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裡面的錢怎麼用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在購買建造自住房、離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等情況下可以提取;具體操作為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接著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最後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一般指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錢怎麼辦
首先,在使用購房合同和發票進行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可以一次性將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全部支取出來。其次,在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可以與銀行、公積金中心簽訂代扣協議,就是每個月將公積金中的余額劃撥到還款賬戶中,這樣就可以避免每個月都要還款的麻煩。第三,每年將公積金中的余額取出來。辦理公積金貸款之後,每年可以將公積金貸款裡面的錢取出來,不過最大的金額就是你一年償還公積金貸款的總金額。第四、在還款的最後幾年,如果賬戶中的公積金總額超出應當歸還貸款的數額後,可以一次性將公積金取出,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第五、將公積金余額就放在賬戶中,相當於個人存款,不過公積金貸款的利息要比存款利息高,這樣做的人並不是很多。第六、以上就是公積金貸款後余額的大致使用方法,對於公積金存繳數額多的人來說,利用余額還貸款,還是比較好的選擇。
C.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可以還貸嗎住房公積金貸款沖還怎麼使用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可以還貸嗎?
可以,公積金貸款後可以用公積金賬戶裡面的錢來還房貸,並且有好幾種方法,最常見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沖還貸、提前還貸對沖公積金貸款提取。
住房公積金貸款沖還:
適用於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委託公積金中心從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轉入其貸款賬戶用於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種委託提取還貸業務,辦理條件如下:
【1】沖還貸業務辦理對象以銀行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中借款簽訂人(借款人及配偶)為准;
【2】借款人申請沖還貸金額不少於2萬元,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少於申請沖還貸款金額且沖抵後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少於100元;
【3】申請人信譽良好,申請沖還貸時沒有逾期情形。
提前還貸對沖公積金貸款提取:
【1】如此前未以該套房產提取公積金,提供首次提取公積金要求的相關材料;
【2】還貸未滿1年不受理貸後變更申請;
【3】每人每年只限辦理一次,每次還款金額為萬元整數的倍數;
【4】每次提取須留存本人現存賬戶內10%的余額資金。
不管是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貸款成功之後,都是可以提取公積金裡面的錢來還房貸的,不過公積金沖還貸的話,必須是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是不能直接沖還掉商業貸款的。
D.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怎麼處理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怎麼處理?公積金貸款後賬戶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也可以用來還房貸,當然也可以直接放在裡面不動,公積金貸款並不會消耗掉賬戶裡面的余額,這些錢都是繳納人的,具體怎麼處理看繳納人的選擇。
【1】提取,可以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或收據等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
【2】沖房貸,簽訂一個協議,這樣每個月銀行扣房貸的時候優先從貸款人的公積金賬戶裡面扣,不足的再從其銀行卡扣。
【3】存在裡面,公積金賬戶裡面的錢也是有利息的,只不過是按照銀行的活期利率算利息,每年結算一次。
公積金裡面的錢在滿足提取條件的基礎上是可以取出來的,申請提取之後審批通過兩三天即可到賬。只不過對於公積金存繳數額多的人來說,利用余額還貸款,還是比較好的選擇。
E. 住房公積金還貸款怎麼還怎麼用公積金賬戶余額還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我們入職的基礎福利待遇,和社保一樣非常重要,這關乎我們買房、建房等,不僅可以據此申請公積金貸款,還可以將其中的資金用來還貸,那麼住房公積金怎麼用來還房貸?
住房公積金還貸款怎麼還?
【1】我們需要先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提取,然後再將提取的資金用於償還貸款。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提供我們的身份證明,以及購房的相關材料,比如購房合同、按揭房屋貸款合同等。而且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每年只可以提取一到兩次。提取之後,我們就可以用來償還房屋貸款。
【2】部分地區,如重慶,可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直接按月沖抵當月應償還貸款本息額。簡單來說,就是以前我們要自己提取償還,現在可以申請辦理直接將公積金賬戶余額自動償還房貸。不過,在使用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時,最好應在貸款還款卡中保留一個月以上的還貸資金,以免因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還貸逾期。
只要將公積金賬戶綁定到銀行還款賬戶上,這樣每個月繳納的公積金就可以自動劃入銀行賬戶中,實現還款。不過這同樣也需要我們提供相應的材料,並經過公積金中心的審核。
如今,公積金業務的辦理已經越發簡便,而且在網上就可以辦理,我們可以在微信的城市服務和支付寶的市民中心中,找到相關的業務辦理。但是並不是所有地區的公積金業務都可以在網上辦理,如果不能線上解決,我們就需要線下到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了。
F. 如何巧妙使用公積金余額
公積金是政府給大家的福利, 大家買房貸款時, 很多人都是商貸和公積金的組合貸, 像我們這種老黃牛, 公積金中還有些余額, 都是血汗錢, 那這些余額是選擇年沖還是月沖呢? 那種花算呢? 很多人肯定會先年沖, 把所有的余額沖進去, 相當於是提前還貸.
