上LPR。貸款利率在貸款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五、擔保方式:免擔保免抵押。
六、貼息方式:財政資金對貸款適當貼息。
七、風險補償金機制: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保持現行機制基本穩定。
八、貸款用途:堅持戶借、戶用、戶還,精準用於貸款戶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不能用於結婚、建房、理財、購置家庭用品等非生產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紅、轉貸、指標交換等方式交由企業或其他組織使用。
九、貸款條件:申請貸款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必須通過銀行評級授信、有貸款意願、有必要的勞動生產技能和一定還款能力;必須將貸款資金用於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產業和項目,且有一定市場前景;借款人年齡原則上應在18周歲(含)— 65周歲(含)之間。
十、合理追加貸款:辦理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後,對個別確有需要且具備還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貸款支持,追加貸款後,單戶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不得超過10萬元,5萬元以上部分貸款不予貼息,也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十一、續貸和展期辦理規定: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可續貸或展期1次,脫貧攻堅期內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在過渡期內到期的,也可續貸或展期1次,續貸或展期期間各項政策保持不變,已還清貸款且符合貸款條件的脫貧人口可多次申請貸款。
十二、實施時間: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在過渡期內將繼續堅持並進一步優化完善,切實滿足脫貧人口小額信貸需求,支持脫貧人口發展生產穩定脫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❻ 扶貧小額貸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體」扶貧小額信貸是對有貸款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的,貧困戶同意將承貸的扶貧小額貸款委託給實施主體使用並獲得收入的,5萬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內、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發放、財政補貼利息和投保費用、縣級政府建立風險補償金、參加保證保險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