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會用員工的的工作證明去融資嗎
一般不會。
公司強制員工提供個人資料做貸款,用於公司融資是違法行為,如果公司違約,員工要承擔還款責任。所以建議慎重。遇到這樣的公司行為,一定要嚴詞拒絕,以免給自己帶來麻煩。
❷ 你好!員工拿自己在公司工作的員工證明去銀行借貸,欠款不還,公司須要負責還款嗎
不需要,這是員工的個人貸款,與公司無關
❸ 我公司幫他人開工作證明辦信用卡,逾期還不上,需要負責任嗎
開工作證明,不是擔保,他人還不上信用卡由他人負責。與開證明有工作的公司無連帶責任。
❹ 工作單位幫個人開工作證明蓋章 需要承擔責任嗎
1、單位為員工貸款提供收入證明的,如果證明的開具實事求是,單位不承擔證明責任,也不承擔擔保責任。
2、單位為員工貸款提供收入證明的,如證明提供虛假數據,導致銀行認識錯誤,而提供貸款的,單位應當賠償銀行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單位為員工貸款提供收入證明,同時提供還款擔保的,在員工不能近期償還貸款,單位應當承擔代為還款的擔保責任。
(4)工作證明貸款公司負責嗎擴展閱讀:
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同時該通知也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因此根據該規定,你若要證明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話,你最好是能提供工資簽收單、考勤卡、工作證、招聘登記表之類的證據,如果可能的話你還可以要求你的同事出庭為你作證。
❺ 公司員工開收入證明,辦貸款,公司有責任嗎
公司沒有責任。
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
2、借款人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3、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
4、收入證明;
5、學歷證;
6、銀行流水;
7、其他房產;
8、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9、大額存單等;
10、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11、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❻ 我開工作證明做信貸對公司有影響嗎
沒有。
工作證明是說明你在這個公司上班,又在這個公司上班的一個證明,對公司是完全沒有影響的,僅代表你自己個人的一個工作行為。
影響因素有,貸款成本,貸款佔用的經濟資本成本,貸款風險程度,貸款費用,借款人的信用及與銀行的關系,銀行貸款的目標收益率,貸款供求狀況,貸款的期限,借款人從其他途徑融資的融資成本。
❼ 某單位為其正式職工甲開具工作證明,而職工甲用該工作證明,貸款不還,請問單位要付責任嗎
單位不負責任,因是工作證明,不是貸款合同擔保證明
❽ 給公司法人開收入證明貸款買房,公司方面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1、公司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
2、如果貴公司不是有限公司的話,公司可能會被要求幫法人償還貸款。
3、但是如果貴公司重組把他從法人股東名單里撤出的話,如果出現問題,你公司只要說該人已離職就基本可以做到自身免責了。
4、還款期間貴公司進行法人變更沒有影響。
5、如果是商業貸款的話,進行法人變更請盡量避免讓銀行知道,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8)工作證明貸款公司負責嗎擴展閱讀
1、短時間內收入證明前後要一致
有些購房者在申請房貸時所提供的的收入證明前後不一致,這樣銀行很可能重點審查不一致的原因,一旦查出虛假信息,那麼很可能拒貸,更甚者還將承擔法律責任。
2、收入證明不要造假
購房者在提供收入證明時,一定不能造假,如果收入證明造假,一旦被銀行發現,不僅會被拒貸,還將面臨法律責任。就算僥幸獲得貸款,銀行風控也會再次查出來,這樣銀行就會立馬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3、收入證明並非越高越好
銀行在審批房貸時會對借款人的月收入有要求:一般要求借款人的月收入大於房貸的兩倍。雖說月收入直接影響房貸額度,但並非開的越高越好,比如就職於一家剛成立的小公司,但卻開了月入好幾萬的收入證明,這樣只會引起審貸員的高度重視。
4、收入證明信息未必要多
有些購房者認為收入證明信息越多越好,越詳細越好,對此,小編要說的是收入證明信息在精而不在多,含金量高的信息才能給貸款人加分,比如股權、分紅等信息。
❾ 員工貸款公司蓋章有風險嗎
法律分析:1、單位為員工貸款提供收入證明的,如果證明的開具實事求是,單位不承擔證明責任,也不承擔擔保責任。2、單位為員工貸款提供收入證明的,如證明提供虛假數據,導致銀行認識錯誤,而提供貸款的,單位應當賠償銀行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❿ 員工貸款,但是需要公司開證明,證明上需要公司的公章,如果員工還款不上,公司有責任嗎
公司無責任,屬於員工個人與借款,與第三方無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一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范圍與實際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准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准。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還不上貸款後果:
1、 經濟損失
如果真的斷供,買房的首付、購房時支付的傭金、稅費、中介費、甚至是維修基金,這些支出你都不可能收回來了。包括你已經支付的月供,都將無法追回。
銀行也會對你產生處罰,並且房貸逾期的處罰相對較高,斷供時間越久,罰金越高,對購房者越不利。
2、徵信受損
如果你出現斷供,會被記錄到你的銀行徵信系統,這套系統是共享的,以後你的貸款、辦理信用卡、甚至是坐高鐵、飛機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果下次再想貸款,幾乎是不可能的。
3、 房屋拍賣
如果由於你無法繼續償還剩餘貸款,銀行又追不回來貸款,那麼房屋只能進行低價拍賣。如果你被銀行起訴,還可能承擔違約金、償還所有的剩餘貸款和訴訟費用。如果你的房屋拍賣後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銀行有權凍結你的銀行財產,甚至是個人財產。最終通過各種途徑去彌補損失,知道斷供者將所有欠款還清為止。
一般情況下:
如果第一次斷供:銀行會通過電話或者簡訊的形式通知或提醒
如果連續三次以上斷供:銀行的客戶經理會進行電話催繳,借款人會被罰息
如果累計六次以上斷供:銀行的律師會進行電話溝通,房產被銀行凍結,協商無效後,銀行會走法律程序,進行房屋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