其實不然, 這種方法並不可取,年沖不如月沖.
一.貸款基本情況:
假設1: 公積金貸款60萬, 貸款周期300個月, 等額本息, 年利率3.25%, 每月還款是2923.90元, 300個月公積金還款: 2923.90元*300個月= 877169.21元.
假設2: 商貸100萬, 貸款周期是300個月, 等額本息, 年利率5.25%, 每月還款是5992.48元. 300個月商貸還款: 5992.48元*300個月= 1797743.15 元.
即貸款300個月總需還款:877169.21元+1797743.15 元= 2674912.35元.
假設3: 公積金余額有15萬, 每月公積金繳納3000元(公司+個人), 即每月公積金進帳3000元.每月實際還款:8916.37元-3000元=5916.37元。
二. 選擇年沖:
將公積金余額年沖, 提前還貸1次, 公積金貸款就是60萬-15萬=45萬, 那麼每月還款變成2192.92元 。
300個月公積金還款變成: 2192.92元*300個月= 657876.90 元
商貸300個月還款不變,還是5992.48元*300個月= 1797743.15 元
貸款300個月總需還款:657876.90元+1797743.15 元+150000元= 2605620.05 元.
由上表可得:每月還款為8185.40元,由於公積金還有3000元入帳,那麼每月實際只需還款5185.40元。
三. 選擇月沖:
公積金余額15萬再加上每月3000元入帳,可以月沖多少個月呢?
列方程可得: 150000元(原有餘額)+3000元(每月入帳公積金)*X個月=8916.37元*X個月
解方程: X=25個月(向下取整) , 即25個月都不用自已再出錢還款。
那可以用這25個月省下來的還款額5916.37元*25月=147909.36元用於提前還商貸(這部分錢還會產生利息,演算法較為復雜,暫且不算).
另外這25個月,商貸本金已還42632.82元(可參見銀行的還款計劃表)
因此商貸本金是100萬-147909.36元-42632.82元= 809457.82 元, 貸款周期降為275個每月還款是5066.66元。
275個月商貸還款為:5066.66元*275月= 1393332.50元
前25個商貸還款為: 5992.48元*25月= 149811.93元
公積金貸300個月還款不變,還是2923.90元*300個月= 877169.21元
貸款300個月總需還款: 1393332.50 元+149811.93 元+877169.21元+150000元= 2570313.63 元.
四. 總結:
選擇年沖可節省:
2674912.35元-2605620.05元=69292.30元。
選擇月沖可節省:
2674912.35元-2570313.63元=104598.72元。
月沖較年沖可節省:
104598.72元-69292.30元=35306.42 元
由上可得,選擇月沖更花算, 這樣使用公積金余額才更省錢。
G. 住房公積金里的錢怎麼用
1、購房貸款:購買自住房屋時滿足條件可進行公積金貸款;
2、無房租賃提取:職工名下無房時可憑借租房合同提取一定額度的公積金;
3、銷戶提取:滿足銷戶條件的職工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4、治療重大疾病:職工治療重大疾病時可提取公積金;
5、低保特困使用:家庭納入低保或者特困情況下可提取公積金。
提取住房公積金有什麼流程
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後,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務。
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務。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可選擇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定期轉入職工指定銀行儲蓄賬戶中。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H.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用來還房貸嗎有幾種還款方式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用來還房貸嗎?
可以,不管是否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賬戶裡面的錢都是可以用來償還自己名下的房貸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申請沖還貸業務,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直接用於還貸款。
公積金沖還貸指的是繳存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以申請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用以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公積金裡面的錢還房貸有一次性還款和逐月還款兩種方式:
【1】一次性還款是指每年一次向受託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
【2】逐月還款是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方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
若是自己的公積金賬戶裡面的錢不是很多,每個月沖還貸的意義不大,可以選擇提取出來的方式再用來償還房貸,比如一次性從公積金裡面提取幾萬,再存到自己的銀行卡裡面,用來還房貸。
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貸款人的房貸是組合貸款,就是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結合的,那麼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只支持沖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商貸部分還款按各商業銀行規則執行。但是可以選擇提取的方式來還商業貸款。
I.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裡面的錢怎麼用
法律分析:一、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且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以後任一時間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公積金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二、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以後任一時間辦理購房提取,提取額度為購房時賬戶內公積金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購房的,可按購房提取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四、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未辦理還貸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提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J.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裡面的余額
法律分析:在貸款後用戶可在12個月後憑借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而且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