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買的房子沒過戶婚後過戶
法律分析:夫妻倆婚前一方簽署合同,支付購房款買下住房,婚後辦理房產在,只要房產證是購房者一人名字,該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② 婚前按揭房怎麼過戶給妻子
法律分析:婚前貸款中的房子,轉給妻子需要辦理轉按揭。轉按揭的流程: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2、買方、賣方、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3、買方交納房屋價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孰低的原則,一年內免評估,以原購買價為准);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一次性還款的確認函(包括所欠資款本息、還款帳號);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提出貸款申請,律師初審,銀行復審);6、賣方向買方實際交付房屋;7、銀行復審通過後放款,向賣方的銀行劃款;8、賣方收到款項後,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並且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9、買方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③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可以過戶給妻子嗎
不可以
房子有房貸,產權關系無法變更
只有他項產權解押才可以
也就是還完房貸後面才好操作
④ 以前買的房子沒有過戶怎麼辦
買的房子沒過戶並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雙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的條款履行。在民法規制的范圍內,財產所有權經合法轉移後,當事人一方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就算財產所有權尚未按原協議轉移,一方反悔並無正當理由,協議又能夠履行,也應當繼續履行。
一、房子過戶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過戶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3、房屋的產權證;
4、登記原因證明材料,如因買賣而過戶,為買賣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二、房子過戶的流程為:
1、確認產權。
2、簽訂買賣合同,交付定金,但定金並不是直接交到房主手裡的,而是交給中介公司保管。
3、拿到購房合同後,帶上身份證等個人資料,向銀行申請購房貸款。
4、先交付首付款,然而填寫銀行貸款申請表,由銀行進行審批。
5、銀行審批通過之後,前往房產交易管理所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⑤ 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後過戶
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後過戶
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後過戶,我們應該知道房屋想要過戶會有一定的條件和流程,需要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辦理,收集相關的證明材料。以下分享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後過戶,一起來看看。
一、婚前房產婚後可以過戶給另一方嗎?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間的贈與行為,雖然雙方達成了有效的協議,但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合同法關於贈與的規定,是完全可以撤銷的,這與婚姻的規定並不矛盾。
因此,尚未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贈與,房產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對贈與房產一方離婚時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請求法院應予支持。
二、夫妻婚前房產如何過戶?
1、婚前財產過戶不是更名那樣簡單,屬於個人財產贈與的情況,需要贈與對方,否則是不能向婚後財產那樣過戶的,贈與的房產具有買賣房產的特點,所以除了出具各種證件和證明外,還要簽訂贈與合同。
2、雙方到房子所屬房產管理交易中心進行申請,提交相關資料,申報房屋價格,等待房產管理交易中心進行審核,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稅費,但是要比買賣房產繳納的費用少很多,主要的稅費種類有:
1、契稅,房屋現行市場價值的3%。
2、印花稅,房屋現行市場價值的0.05%。
3、公證費用,各地的標准都不一樣。
4、還要看房產所屬的城市;房產評估費,一般要對房產進行評估,才能繳納稅費。
5、評估費收取評估價值的0.3%至1%不等。
6、其他就是一些工本費了,費用都很少,幾乎不用在意。
3、房產管理交易中心給予批准回復之後,憑完稅契證到土管部門辦理國土證,最後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完成過戶手續就可以了。
三、夫妻婚前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材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如果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都是屬於共同財產,那麼如果在婚後出現了感情問題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同時在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和撫養權進行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前擁有的婚前財產,也是可以在婚後過戶給另一方,這也是被法律所承認的。
一、婚前買房婚後過戶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婚後過戶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購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話,婚後辦理房產證是屬於個人財產的,除非加上對方的名字,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婚前按揭貸款的,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款,該房產的按揭部分是屬於夫妻共有的。
1、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法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界定婚前房產歸屬
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記一方不承認對方有出資行為,或是認定對方的出資屬於贈與行為的,法院就很難支持未登記方的請求,也就是說離婚未登記方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且出資不屬於贈與的,才可能請求分割房產,否則最後可能會人財兩空。
二、其他法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離婚房產歸屬問題。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
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於婚後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屬於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在當代社會很多的年輕人關於防衛這個問題還是非常的費心的,因為房屋購買的'話,它是涉及到一個過戶的問題,房屋的所有權證上寫著人的名字的話,就意味著所有權歸屬於誰,婚後購買的就是婚後財產。
一、婚前房產婚後可以過戶給另一方嗎?
婚前房產婚後可以過戶給另一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間的贈與行為。
二、過戶的概念是什麼
過戶是採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屬於一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一個所有人的過程。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民法典》的相關內容規定【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三、房產抵押貸款
住房抵押貸款,又稱按揭,是指銀行向貸款者提供大部分購房款項,購房者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而在未還清本息之前,用其購房契約向銀行作抵押,若購房者不能按照期限還本付息,銀行可將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有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
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⑥ 我們結婚前買了房子 但是沒有過戶 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沒公證,但是已經拿到房產證或者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也是屬於個人財產;
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簽的。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
沒有必要去作公證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因為現在的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個人的,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
2、婚後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准。因為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這種情況並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財產歸屬,否則顯失公平。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簽的。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後還貸的錢,它僅限於本錢,並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⑦ 按揭房可以過戶嗎婚前婚後買房哪些情況下才能算個人的財產呢
房子有貸款是能夠過戶的,可是二次買賣有如下要求:
1、房子的二次買賣,就是你要把購買的時候簽訂合同和房屋產權證明資格證書、商業銀行的借款合同關聯變動一下就可以,其實做下去全過程則是沒那麼容易的,最先,購買房產的人與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書;金融機構簽訂貸款房產抵押合同,開展貸款房子預告登記紀錄。
有一次由此可見,盡管按揭貸款的房子可以辦過戶,可是有關的辦理手續也是非常繁瑣的。假如屋主心急賣出房子得話,建議還是把剩下貸款結清,銷戶貸款預告登記,完畢購房的辦理手續,這樣就能進行二次交易了。而商家和顧客在申報房地產過戶時,就相對簡單一些。
1、結婚前本人全額付款買的房,屬財產。結婚前以財產付款首付並在機構貸款,結婚後用共同財產還款,房產交易中心於首付付款方名下,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置。無法達成共識的,人民法院能夠裁定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並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彼此婚後共同還貸收取的賬款以及相匹配資產升值一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留意:這兒很有可能很多人會說,這一貸款是全部由本人來償還,與結婚後的另一方不相干,我便要想這一房子完全屬於自己的,因此彼此能夠簽訂一個協議書,協議書好房子的歸屬權難題,然後進行公正。
2、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收益,全是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兩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彼此結婚前簽訂財產協議,而且開展公正,那樣婚後房產所屬就參考協議書去執行。
3、結婚後由一方父母注資為兒女全額購房,產權登記在投資人兒女戶下,視作投資人對自身兒女一方的贈送,該房產定性為一方的財產。
4、夫婦某一方想自己出錢單獨購房,能夠使用父母名義購房,然後由父母贈送自身。按照法律規定,當一方的父母不表明資產是贈送夫妻雙方的話,被認定房地產僅對一方的贈送。
房子所屬難題,一直糾紛案件持續。購房,特別是婚後買房,如果你想要房子屬於自己的,就一定要了解有關的法律法規,將相關的事宜提早商量好,防止日後引起糾紛。
⑧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沒我名字怎麼辦
法律分析: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款,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